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2〕36号

海南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办好人民满意和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在全国第38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参加评选从严掌握。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只能申报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类别。

(二)评选表彰名额

1.全省优秀教师165名[其中:全省优秀班主任类别10人,全省优秀乡村教师20人,全省优秀特岗教师20人,全省优秀思政课教师(辅导员)15人];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55名(其中教育行政干部不超5人)。

2.推荐名额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比例,并适当参考各类、各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自贸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

  2.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

5.从事教育工作(现为专任教师或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申报全省优秀教师的可放宽为3年)。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处理办法,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

(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自贸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5.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零容忍”。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

1.学校初步遴选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经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学校主管部门及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拟推荐表彰类别等。

3.省级评选。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拟定表彰人选名单,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厅党委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拟表彰人选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官微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突出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好中选优,推荐的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拟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其所在地或学校主管部门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相关部门意见(高校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意见)。近3年本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现严重师德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师或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严格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承担“三区”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同时,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重点关注乡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优秀人选,并应有民办学校的代表。

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6%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14%以上。

(四)坚持优中选优,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一)《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二)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3)一份;

????(三)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一份;

????(四)《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一份,报告内容包括:本市县(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五)请各市县、省属各学校在报送正式推荐材料时,择优遴选1-2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请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将材料以电子版和书面纸质形式(一式五份,加盖市县教育局、单位公章)报送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电子邮箱:jiaoshichu411@163.com。同时,由市县教育局(各单位)使用本单位的法人账号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交网上办理材料。申请材料网上办理的流程为:第一步: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进入主页;第二步:选择“部门服务”;第三步:选择“省教育厅”;第四步:选择“海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即可进行材料上传;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或材料,请写清楚姓名命名,如:张三+单位.jpg。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由省教育厅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一)组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二)各市县(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上报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时,要对推荐备选对象依其总体优秀程度做出排序。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曲凯、李霞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412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

附件:1.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4.推荐对象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省教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全省优秀教师

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海口市

35

8

三亚市

15

8

儋州市(含洋浦)

15

8

五指山市

4

2

琼海市

7

2

文昌市

7

2

万宁市

7

2

东方市

7

2

定安县

5

2

屯昌县

5

2

澄迈县

7

2

临高县

7

2

昌江县

4

2

乐东县

7

2

陵水县

7

2

白沙县

4

2

保亭县

4

2

琼中县

4

2

三沙市

1

1

各高校(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所辖已招生学校)

8所本科院校分别推荐2人,海南省开放大学及13所专科院校分别推荐1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所辖学校共推荐2人。

8所本科院校分别推荐2人,海南省开放大学及13所专科院校分别推荐1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分别推荐1人。

各省属中职学校

22所省属中职学校分别推荐1人。

22所省属中职学校分别推荐1人。

省属(单位)中学

7所省属学校及高校附属中学各推荐1人。

7所省属学校及高校附属中学各推荐1人,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各推荐1人。

省属幼儿园

7所省属幼儿园及高校附属幼儿园各推荐1人。

7所省属幼儿园及高校附属幼儿园各推荐1人。

注:1.全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比例,并适当参考各类、各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约按1:1.5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科院校全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中至少有1人为高校辅导员或思政课教师。

2.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市县(区)、各本科院校按2个名额进行分配,其余单位按1个名额进行分配。


附件2

全??省??优??秀??教??师

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批??表

市??????????????县?????????????????????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荣?誉?称??号?????????????????????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五、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六、个人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2019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全省优秀教师”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全省优秀教师”候选人为教授、副教授的,所在高校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情况。

八、“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如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起止时间及其主要业绩;(2)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籍??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

教??龄

现任行政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要对推荐备选对象依其总体优秀程度做出排序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特殊说明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备??注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2019年

以来教学工作量

学年度

工作量(课时)?

备??注

2019-2020

2020-2021

2021-2022

单位盖章

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500字)

?????????????单位盖章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2000字)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2000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何时何地受何种处分

????????????????????????????????????????????(盖?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县教育部门(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姓??名

申报奖项名称

单??位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

部门意见

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附件4

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申报单位类别

申报奖项名称

简要事迹材料(不超过300字)

曾获主要奖励

(时间?/?称号?/?授予单位)

何时何地受何种处分(没有

的填无)

备注

1

2

3

4

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

备注:1.本表格用EXCELL填写,申报单位类别填写中小学、中职、高校;申报奖项名称填写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2.对推荐备选对象依其总体优秀程度做出排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省教育厅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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