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精矿招标公告
硫精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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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邀请文件
项目名称:硫精矿
组织单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
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硫精矿竞价邀请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A+H股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第二大矿产铜生产企业和重要的锌、钨、铁生产企业。
我公司直属企业紫金山金铜矿2015年计划生产硫精矿150000吨,现拟对2015年硫精矿的销售采取密封报价的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年度合作单位,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公司(以下简称:竞价人)参与公开竞价。我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次活动,在有效报价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基础上,以本邀请书约定的竞价方式选择合作单位。
现将竞价销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
2、竞价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矿业大楼3楼第二会议室。
二、标的物的参数
1、标的物名称:硫精矿
2、标的物品位:按照2014年1-10月我公司生产的硫精矿加权平均计算(仅供参考,具体品位以2015年实际化验结果为准):
? 硫平均品位:45.64%
? 铁平均品位:41.81%
? 水分含量为:7.03%。
3、标的物可供数量约为:10手×15,000吨/手=150,000吨(以湿重计)。
4、实际履行数量按实际产量同比例调整。
三、竞价人须知
1、竞价人须具备经营资质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3
? 公司简介
? 其它公司资质证明
2、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竞价保证金最后确认到账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5:30时。我公司接收竞价保证金的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杭县支行
银行帐号:141*****090********
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预缴竞价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金额足额预缴竞价保证金,其竞价无效。
3、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得签约购买权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手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需在竞得签约购买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竞标数量3手以上(含3手)的竞价人可提供等额的银行(特指中农工建四大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2015年度合同履约完毕且双方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2016年1月31日。竞价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未竞得者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我公司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竞价资格:竞价过程中,竞价人恶意竞价、无故弃权、竞价人有舞弊行为的;或者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与我公司签约的。
5、如参与此次竞价,竞价人需制定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在每一份竞价单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大小写金额出现差异时以大写为准。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邀请书第三条第1款内容和“竞价报名表”。竞价文件寄送(或传真)至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大楼十七楼1718室监察审计室李维安收,联系电话:****-*******;传真:****-*******。竞价文件最后接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2:00时。
6、经我公司指定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视同正式报名。
7、竞价人必须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现场提交《硫精矿竞价书》。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取消其竞价资格;未提交《硫精矿竞价书》的,视同弃权。
8、竞价销售询问处:市场部销售处,联系人:林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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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方式及数量确定
1、竞价以“每吨度有效硫的单价” 形式进行现场竞价(竞价单位为人民币/吨度,含17%的增值税,保留两位小数)。
含铁价格及调整方式按本邀请书第五条“合同主要条款”执行。
2、本次竞价我公司设定最低竞价,最低竞价在唱价前宣布。
低于最低竞价的竞价属无效竞价,等于或高于最低竞价的竞价属有效竞价。如果有效竞价少于三个,则此次竞价无效,我公司视情况选择相关客户直接转入商务谈判。
3、竞得价:以所有有效竞价的算术平均价为竞得价,竞得价即为硫精矿购销合同中每吨度硫单价的基准价格。
4、竞价人的排序:按照竞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竞价相同者,抽签决定顺序。
5、数量的确定:按竞价人排序取前四名确定认购数量,认购数量分别为:4手、3手、2手和1手。即排名第一的竞价人须认购4手,排名第二的竞价人须认购3手,排名第三的竞价人须认购2手,排名第四的竞价人须认购1手。竞价排名靠前者弃权时,按照竞价高低顺序递补。
6、本次竞价采用现场公布竞价人报价的形式进行。以竞价人现场递交的《硫精矿竞价书》为准(见附件3)。竞价人的《硫精矿竞价书》须有被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竞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7、竞得者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8、本次竞价活动组织方即我公司有权根据竞价活动的意外情况随时取消本次竞价结果而不做出解释。
五、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参照2014年1-10月我公司生产的硫精矿加权平均品位(仅供参考,具体品位以实际化验结果为准):
? 硫平均品位:45.64%
? 铁平均品位:41.81%
? 水分含量为:7.03%。
2、交货地点、方式与风险、费用承担:需方派车至供方紫金山金铜矿选矿厂仓库自提,供方负责装车及承担装车费用,需方承担产品装车后的运输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和
5
风险。
