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40吨七氟溴丙烷、2-甲基-4-(三氟甲基)噻唑-5-羧酸、三氟乙胺盐酸盐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640吨七氟溴丙烷、2-甲基-4-(三氟甲基)噻唑-5-羧酸、三氟乙胺盐酸盐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招标编号:0747-1460SITCG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40吨七氟溴丙烷、2-甲基-4-(三氟甲基)噻唑-5-羧酸、三氟乙胺盐酸盐项目已由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40吨七氟溴丙烷、2-甲基-4-(三氟甲基)噻唑-5-羧酸、三氟乙胺盐酸盐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为改建项目,新建厂房一幢,面积约1655平米,主车间改造一幢,面积约2000平米,以及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弱电、防腐、保温等施工,其它主要为公用设施。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招标人培训、组织单机试车并为投料试车等提供保镖服务、提供合同工程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等文件、为合同工程提供保修服务等直至招标人颁发履约证书,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报批报建报验。
2.4建设地点:浙江省上虞市杭州湾工业园区纬五路31号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内。
2.5计划工期:自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5月30日
节点工期:
1)招标人召开项目启动会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2)投标人召开项目开工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3)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建筑、结构、照明施工图设计和审查;
4)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和审查;
5)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土建单位招标确定施工主体;
6)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多功能车间完成基础施工,具备安装条件;
7)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精烘包车间主体结顶;
8)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精烘包车间厂房施工建设,具备安装条件;
9)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多功能车间、精烘包车间及总图等所有施工工程量;
10)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三查四定、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等工作,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以上节点工期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的进度计划中在总计划工期不变的前提下予以调整。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关于缩短工期的合理化建议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明示,被招标人采纳的,相应调整合同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住建部)颁布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业绩良好,近3年内应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和业绩,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
i.高级工程师职称;
ii.项目管理岗位10年以上(含10年)工作经历,近5年内在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iii.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B.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
i.高级工程师职称;
ii.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iii.石油化工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岗位或专业工程技术管理岗位10年以上(含10年)工作经历,近5年内在类似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
iv.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C.设计经理应同时具有:
i.工程师职称;
ii.石油化工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6年以上(含6年)的设计经历,近4年内在类似工程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D.施工经理应同时具有:
i.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ii.近5年内在类似工程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iii.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E.HSE经理应同时具有:
i.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ii.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iii.石油化工相关安全岗位或安全管理岗位5年以上(含5年)经历;
iv.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F.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注:
1)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氟化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和交工证明等外部证明材料,同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施工经理及HSE经理业绩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任职情况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原件中未明示其任职情况,则还须同时提供其他外部任职证明材料(非投标人的第三方出具)。
4)招标文件中全部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
5)招标文件中全部业绩的项目所在地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6)近3年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7)近5年是指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8)近10年是指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9)近6年是指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10)近4年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中化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sinochemitc.com/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图纸和其它技术文件押金50000元,在退还图纸和其它技术文件时不计息退还,每损坏一张图纸赔偿100元。图纸及技术文件领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电汇图纸押金后,向招标人领取,图纸发放联系人:郑江;联系电话:****-********/152*****717。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上虞市杭州湾工业园纬九东路251号(白云宾馆)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上虞市杭州湾工业园纬九东路251号(白云宾馆)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我司仅在和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大厅西侧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晓斌
电话:***-********/8971
传真:***-********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21层
邮编:100045
联系人:刘丽/刘金阁
联系电话:***-********/8990
传真:***-********
邮箱:liuli10@sinochem.com/liu_jg@sinochem.com
招标人: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杭州湾工业园区纬五路31号
邮编:312369
联系人:郑江
联系电话:****-********/152*****7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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