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鸟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驱鸟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驱鸟剂采购项目。
2、项目背景:飞行区生态驱鸟治理工作,需要使用驱鸟剂。
3、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
3.1 在经营范围内包含驱鸟剂的生产或销售项目。
3.2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3 生产厂家需具有年检检测资格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在经营范围一般产品中必须具备销售农药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10万元(含)以上的驱鸟剂销售项目,并均已验收合格。
3.6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7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3.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人资格将被取消。
3.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8.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3.8.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人要求的。
3.8.4 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4、合同期限及比选报价
4.1 比选后签订三年合同,自合同生效起三年内有效。
4.2 本项目拦标价为27万/三年(含税),每年不超9万/年(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5、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fany@bcia.com.cn(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形式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单位全称)
6、清单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或参数 | 单位 | 暂估数量(三年) | 备注用途 |
驱鸟剂(乳液型) |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30%、控制剂20%、表面活性剂10% | 公斤 | 6000 | 飞行区生态驱鸟工作使用(25公斤/桶) |
固定式驱鸟剂 |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含量不低于35%,肉桂酫总含量不低于5%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铺以植物源驱虫剂,乳化剂,稳定剂和抗氧化剂 | 公斤 | 600 | 飞行区生态驱鸟工作使用(15公斤/桶) |
标签: 驱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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