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防爆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2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防爆装备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爆装备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防爆射网器,防爆催泪驱散器、捕犬装备、催泪喷射器、小型阻车器、警用围栏。(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RMB660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坤、胡晓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话:
********传真: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9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