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150150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盘锦市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1、黑嘴鸥繁殖地植被管理、2、黑嘴鸥繁殖地补水泵站及控水闸门修建工程、3、野生丹顶鹤繁殖地野化基地建设工程4、巡护站维修工程5、野生丹顶鹤繁殖地水系疏浚清淤工程6、控水闸门、生态隔离沟工程
2.3 建设项目地址: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一标段为:黑嘴鸥繁殖地植被管理;二标段为:黑嘴鸥繁殖地补水泵站及控水闸门修建工程;三标段为:野生丹顶鹤繁殖地野化基地建设工程、四标段为:巡护站维修工程;五标段为:野生丹顶鹤繁殖地水系疏浚清淤工程;六标段为:控水闸门、生态隔离沟工程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5月 31日竣工,计划工期 166天;二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1月 15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天;三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1月 15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天;四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2月 14日竣工,计划工期 60天;五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4月 15日竣工,计划工期 120天;六标段工期为:2014年 12月 17日开工至2015 年4月 15日竣工,计划工期 120天。
2.6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8万元;二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6万元;三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四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4万元;五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4 万元;六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交至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2.7项目总投资:3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资格,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公告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投标报名合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投标报名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拟派驻本工程的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后请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常站 联 系 人:王亮
联系电话: 138*****345 电 话 /传真:****-*******
传真:
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