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三年加一期财务年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三年加一期财务年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三年加一期财务年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对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丰都县宏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三年加一期财务年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服务。本项目包括多项审计服务项,由中标人各自负责各项审计服务,中标人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各项审计服务
(2).计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渝会协(2015)36号文件规定计价收费,计费基础超过10亿时,由双方协定为准。中标人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各项审计服务,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的规定实施服务。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5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应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格(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网络截图)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注册地为中国大陆境内企业。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17 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10日。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 月10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七)开标时间:2022年6 月10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招标文件费: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起至5 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221号报名,联系电话186*****983缴纳1000元报名费。并索取收款单据在开标现场查验。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在2022年6 月9 日12 时 00分前以网银方式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
户名: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 行 信 息 | ||
账号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
账 号 | ||
金额 | *****.00元 |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中标公告后,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流程直接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在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退还的,需由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申请退还。
2.联系电话: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交易服务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8〕54号)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予以交纳。
收款单位: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农业银行丰都支行
银行帐号:316*****040******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3-********手机:199*****635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丰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老师电 话:023-********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86*****98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龙桥社区4组103号3-34室
十、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2022年5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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