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村两委+”生态长廊建设招标公告

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村两委+”生态长廊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村两委+”生态长廊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层*****室(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中旭竞磋(工程)2022-019

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村两委+”生态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白杨沟村、大泉村2个村每个村建设宣教长廊约30米,长廊宽为2.6米,两侧设宣教橱窗展示。指定每个村村委设置一块LED宣传屏,长4.95米,宽0.39米。景观石:每个村设立一块景观石,篆刻“祁连山国家公园”字样,规格:高120cm-150cm,宽80cm-100cm。并对原有3处(日旭村、郭米村、边麻村)和新设置的2处(白杨沟村、大泉村)社区科普宣教点进行更新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标项名称: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村两委+”生态长廊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白杨沟村、大泉村2个村每个村建设宣教长廊约30米,长廊宽为2.6米,两侧设宣教橱窗展示。指定每个村村委设置一块LED宣传屏,长4.95米,宽0.39米。景观石:每个村设立一块景观石,篆刻“祁连山国家公园”字样,规格:高120cm-150cm,宽80cm-100cm。并对原有3处(日旭村、郭米村、边麻村)和新设置的2处(白杨沟村、大泉村)社区科普宣教点进行更新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层*****室(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祁连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970-*******

联系地址:祁连县林业和草原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

联系方式:0971-*******

项目联系人:李永兄




标签: 国家公园 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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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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