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公安局警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广州铁路公安局警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2014-11-20 11:06:01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警卫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广州铁路公安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铁路公安局开始日期:2014-11-20 11:06:01
联系人:陈生忠截止日期:2014-12-01 11:06:01
联系电话:***-********送货地点: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联系邮件:csz2190@163.com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剩余时间: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1.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2.报价时“规格型号”中填写产品全称,“备注信息”中填写主要参数配置及品牌型号。3.正规渠道供货,必须是正品行货,保证技术资料和配件齐全。交货要求:1.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10天内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相关产品质保证书、操作说明书等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必须在广东地区设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及售后服务机构。3.送货上门。售后服务的要求:1.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有义务提供工程师负责对器材的调试以及维护保养工作2.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3.设备由供方和原厂共同质保,由设备验收合格后算起。关于验收: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培训方式:免费提供3人或以上使用及基本维修培训。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维保质保要求:见采购商品信息
需求附件:没有附件
采购商品信息
商品分类参考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维保质保要求基本描述
防密录检查器材WCH-250X9供应商 3年
防窃听检查器材FC50029供应商 3年
激光测距仪D5109供应商 3年
单警遥控阻车障碍LZ-62供应商 3年
激光光眩目器KG100A8供应商 3年
电击器JSJ-8128供应商 3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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