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投影仪、投影幕、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投影仪、投影幕、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1-20 11:07:24 | |||||
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投影仪、投影幕、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开始日期: | 2014-11-20 11:07:24 | |||
联系人: | 李帅 | 截止日期: | 2014-11-25 11:07:24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 |||
联系邮件: | ls_bys@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为保障产品及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满足(1)、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2)、报价时需上传主要产品SONY投影仪和数码相机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电子版,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货时提供原件;(3)、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货物应由供应商派人送货到我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投影仪 | SONY | VPL-EX246 | 台 | 1 | 原厂 2年 | |
投影幕 | 红叶 | 100寸电动投影幕 | 台 | 1 | 原厂 1年 | |
单反数码照相机 | SONY | DSC-RX100 M2 | 台 | 1 | 原厂 1年 | |
移动硬盘 | 西部数据 | Elements 1TB | 个 | 1 | 原厂 3年 | |
移动硬盘 | 西部数据 | 2T | 个 | 1 | 原厂 3年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