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数码摄像机采购项目
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数码摄像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1-21 13:10:58 | |||||
项目名称: | 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数码摄像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 开始日期: | 2014-11-21 13:10:58 | |||
联系人: | 林苗 | 截止日期: | 2014-11-26 13:10:58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 |||
联系邮件: | ********8@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竞标商为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和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2.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方便供货及售后,外地供应商必须上传本地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证明资料;3.保修一年;4.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摄像机 | 索尼 | HDR-PJ820E | 台 | 1 | 供应商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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