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精密部件生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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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各种机械设备的制造及销售工作。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维扬经济开发区刘庄路6号的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空厂房,拟建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承担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中阳极氧化工艺参照有电镀工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在认真研读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等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1-1。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行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
图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及修改单,本项目属于“C33金属制品业”中“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工艺和生产中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3.2.1《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原江阳工业园)内,其建设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相容;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要求;项目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和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1.3.2.2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与《关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5]20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3-1与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 | 审查意见 | 相符性分析 |
1 | 优化开发区用地布局。根据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和用地实际情况调整园区用地布局,合理控制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开发规模。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建设、完善居住区周边防护隔离带。 |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利用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厂房,位于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内。项目区域5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项目建设与审查意见要求相符。 |
2 | 切实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完善、落实开发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区内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及时修编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监督及指导事故应急设施建设。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并及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位于市郊的汤汪乡,毗邻京杭大运河,厂区占地120亩,一期工程(10万t/d)于2002年4月投入运行,采用CAST污水处理工艺;2003年8月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开工建设了汤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8万t/d),仍采用CAST工艺,2017年2月建设了三期工程(再生水规模5.2万t/d),总体处置规模为26万t/d。
汤汪污水处理厂规划收集范围包括:老城区、蜀岗-瘦西湖风景区、东部分区、西北分区(江阳区部分区域)、西北分区部分区域(东起念泗路—大学路,西至排涝河,南至江阳中路,北至蜀冈南麓及宁通铁路一线)、杭集镇、河东分区、东北分区及北侧邻近乡镇,总计范围95.27km2。
本项目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2478.5t/a,远小于其处置规模(26万t/d);本项目位于汤汪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现阶段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完成,详见附件8;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因此本项目污水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符合其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
1.3.3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3.3.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约3.5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之内,符合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1.3.3.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开数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属于结构金属制造项目和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项目,建设后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环保管理,项目的建设运行不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1.3.3.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用电较少;项目租赁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1.3.3.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相关文件,本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所示:
表1.3-2建设项目环保负面清单化管理表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 是否属于 |
1 | 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 不属于 |
2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工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中禁止投资项目 | 不属于 |
3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工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限制投资中的新建项目 | 不属于 |
4 | 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规定的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以及管控区内与保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5 | 属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中规定的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6 |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7 | 未按规定开展规划环评、回顾性环评的工业园区(高新区、产业集中区)内的工业项目 | 不属于 |
8 | 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 | 不属于 |
9 | 国家、江苏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10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 不属于 |
11 |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 不属于 |
12 | 规划环评中开发区内禁止建设的项目 | 不属于 |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落后产能以及产能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建设的高污染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故本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阳极氧化生产线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
大气环境问题:酸雾的合理处理问题;
水环境问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置问题;
声环境问题:风机、生产设备运转带来的噪声问题;
固废处置问题:各项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处置问题。
环境风险:酸雾塔故障及废水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措施。
1.5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选址基本可行,平面布局合理。
在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实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2)《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文,2015年4月16日;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31日;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05月05日;
(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
(1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
