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万城中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万城中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人:大连万城中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胜利路
债权总额:25,529.33 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0日,我公司持有大连万城中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0,800.00万元,利息4,668.49万元,本息合计25,468.49万元,代垫费用60.84万元,债权总额25,529.3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万城中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05-15,登记状态存续,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胜利路9D-301号3层,主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专项审批除外);财务咨询;商业信息咨询。曾晓丽持股比例100%。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辽02民初30号、(2020)辽02民初32号、(2020)辽02民初34号,共同还款义务人:大连市金州区冠军磁砖销售中心、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文奇建材商店、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善芳建材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尤北陶瓷总汇、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大唐卫浴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美涛建材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长南陶瓷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家丽屋美木门经销处、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九天家俬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细华门业营销中心、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陈英建材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水根建材商店、大连市金州区金辉地板营销中心、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朱兰建材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红风建材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燕飞建材总汇、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曾玲建材总汇、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运娥建材经销处、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卫平建材经销处、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允国陶瓷总汇、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爱玛陶瓷经营部、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祖荣家俬营销中心、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通利家具经销处、大连市金州区冠豪地板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格莱斯佳陶瓷商行、大连市金州区居缘家俬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美香陶瓷总汇、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华峰陶瓷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淑惠装饰材料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佛奥迪陶瓷商行、大连市金州区尼克地板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市场仙华建材商行、大连市金州区万城家居广场昱琦建材商行。
三、担保措施
1.抵押担保:大连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置业”)以其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区胜利路3号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胜利路5号的524套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22,123.98平方米,其中公建74套,建筑面积合计为3,083.67平方米;酒店式公寓450套,建筑面积合计为19,040.31平方米。
2.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大连中益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万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后俭、王邱员、熊义、孙明明、赵钢、包能录、王波、张凤金、何英、吴书有、蔡松华、季月婵、吴后海、曾文奇、周晓宜、陈善芳、叶丽云、王尤北、赖林秀、吴后寿、蔡美秀、高琎、曾晓丽、周长南、缪津津、林允赐、王晓琴、张细华、周陈英、曾人宽、辛水根、高龙娥、张来县、包朱兰、陶道春、陈红风、曾燕飞、郑明如、曾玲、郑周武、高运娥、晏西东、晏卫平、高海云、林允国、吴春燕、吴晓华、徐菁菁、徐祖荣、吴春花、林允吕、缪大铃、方国伟、王永层、陶春莲、吴美香、周仕力、周君、张学科、郭仙华、高治龙、黄兆共、蔡祥树、陶三女、马淑惠、吴后勤、李小霞。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大连万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12-03,登记状态存续,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胜利路9A-212号2层,主营项目投资;自有资产管理;国内一般贸易。曾文城持股比例100%。
2、大连中益置业有限公司
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09-08,登记状态存续,注册资本8,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胜利路9C号,主营:房屋租售代理;房屋租赁(限自有房屋);物业管理;仓储;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大连万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曾文城持股比例40%。
其他为自然人提供保证。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取得调解书,现处于诉讼执行中。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经理、曹经理
联系电话:0411-********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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