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采 购 人: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编号

HAZC-**********-XY

4

招标内容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5

采购预算价

308万元

6

投标有效期

九十日历天

7

履约保证金

成交价的 1%

8

磋商文件获取

投标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Template/Default/loginnew/index.html),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磋商文件。

注:磋商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份数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到指定网站,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下载上传的磋商文件打印2套装订成册,邮寄至采购代理处。

10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12

成交通知书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领取

13

资质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要求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特别提醒:开标前未进行签到的响应供应商,将无法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内其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进行签到。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磋商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磋商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 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磋商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磋商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 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磋商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磋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磋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0分钟内完成。因磋商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投标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磋商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磋商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磋商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磋商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磋商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磋商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236

1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开标结束请合格供应商耐心等待二次或二次以上报价(报价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若无法联系上供应商或供应商因为网络等原因未能二次报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Template/Default/loginnew/govBuy.html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万元

最高限价:308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开展补充调查和验证调查,全面摸清我县部分试点区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搭建盱眙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验收要求:成果满足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盱眙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并接受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组抽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甲级资质

5、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测绘单位为牵头人,人员、业绩、奖项等加分项材料必须由牵头人签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内容

提交形式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受托人身份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

营业执照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

投标人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甲级资质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磋商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7

接受联合体

说明: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 2022年7 月1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09点00分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09点0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注:磋商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定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详见前附表不见面开标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

不见面投标视屏操作: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8d63c311-3237-4388-b0df-050aec*****c&categoryNu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王列飞电话: 051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0-5号

联系人: 朱媛电话: 181*****88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

4.3本采购项目控制价30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磋商邀请

5.2供应商须知

5.3评分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响应文件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通过以电子文件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指: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登录,从“采购业务-网上提问”模块提出澄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答复。

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

8.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使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

9.磋商报价

9.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建库合库汇交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村居配合协调劳务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费用。

9.2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9.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9.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本项目不涉及)

10.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

11.服务承诺

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磋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

1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四、响应文件上传

15.响应文件的上传

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15.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5.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5.4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5.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两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未成交人邮寄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邮寄给采购代理。

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

17.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7.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

17.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五、磋商

18.磋商组织

18.1采购人将按照磋商邀请中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18.2 不见面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组织磋商。

18.2.1公布磋商的会议纪律;

18.2.2公布供应商名单;

18.2.3供应商在线承诺;

18.2.4供应商、采购人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8.2.5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18.2.6网上公布磋商顺序;

18.2.7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磋商;

18.2.8磋商小组综合评审;

18.2.9供应商进行两次磋商报价;

18.2.10网上公布最终报价;

18.2.11网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8.2.12磋商活动结束。

18.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8.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2磋商小组应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8.3.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19.磋商程序

19.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19.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9.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1.1.2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9.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

19.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9.3磋商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本项目共两轮报价,磋商文件中报价为首轮报价,单一磋商后将组织一轮最终报价)

19.3.1在视频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19.3.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

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

19.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9.6响应文件的澄清

19.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开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开标大厅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开标大厅上传。

19.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19.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

19.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

19.7.1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无法及时提交报价的,系统将默认其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初始报价。

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

(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

(3)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

(4)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未提供项目管理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

(8)供应商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2.3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磋商过程保密

23.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3.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3.3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3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25.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鉴证机构鉴证后方可生效。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

26.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未经盱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鉴证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27.货物和服务的减少

27.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8.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2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5条或26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七、质疑处理

29.质疑处理

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登录,从“采购业务-质疑”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未通过交易平台、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9.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4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

29.5质疑函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9.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9.7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9.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30.政策功能落实

30.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0.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0.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0.4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九、联合体投标

30.5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30.6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0.7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30.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0.9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

30.10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1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第三章 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二、 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分细则进行评标(总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10



工作方案(30分)

技术方案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就投标人对项目背景和现状、相关标准及规范、需求进行充分了解,建设目标和技术路线与用户需求吻合,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等情况评分(优:5-8分,良:3-5分,一般:1-3分)。

