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一)

  “东莞伟文成衣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经查明,你(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成立,未报送2011和2012年度企业年检且未公示2013、2014和2015年度年报,另经查,你(单位)未在核准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本局于2022年6月12日对上述15户企业公告送达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东市监罚听告〔2022〕*********号),并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进行告知。上述15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无法直接送达与邮寄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号-*********号),现依法公告。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15户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 谢振、卢国华 联系电话:********

  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

  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东市监罚送告〔2022〕第*********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1.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xls

2.*********号).pdf" target="_blank">附件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东市监罚送告〔2022〕第*********号).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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