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炉霍县虾拉沱湿地保护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炉霍县虾拉沱湿地保护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炉霍县虾拉沱湿地保护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炉霍县虾拉沱湿地保护项目 已由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甘发改[2014]5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炉霍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炉霍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14]57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1)湿地保护工程:从忠仁达沟将河水引至项目区内,对湿地进行补水,新建小型挡水坝1座、澄清池(8×8×1.5m)1个、溢水井5个;埋设Φ250波纹钢丝主管1100 m;埋设引水支管842 m;对已建的防洪堤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7280 m2;对项目区内小河道清淤20000 m,对项目区内的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对项目区内的湿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77.1804 hm2。(2)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在项目区内新建监测栈道1350 m;新建湿地监测点1座,面积64 m2,新建湿地保护宣传牌1个。
2.2 建设地点:炉霍县斯木乡、宜木乡、仁达乡。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月 22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 11月 26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炉霍县林业局
地 址: 炉霍县新都镇建设路99号
邮 编: 6265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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