8

实施方案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障措施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是否安排合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是否落实到位;保密措施是否完整且切实可行等情况评分(优:5-8分,良:3-5分,一般:1-3分)。

8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次项目相关需求,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数据及资料,分析本项目重点、难点工作,并为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评分(优:4-6分,良:2-4分,一般:1-2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等情况评分(优:5-6分,良:3-5分,一般:1-3分。

6

售后服务

对投标人承诺的免费维护期、质量负责承诺、其他优惠服务及满足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内因需求变化和其他特殊原因提出的额外要求承诺情况比较后打分(优:1-2分,良:1分,一般:0-1分)。

2



投入人员和设备(16分)

1.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证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的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

2.拟配备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证书、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有3人加1分,最高加8分。

8

4.投标人拟投入的GPS设备8台及以上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人拟投入的无人机8台及以上得1分,没有不得分。(以购买发票或者检定证书为准)

2



类似工作业绩(12分)

1.2019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采购项目或房地一体颁证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转包或分包的合同无效)

6

2.2019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采购项目或者国家级自然资源调查类等试点项目的,有1个得4分;承担过省级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采购项目或者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类等试点项目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转包或分包的合同无效)

6



类似项目获奖荣誉

(16分)

1.2019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或优秀科技成果)的,有一个得3分;省级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或优秀科技成果),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2.2019年以来,投标人的自主研发的农房调查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房屋三维动态管理信息平台、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建库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对应每项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以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获得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挂网日之前,否则不予评分)

10



资信等相关证书

(14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表中包括地籍图、宗地和界线的得2分。

2

4.投标人获得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优秀单位”称号的得3分(以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原件为准)。

3

5.投标人具有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2

6.投标人提供10人以上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3分

2



信用等级(2分)

投标人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及以上,A级加1分,AA级加1.5分,AAA级加2分,(原件必查)。由于各地区间对于信用评定的标准不一致,根据《关于在淮安市政府采购领域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淮信办[2015]25号)文件要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查询网址:

http://zfcgzx.huaian.gov.cn/web/zfcgzx/content/2017/01/24/*******.html

http://hacx.huaian.gov.cn/xyfwjg/list.html

2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公章。

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磋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磋商过程保密

在宣布确定成交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比较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磋商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在磋商期间,采购人将指定联络员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络。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 号

内容

1

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拨付合同价款40%,作为预付款;完成外业调查并数据成果入库,支付合同价款40%;完成项目验收,支付合同价款10%,余款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2

服务期:30个日历天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采购方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方与供应商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格。

(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运输过程中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5)“采购方”系指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

(6)“供应商”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规格

2.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且采购方拒付全部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装运条件

5.1根据采购方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应商承担。

6.付 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供应商应按照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下列单据: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

(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采购方将按“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成交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供应商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供应商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8.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采购方将在供应商交货后叁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采购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采购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供应商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方将从供应商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供应商迟交货、安装

11.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采购方验收使用。如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采购方和供应商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方。除采购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供应商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采购方和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单位(供应商)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贰拾捌天。

15.2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电子保函等。

15.3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叁天内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

15.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采购方和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采购方和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采购方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方可向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采购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采购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应商应对采购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中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项目编号:HAZC-**********-XY 号)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项目编号:HAZC-**********-XY号)响应文件、本次磋商的成交通知书和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本合同应在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0.3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方各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盱眙分中心留存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处理。

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供应商、采购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0.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三、合同格式

经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竞争性磋商采购,_________(以下简称“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盱眙县政府采购项目编号:HAZC-**********-XY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采购方和供应商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和成果详见“第五章”。

4、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实行总价包干形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建库合库汇交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村居配合协调劳务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费用。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交货时间和地点在“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采购方直接与供应商进行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采购方、供应商、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盱眙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采购方、供应商协商一致,并报相关部门鉴证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供应商各执贰份、采购代理留存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

采购单位:供应商: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第五章采购需求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之本,在保障农民居住权和社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大局。2020年8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厅字〔2020〕18号),就改革的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基础工作等做出部署。2020年9月,《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批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的函》(中农函〔2020〕20号)正式印发,盱眙县成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地区。

