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常州市康成精密钢管有限公司年生产6000吨精密无缝钢管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前杨工业园区26号 | 常州市康成精密钢管有限公司 | 常州市康成精密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4日,经营范围:精密钢管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自成立以来,仅从事销售,未进行生产,目前企业经研究决定,计划投资519万元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前杨工业园区26号,租用常州市麟宇金属线材有限公司标准厂房1500平方米厂房新建精密无缝钢管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15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经审备〔2020〕36号;项目代码:2020-******-31-03-******,见附件)。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总投资519万元,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6000吨精密无缝钢管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常州市前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和含油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废活性炭、废冷轧油、油泥、废滤网、清洗废水等均规范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不直接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气:冷轧机(17台)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高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 | 0519-******** |
2 | 年产10万件金属制品项目 |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芙蓉工业集中区 | 常州市裕贝尔金属制品厂 | 本项目调整原有厂房布局,购置新设备,对原有项目喷塑加工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本项目可形成年产10万件金属制品的生产能力 | 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80%回用于生产,20%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至常州东方横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三山港。 废气:本项目电泳及烘烤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电泳烘烤工段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号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喷塑后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号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抛丸收尘、废钢丸、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膜、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 0519-******** |
3 | 常州镇西服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服装片500万件新建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洪庄工业园陆家头171号 | 常州镇西服饰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500万元,项目搬迁至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洪庄工业园陆家头171号,租用常州市海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厂房3180平方米,购置隧道式烘干机、绷网机、烘箱、压烫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设备4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服装片5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洗板废水、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常州市武南污水处理厂。 (2)固废处理:不合格品、生化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不直接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气:本项目上胶、烘干、定位、调浆、印花、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FQ-1)排放。 | / | 0519-******** |
1、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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