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第十一批)招标公告

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第十一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241GZG*****

项目名称: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第十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超低温密闭环境检测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21,500.00

-

1-2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超低温校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0

-

1-3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步入式恒温恒湿室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95,000.00

-

1-4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精密电桥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8,000.00

-

1-5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辐射高温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2,000.00

-

1-6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热管恒温槽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1-7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高精度温度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1-8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温湿度检定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

-

1-9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烙铁温度计校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8,000.00

-

1-10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可调升降温速率制冷恒温槽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500.00

-

1-11

温度计量标准器具

便携式露点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3,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多参数监护仪检定装置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83,000.00

-

2-2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防气体和微细粉尘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9,000.00

-

2-3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防大颗粒粉尘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9,000.00

-

2-4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角膜曲率计用标准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函》。(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投标函》。(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合同包2(2022年度广州计量院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专项装备建设项目(第十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6.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7.本项目采取线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进行报名并关联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不能单独报名)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8.本项目采购货物清单和数量

包组1: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标识(◆核心产品、■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万元)

1

超低温密闭环境检测系统

1

62.150

2

超低温校准装置

1

◆、■

49.500

3

步入式恒温恒湿室

1

49.500

4

精密电桥

1

◆、■

41.800

5

辐射高温计

1

35.200

6

热管恒温槽

1

24.200

7

高精度温度箱

1

24.200

8

温湿度检定箱

1

19.800

9

烙铁温度计校准装置

1

8.800

10

可调升降温速率制冷恒温槽

1

6.050

11

便携式露点仪

1

5.500

包组2: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标识(◆核心产品、■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万元)

1

多参数监护仪检定装置

2

58.300

2

角膜曲率计用标准装置

1

24.200

3

防大颗粒粉尘测试仪

1

20.900

4

防气体和微细粉尘测试仪

1

20.900

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部分标的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参加1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可以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伦

电话:020-********-853

202*****145615*****013*****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计量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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