2.1.2技术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0)《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
(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5)《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16)《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17)《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5号公告);
(1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855-2017);
(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
(2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4-2018)。
2.1.3地方文件(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公告(2015年3月1日施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28修订;
(2)《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环办[2022]82号)
(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施行);
(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5月1日施行);
(5)《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7)《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1997]122号文;
(8)《关于发布实施<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
(9)《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江苏省办公厅,2013年1月29日;
(10)《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
(1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
(1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13)《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
(14)《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
(15)《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16)《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江苏省环保厅;
(17)《关于印发省环保厅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4]53号;
(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
(19)《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1]1号;
(20)《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
2.1.4其他(1)《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21.12;
(2)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等。
2.2环境功能区划2.2.1主体功能区划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苏政发〔2014〕20号),维扬经济开发区所在的邗江区为重点开发区域;根据《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维扬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开发区域。”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因此属于重点开发区域。
2.2.2生态功能区划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维扬经济开发区所在区域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因此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
2.2.3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维扬经济开发区所在区域均为大气环境为二类区。
2.2.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京杭大运河扬州段(古运河口~施桥船闸)、槐泗河水功能区划为Ⅲ类水体。本项目纳污水体为京杭大运河扬州段,因此属于Ⅲ类水体。
2.2.5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属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
2.3评价因子筛选及评价标准2.3.1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结果,确定对环境影响较大及较为敏感的环境因子作为评价因子,详见表2.3-1。
表2.3-1评价因子确定表
环境要素 | 现状评价因子 | 预测评价因子 |
环境空气 | SO2、NO2、PM2.5、PM10、CO、O3、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 | 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 |
声环境 | 等效声级Leq(A) | 等效声级Leq(A) |
地表水 | PH、COD、BOD5、DO、氨氮、总磷、SS、硫化物、石油类、铅、镉、砷、六价铬、粪大肠杆菌 | 定性分析 |
地下水 | pH、K+、Na+、Ca2+、Mg2+、Cl-、SO42-、CO32-、HCO3-、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NH3-N、挥发酚、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六价铬、锌、铜、镍、亚硝酸盐、硝酸盐 | 定性分析 |
土壤环境 | 铜、铅、镉、镍、总汞、砷、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 |
固体废物 | 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袋、铝渣及边角料、废过滤网。 | |
环境风险 | / | 硫酸、盐酸、硝酸及沾染以上物质的介质(废水、固废、废气等) |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域属于二类区域,SO2、NO2、PM2.5、PM10、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硫酸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硫酸的浓度限值;磷酸雾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硝酸雾按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最大允许浓度标准为0.4mg/Nm3(小时平均、日平均),但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氮氧化物二级标准0.25mg/Nm3,本次评价选取0.25mg/Nm3作为其环境质量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表2.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二级) | 标准来源 | ||
1小时平均值 | 日平均 | 年平均 | |||
1 | SO2 | 500 | 150 | 6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2 | NO2 | 200 | 80 | 40 | |
3 | PM10 | / | 150 | 70 | |
4 | PM2.5 | / | 75 | 35 | |
5 | CO | 10mg/m3 | 4mg/m3 | / | |
6 | O3 | 200 | 160(日最大8小时平均) | / | |
7 | 硫酸雾 | 300 | 100 |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
8 | 磷酸雾 | 15 | 50 |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
9 | 硝酸雾 | 250 | / | / | 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京杭大运河扬州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2.3-3。
表2.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为无量纲))
类别 | pH | BOD | COD | 高锰酸盐指数 | SS | NH3-N | TN | TP | 粪大肠菌群 | LAS | 石油类 | 总镍 | 总铬 |
Ⅲ类 | 6-9 | ≤4.0 | ≤20 | ≤6 | ≤30 | ≤1.0 | ≤1.0 | ≤0.2 | ≤0.2 | ≤0.05 | ≤0.02 | ≤0.05 |
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2.3.2.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区域地下水环境未进行分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详见表2.3-4。因石油类不属于GB/T*****水质指标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因此石油类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2.3-4地下水质量标准(mg/L)
项目 | 标准值(单位:mg/L,pH无量纲,浑浊度:度,总大肠菌群:MPN/100mL) |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
pH | 6.5~8.5 | 5.5~6.5, 8.5~9 | <5.5,>9 | ||
氯化物 | ≤50 | ≤150 | ≤250 | ≤350 | >350 |
氨氮 | ≤0.02 | ≤0.10 | ≤0.50 | ≤1.50 | >1.50 |
挥发性酚类 | ≤0.001 | ≤0.001 | ≤0.002 | ≤0.01 | >0.01 |
总硬度 | ≤150 | ≤300 | ≤450 | ≤650 | >650 |
硫酸盐 | ≤50 | ≤150 | ≤250 | ≤350 | >350 |
硝酸盐(以N计) | ≤2.0 | ≤5.0 | ≤20 | ≤30 | >30 |
亚硝酸盐(以N计) | ≤0.01 | ≤0.10 | ≤1.00 | ≤4.80 | >4.80 |
氟化物 | ≤1.0 | ≤1.0 | ≤1.0 | ≤2.0 | >2.0 |
砷 | ≤0.001 | ≤0.001 | ≤0.01 | ≤0.05 | >0.05 |
溶解性总固体 | ≤300 | ≤500 | ≤1000 | ≤2000 | >2000 |
铜 | ≤0.01 | ≤0.05 | ≤1.00 | ≤1.50 | >1.50 |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 ≤1.0 | ≤2.0 | ≤3.0 | ≤10.0 | ≤10.0 |
