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7日
新宁县第一中学的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的名称: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2、项 目 编 号:2022CG06XN0301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2】******
4、委托代理编号:HNGJ-XLCG********
5、采购预算:*******.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品目 分类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01 | 新宁一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 A0608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00元 | *******.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2)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在线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心技术信息科电话:0739-*******。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李先生
2、电话:139*****259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宁县第一中学
(2)地 址: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39*****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宁县舜皇大道狮子山小区2栋3单元302(地下停车场入口)
(3)联系人:彭女士
(4)电话: 177*****321 0739-*******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3、监督管理
(1)名称: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
十、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2、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保函与银行转账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1银行转账方式:(1)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标段的项目,每个标段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标段独立的子账户,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3)、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2.2 保函方式(含电子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1)保函须针对所投本项目的具体标段,生成时间须在本项目要求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2)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关于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的通知》附件。
3、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
备注:本次招投标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根据国家、湖南省、邵阳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前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确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能够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而导致不能出席开标会议,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在开标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防疫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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