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松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2014〕核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溪县郑墩镇、花桥乡、祖墩乡等乡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1716.7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期(含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7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8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4.06万元,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具有信用档案登记。 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5) 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6)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7) 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从业限制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1 日至2014年 11 月 27 日23时59分止,登录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xztb.songxi.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分,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松溪县解放街中段县建设银行大楼七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松溪县工农东路15号(水利局) 联 系 人:刘 先 生 电 话:153*****6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联 系 人:翁 小 姐 电 话:****-*******、139*****11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松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746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松溪县解放街中段县建设银行大楼六层
附: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记录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忘或遗失,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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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松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2014〕核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溪县郑墩镇、花桥乡、祖墩乡等乡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1716.7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期(含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7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8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4.06万元,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具有信用档案登记。
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5) 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6)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7) 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从业限制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1 日至2014年 11 月 27 日23时59分止,登录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xztb.songxi.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2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分,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松溪县解放街中段县建设银行大楼七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http://www.npzbtb.gov.cn:8081/)及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xztb.songxi.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松溪县工农东路15号(水利局)
联 系 人:刘 先 生
电 话:
153*****65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联 系 人:翁 小 姐
电 话:
****-*******、
139*****11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松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746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松溪县解放街中段县建设银行大楼六层
附: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记录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忘或遗失,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