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投资招商和施工招标公告
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投资招商和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YGJGC-201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327号文件和通招办核【2014】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道通坪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省补及投资商投资。招标人为通道通坪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怀化市通道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S241线通道至坪寨公路改建项目起于通道县城双江镇桥头村,止于坪坦乡高步坪寨。建设标准为公路二级,总投资约1.9745亿元。
2.3计划工期: 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4投资及施工招标方案:项目采用投资代建—回购模式进行建设。中标单位为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投资人和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全额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并给业主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项目征地拆迁等项目前期费用,按照依法批准的范围设计方案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建设,实行自负盈亏。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4.回购安排
4.1自开工之日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前为建设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项目回购期。
4.2回购价款由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人认可的工程其他费用(含项目前期费用)投资回报三部分总资金扣除招标人已拨付给投资方的资金(含上级专项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等)组成。工程预算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B06-03-2007)和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按设计施工图纸以施工实际按实结算,综合年回报率12%(具体详见投资代建-合同)。
4.3本项目回购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回购期3年,回购比例4:3:3。招标人可以提前回购。
4.4为保障中标人投资权益,招标人承诺将通道县城规划区内的马龙河东岸、杆梓村、城北水泥厂旁约700亩土地经营的收益作为本项目中标人投资代建回购款的来源保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6000万元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2011-2013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和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和其他不良状态。
5.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3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5.4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5.5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5.6同一法人对本项目只能投一次标,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否则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的申请文件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及公告明确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⑥由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须加盖招标人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到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云集路197号宏丰大厦二楼(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 日至2014年 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1投标人在报名前由企业基本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项目信誉保证金500万元,投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再缴纳1500万元,中标人缴纳的2000万元整体转为项目前期费用,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缴纳2000万元前期费用及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2.2信誉保证金由招标人开具收据,凭收据到代理公司报名。
户 名: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通道支行
账 号:4300 1514 0720 5250 449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道通坪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通道县公路局内
联系人:谢先生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云集路197号宏丰大厦二楼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传真):****-*******
附表1:
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类别
桩 号
工程
内容
长度(km)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土建、交通安全及绿化工程
通道县境内S214线通道至坪寨公路改建项目起于通道县城双江镇桥头村,接209道K2684+650处,接广西三江县林溪.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全线长24.944KM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在最近 5 年中独立完成过 2 个5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每个合同段同时具有5km及以上路基工程,并经交(竣) 工验收合格。
注:
1、近五年是指2009年 10 月 30 日起至2014年 10 月 30 日止;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等级)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投资招商和施工项目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投资招商和施工项目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 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通道至坪寨(湘桂界)公路工程招标
1.2 概述
通道县境内S214线通道至坪寨公路改建项目起于通道县城双江镇桥头村,接209国道K2684+650处,途径双江镇桥头村、马家坝村的猛冲、黄土乡的新寨村、尾寨村、上都天村、下都天村、坪坦乡的横岭村、坪日村、阳烂村、高步三村(克中村、高升村、高上村)、止于坪坦乡的高步坪寨,接广西三江县林溪.
2 技术标准
(1)设计速度:设计速度40Km/h;
(2)路基宽度设计:8.5米;
(3)路面宽度设计:7米;
(4)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有关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3 路面结构形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4 工程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4.944Km。
5 工程描述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
6.计划工期
本项目 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全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计划工期: 24个月。
2014年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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