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西宁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文旅自采2022-16
项目名称:西宁市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在西宁市区繁华地段30块公交站亭灯箱上发布文化旅游活动宣传和文明旅游宣传广告,更换3次画面,宣传内容按年度需求分时段执行。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广告发布按采购方宣传需求更换版面,总时长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6月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提供公交站亭灯箱配置方案(含点位名单)、报价及可提供的增值服务等。
6.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四、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971-*******
标签: 亭灯箱广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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