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豆粕编织袋招标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豆粕编织袋招标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豆粕编织袋招标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22年6月24日
招标编号:CECOM-2022-BD02-0214
一、 概述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豆粕编织袋招标入围项目进行公开入围选型。
二、 本项目采购内容
豆粕编织袋
注:(1)具体技术要求详见 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2)选型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及相关售后服务;
(3)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4)入围有效期:自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三、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编织袋加工销售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 投标人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编织袋月生产能力不少于600万条,须具有从塑料粒子到成品袋的全套生产设备,如拉丝机、圆织机、印刷机、裁袋机、缝纫机、裁缝一体机、拉力检测机等(其中拉丝机不得少于2台,圆织机不得少于100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拥有上述设备与生产能力,如购买设备时开具的商业发票复印件、设备现场照片或台账、销售合同等);
5.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且检测结果中针对“拉伸负荷”指标应达到二等品(含)以上;
7.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 投标人被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0.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入围后所提供的物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须承诺在供货期限内按照本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
2. 购买时间: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3. 标书购买
(1)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2) 支付:
1)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支付宝)/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电汇);
3)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
说明:
a) 不接受个人名义电汇,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b)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投标人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c)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投标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d) 注册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五、 样袋获取
本项目需获取编织袋样袋。潜在投标人应在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联络代理机构,以获取样袋。
样袋获取方式:邮寄到付或自取。
六、 投标样品
1. 本次招标,需要对投标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将安排在评标前进行,检测结果将于评标时密封递交至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2.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产品的样品:
(1) 投标样品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样品应与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基本一致。
(2) 提供检测样品数量:编织袋7条。
(3) 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商标、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颜色、水印等)等可以显示有关投标人的信息。
(4) 所有外包装均须防潮、防油污、防破损(一切因快递运送产生的相关问题致使样品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附件12 样品要求”。
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4. 投标样品的递交:
(1) 样品递交采用邮寄/递送方式。
(2)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13:00前(北京时间)。
(3) 投标人须于2022年7月8日13: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样品邮寄/递送至: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收件人:唐翀,手机:173*****101。
提示:受疫情影响,邮寄时效性下降,选择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建议于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日将投标样品寄出,寄出后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angchong@ce-com.cn(建议使用顺丰邮寄)。
逾期寄达(以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递送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样品检测费用:人民币600元
a)检测费用需由送检样品的投标人由公司账户转账至送检单位账户,送检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郑州中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1702 0217 0900 4601 128
b)检测费用的开票信息由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样品时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c)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邮寄方式: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将投标文件妥善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前快递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前台(收件人:唐翀,电话:173*****101)。
投标文件收到时间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时效,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一切因快递运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现场递交方式:
如投标人具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条件,须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前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前台(联系人:唐翀,电话:173*****101)。
八、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文件/寄达的快递(以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将予以拒收。
九、 开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现场直播和全程录像的方式组织开标仪式,不再邀请投标人代表现场参会。
注:投标人可以远程在线观看开标仪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相关软件和网络环境,届时将以“腾讯会议”进行会议直播。会议号和会议密码将于开标前一日发送至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在采购平台预留的电子邮箱。
开标当日,每位投标人只允许授权代表一人登录系统并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投标人进入视频会议系统后,须将参会者名称设置为投标人公司全称。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邵晔(电话:010-********、185*****868,邮件:shaoye@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安冬
电 话:010-********、173*****101、158*****064
电子函件:tangchong@ce-com.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344*****5868
标签: 豆粕编织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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