3、交易数量:按竞价所得数量确定。若供方实际生产量有增减,则按铜比例增减。
单个合同实际履行数量=实际产量×(单个合同数量÷所有合同总量)
4、年度合同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供需双方各自派员办理装车、抽样等手续,供方按规定提供过磅单、检验单、结算清单等。
①品质按国家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化验结果为准。
②数量以供方电子磅称重计量为准。
③称重和化验过程由需方人员到场并签字确认,需方未派员到场的,视同全权委托供方办理。如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超过国家规定的误差标准的,应在收到检测结果后5天内书面提出,双方根据副样协商或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仲裁费用由与仲裁结果的绝对值的误差率较大的一方承担。
6、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需方在每次提货前将预付款以汇款或转账方式付给供方,供方在确认收到全额款项后,根据情况安排需方提货。需方在供方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内提货。
7、结算价格与结算方式
7.1硫精矿结算公式如下:硫精矿折干基重量×(硫品位×每吨度硫单价×80%+铁品位×铁矿石现货单价×20%)。铁品位符合加(减)价条件的,同时计算加(减)价金额。
7.2每吨度硫单价。实际执行的每吨度硫单价以此次竞得价为准,同时与中华商务网(www.chinaccm.com)每天公布的华南地区硫铁矿酸成交参考价范围的中间价(以下简称“中间价”)挂钩。
当上述中间价较上个交易日中间价变化幅度不超过±5%(含)时,硫精矿的每吨度硫单价不予调整;
当上述中间价较上个交易日中间价变化幅度超过±5%(情况1)、或连续五个工作日内单边累计变化幅度超过±5%(情况2)时,硫精矿的每吨度硫单价进行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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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精矿每吨度硫单价调整计算公式为:
情况1:调整后的每吨度硫单价=原每吨度硫单价×调整日中间价/上个交易日中间价
情况2:调整后的每吨度硫单价=原每吨度硫单价×调整日(即第N个工作日)中间价/第(N-5)个工作日中间价
7.3铁矿石现货单价采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www.dce.com.cn)每天公布的国内市场铁精粉行情福建地区铁精粉价格。当福建地区铁精粉当日价格较上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不超过±5%(含),铁矿石现货单价不作调整;当福建地区铁精粉当日价格较上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超过5%、或连续五个工作日内单边累计变化幅度超过±5%时,铁矿石现货单价变更为调整日福建地区铁精粉当日价格。
7.4铁品位的加价条件。供方的硫精矿中铁品位加(减)价标准如下表:
序号
铁品位范围
每干吨硫精矿加价(元)
1
铁品位<39%
-50
2
39%≤铁品位<40%
-30
3
40%≤铁品位<43%
0
4
43%≤铁品位<44%
+30
5
44%≤铁品位
+50
7.5以上所有价格调整均以供方市场部书面通知(含传真)为准。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2在实际履约过程中,需方未按供方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提货的,每逾期一日,需方须按合同总价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供方。需方累计三次未按提货通知单指定期限提货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在实际履约过程中,需方未按供方提货通知单约定数量提货的,自供方书面通知(包括传真)催告之日起,需方须支付未提数量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需方累计三次未按提货通知单约定数量提货的,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在合同期限内存在违约行为的需方,供方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合作资格。
8.5 以上违约金,供方有权直接从需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供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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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需方追偿。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
9、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廉政责任
供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供方拒绝一切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供方规章制度、有违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供方请需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需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需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需方不做任何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供方规章制度、有违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如出现上述行为,需方确认愿意承担供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供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供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8
附件1:
竞价报名表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确定参加贵司定于2014年12月10日举办的硫精矿竞价活动,并将授权委派 先生/女士(被授权人名字1)、 先生/女士(被授权人名字2)参与此次竞价销售活动。
我司已充分知晓、理解贵公司“硫精矿竞价邀请书”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接受前述邀请书的全部条款和要求。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9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2015年度硫精矿竞价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竞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对此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竞价单位全称:
(公章)
附:竞价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10
附件3:
硫精矿竞价书
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 (单位名称)对贵司2015年1月至12月硫精矿的竞价如下:
竞价轮次:
竞价标的
重量(湿吨)
竞价价格(元/干吨、度)
备 注
硫 精 矿
竞价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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