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分配使用方案

关于对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分配使用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 号)、《关于2022 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经发〔2022〕17号)文件、新城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舟新新委〔2022〕2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

(一)支持对象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2020年和 2021年新增“小升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中小企业。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项目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经备案且2022年3月31日(含)尚未完工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技术成果产业化、协作配套创新项目。根据申报文件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含)实际支出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调试安装投资,按不高于实际完成投资的20%给予奖励,具体补助比例根据申报总体情况和省资金总额确定。

(三)分配办法

根据申报文件要求,经由企业自主申报,并经委经发局审核,只有1家企业申报并通过审核:浙江中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表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分配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发票金额

拟补助金额

浙江中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通用无线通信设备检测中心项目

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

119.36万元

18万元

经委经发局、委财政局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委经发局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波杰,联系电话:0580-*******,邮箱地址:*********@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方案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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