实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验证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10号)以及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项目的实施,摸清全县农村人、地、房(农户、宗地、农房)底数,形成县域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完善宅基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打好基础、提供支撑。

本项目总预算为308万元整,共分一个标段,调查范围盱眙县全域农村宅基地,宗地数约11.94万宗。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二、主要目标

对盱眙全县宅基地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充分利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成果,利用调查软件、质检软件、建库软件等技术手段,开展宅基地调查验证,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重点对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缺失的数据补充完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宗。具体数据包括:农户的每一个家庭成员信息;每一宗宅基地的面积、方位、四至、权属关系、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利用情况等;每一幢农房的房屋结构、建筑面积、建筑时间、房屋状态、利用方式等;一户多宅、一宅面积超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问题情况。

全面摸清我县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形成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数据合账、利用现状图等成果,满足盱眙县宅基地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的需求。实现建立一个标准化宅基地数据库、一套宅基地数据台账、一张宅基地现状图、一个宅基地管理“一张图”信息成果等“四个一”目标。

(一)建立一个标准化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

通过与县自然资源、不动产中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数据收集共享,开展数据目录梳理、数据整合,并根据基础信息专项调查成果进行建库,开展数据汇交,检查验收和入库。

(二)建立一套宅基地数据台账

汇总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国土三调、行政区划、村庄规划、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现有数据成果,开展宅基地调查验证,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等信息在内的宅基地数据台账,并通过数据库导出。

(三)建立一张宅基地利用现状图

利用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在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基础图层的基础上,叠加宅基地空间位置、房屋结构、面积、权属等信息,以及无人机遥感地图、变更数据、监测数据等,形成宅基地利用现状图,并通过数据库导出。

(四)形成宅基地管理“一张图”信息成果

对全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形成“一张图”管理信息成果。

三、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11号)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农业农村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农规发〔2019〕3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市〔2020〕6号)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农办经〔2020〕8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经办〔2020〕10号)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0〕11号)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行)》

《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行)》

《盱眙县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四、服务要求

(一)组织管理要求

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为保证该项目能够按期、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成立项目小组来管理、实施及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制定详细的人员配置方案,不同阶段的现场人员数量应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应承诺为采购单位承担其所供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中标单位应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在交付运行的同时,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如下技术支持: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须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其拟派项目经理;

②对发生的问题在2小时内给予响应,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现场,尽快予以解决,应提供应急响应方案;

③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单位承诺提供不少于1年质量保证期免费技术支持,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质保期内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

2.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单位应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五、其它要求

1.成果要求

序号

交付数据

数据类型

1

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

表格

2

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数据库

汇交包

3

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

表格

4

农村宅基地现状利用图件

图件

5

农村宅基地成果分析报告

文本

6

农村宅基地工作总结报告

文本

2. 验收要求:

成果满足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盱眙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并接受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组抽查验收。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拨付合同价款40%,作为预付款;完成外业调查并数据成果入库,支付合同价款40%;完成项目验收,支付合同价款10%,余款质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章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年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磋商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电子响应文件中只需加盖电子签章。

备注:此格式如与电子系统格式有出入,以系统格式为准。

一、磋商函

(采购单位):

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和服务。

7、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3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

8、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9、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8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格式如与电子系统格式有出入,以系统格式为准。

二、报价明细表

(注:格式可自拟)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报价

备注

1

2

3

4

合计(上述分项报价之和)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

1、所有价格系人民币表示。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建库合库汇交费、专家评审费、验收费、村居配合协调劳务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费用。


三、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1

2

3

4

5

6

7

8

注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盖章)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公告要求)

五、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加盖公章)

注:

1、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加盖公章)

二?二二年月 日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单位):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所在单位:职务:

身 份 证: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单位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交易中心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公章)

二0 年月日

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示范格式三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 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示范格式四

承诺 书

(采购单位):

我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采购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方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示范格式五

承 诺 书(格式)

致:采购人

我方在的报价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按规定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

二、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四、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示范格式六

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偶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示范格式七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标签: 数据库建设 信息调查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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