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烟草企业展室及VI系统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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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烟草企业展室及VI系统建设设计服务项目已由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

2.2招标内容:企业展室及VI系统建设设计,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国烟草视觉识别系统设计要求详见附件,附件另册提供。

2.3招标控制价:15万元

2.4服务期限(含深化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有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未按要求提供或仍在禁入期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所属日期2021年01月至开标日期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系统查询,并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将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费(设计方案及效果图不予退还)。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联系微信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地址: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栋14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巴伊斯楞

联系电话:199*****456(微信同号)

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当天网站上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30,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栋14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8号

联 系 人:张瑞辉

电话:0951-*******

招标代理: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栋14楼、15楼

联 系 人: 巴伊斯楞

电话:199*****456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VI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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