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沥青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沥青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沥青工程(标段一)、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沥青工程(标段二)、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沥青工程(标段三)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工程全长5560米,设桥梁6座,平面交叉口
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工程全长3080米,设桥梁4座,平面交叉口
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工程位于电子信息产业园,线路总长3717.45米,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项目编号:JG2014-3301
招标内容、规模: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沥青工程,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39元
标段二:项目编号:JG2014-3301-002
招标内容、规模: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沥青工程,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2元
标段三:项目编号:JG2014-3301-003
招标内容、规模: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沥青工程,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03元
注: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4年11月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从2014年11月
2、开标时间:2014年12月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招标公告第七、八点的日程安排时间为标段一的工作安排,其它标段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交易活动安排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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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标段一30万元、标段二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3、标段一: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时各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专业和级别必须满足公告要求)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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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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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
9、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2、关于投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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