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项目范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40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完成普查数据调查、收集、整理及数据上传指定系统;数据上传指定系统后配合采购人对普查数据进行完善、调整,并提供普查数据更新服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邮箱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
报名时需以下材料: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上午9:30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智城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 系 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 043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0431-********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791
2022年6月27日
采购人名称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智城大路37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140 | 最高限价(万元) | 14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3.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06-2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邮箱报名,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7-2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2-07-20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张黎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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