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销售分公司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浙江销售分公司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项目名称: | 浙江销售分公司应急储备物资采购 |
项目概况: | 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中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于在宁波、台州、金华、杭州(余杭)建立四个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配备正压式长管供气系统、木制堵漏楔、消防战斗服、消油剂喷洒装置、气动隔膜泵、防爆移动工作灯等应急物资,与全省各单位实行区域联防、应急物资共享。 本次竞价采购物资为四个应急中心更新采购应急储备物资一批(详见附表),用于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防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其报价为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的含税价。 |
项目单位: | 浙江销售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供货的企业法人; 3.2要求供应商承诺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供应商被采购人及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应答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扫描后放入响应文件;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扫描后放入响应文件; 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供应商复核,供应商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询价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扫描后放入响应文件。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 06月28日,潜在供应商需通过邮件形式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通过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询比采购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可在自己的邮箱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洪亮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57*****619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佘庆薇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686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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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标签: 应急储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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