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不含新蒲新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听证公告红区自然资听公告(2022)第001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不含新蒲新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听证公告红区自然资听公告(2022)第001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不含新蒲新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听证公告
红区自然资听公告(2022)第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拟对“遵义市红花岗区(不含新蒲新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予以听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
二、听证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举办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
四、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五、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基准地价制订提供参考。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1.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2.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代表;3.工业企业代表;4.土地评估中介机构;5.社会团体代表。
(三)听证代表确定: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代表。
(四)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因故无法亲自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告知听证会举办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提前了解、熟悉遵义市红花岗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的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有意参加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确权与测绘信息股报名。
七、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联系人: 苟朝刚
联系电话:135*****084
特此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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