镉 | ≤0.0001 | ≤0.001 | ≤0.005 | ≤0.01 | >0.01 |
铅 | ≤0.005 | ≤0.005 | ≤0.01 | ≤0.10 | >0.10 |
汞 | ≤0.0001 | ≤0.0001 | ≤0.001 | ≤0.002 | >0.002 |
六价铬 | ≤0.005 | ≤0.01 | ≤0.05 | ≤0.10 | >0.10 |
镍 | ≤0.002 | ≤0.002 | ≤0.02 | ≤0.10 | >0.10 |
铁 | ≤0.1 | ≤0.2 | ≤0.3 | ≤2.0 | >2.0 |
石油类 | ≤0.05 | ≤0.05 | ≤0.05 | ≤0.5 | ≤1.0 |
总大肠菌群 | ≤3.0 | ≤3.0 | ≤3.0 | ≤100 | >100 |
本项目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表2.3-5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
项目 | 第二类用地 | ||
筛选值 | 管制值 |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砷 | 60 | 140 |
镉 | 65 | 172 | |
铬(六价) | 5.7 | 78 | |
铜 | |||
铅 | 800 | 2500 | |
汞 | 38 | 82 | |
镍 | 900 | 2000 | |
挥发性有机物 | 四氯化碳 | 2.8 | 36 |
氯仿 | 0.9 | 10 | |
氯甲烷 | 37 | 120 | |
1,1-二氯乙烷 | 9 | 100 | |
1,2-二氯乙烷 | 5 | 21 | |
1,1-二氯乙烯 | 66 | 200 | |
顺-1,2-二氯乙烯 | 596 | 2000 | |
反-1,2-二氯乙烯 | 54 | 163 | |
二氯甲烷 | 616 | 2000 | |
1,2-二氯丙烷 | 5 | 47 | |
1,1,1,2-四氯乙烷 | 10 | 100 | |
1,1,2,2-四氯乙烷 | 6.8 | 50 | |
四氯乙烯 | 53 | 183 | |
1,1,1-三氯乙烷 | 840 | 840 | |
1,1,2-三氯乙烷 | 2.8 | 15 | |
三氯乙烯 | 2.8 | 20 | |
1,2,3-三氯丙烷 | 0.5 | 5 | |
氯乙烯 | 0.43 | 4.3 | |
苯 | 4 | 40 | |
氯苯 | 270 | 1000 | |
1,2-二氯苯 | 560 | 560 | |
1,4-二氯苯 | 20 | 200 | |
乙苯 | 28 | 280 | |
苯乙烯 | 1290 | 1290 | |
甲苯 | 1200 | 1200 |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570 | 570 | |
邻二甲苯 | 640 | 640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硝基苯 | 76 | 760 |
苯胺 | 260 | 663 | |
2-氯酚 | 2256 | 4500 | |
苯并[a]蒽 | 15 | 151 | |
苯并[a]芘 | 1.5 | 15 | |
苯并[b]荧蒽 | 15 | 151 | |
苯并[k]荧蒽 | 151 | 1500 | |
? | 1293 | ||
二苯并[a,h]蒽 | 1.5 | 15 | |
茚并[1,2,3-cd]芘 | 15 | 151 | |
萘 | 70 | 700 | |
石油烃类 | 石油烃(C10-C40) | 4500 | 9000 |
本项目属于金属加工及表面处理行业,阳极氧化过程中车间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硝酸雾、磷酸雾排放标准参考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2.3-6酸雾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高度(m) | 排放速率(kg/h) | |
有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
硫酸雾 | 5 | 0.3 | 不低于15m | 1.1 |
硝酸雾 | 10 | 0.5 | 1.5 | |
磷酸雾 | 5 | / | 1.5 |
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现有排放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执行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COD、SS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2中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标准;汤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的一级A标准。
表2.3-7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色度:度
序号 | 污染物 | 汤汪污水厂接管标准 | 汤汪污水厂排放标准 |
1 | COD | 500 | 50 |
2 | 氨氮 | 45 | 5 |
3 | SS | 400 | 10 |
4 | TP | 8 | 0.5 |
5 | 总铝 | 3.0 | / |
6 | 石油类 | 15 | 1 |
7 | 色度 | 80 | 30 |
8 | pH | 6~9 | 6~9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规定的3类标准值,详见下表。
表2.3-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dB(A)
项目 | 昼间 | 夜间 |
标准值 | 65 | 5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2.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4.1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2.4.1.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规定: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水污染影响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见表2.4-1。
表2.4-1水污染影响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本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阳极氧化废水、中和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其中阳极氧化废水、中和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卤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属于间接排放。
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
2.4.1.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对评价等级为三级B的评价范围要求“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结合本项目建设,本项目不设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2.4.2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2.4.2.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中的“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此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表2.4-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摘选)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
I金属制品 | ||||
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 其他 | III类 | Ⅳ类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2.4-3。评价等级分级见表2.4-4。
表2.4-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
不敏感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实地调查表明,评价区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或分散式供水水源地,经开区已经实现饮用水集中式供给,经开区范围内有少量分散式居民,居民用水水源为自来水。因此,项目所在范围内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表2.4-4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敏感程度 | I类项目 | II类项目 | III类项目 |
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较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不敏感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综合以上论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划分,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评价。
2.4.2.2评价范围项目周边地下水系所在的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2.4.3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2.4.3.1评价等级判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及D10%的确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估算模式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μ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2.4-5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2.4-6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 功能区 | 取值时间 | 标准值(μg/m3) | 标准来源 |
硝酸雾 | 二类限区 | 日均 | 400 | 《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 |
磷酸雾 | 二类限区 | 一小时 | 40 | 标准来源根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一次限值 |
硫酸 | 二类限区 | 一小时 | 3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
表2.4-7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 |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 排气筒底部海拔(m) | 排气筒参数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经度 | 纬度 | 高度(m) | 内径(m) | 温度(℃) | 流速(m/s) | 磷酸雾 | 硫酸 | 硝酸雾 | ||
点源 | 119.***** | 32.****** | 27.00 | 15.00 | 0.50 | 25.00 | 9.90 | 0.0014 | 0.003 | 0.0007 |
表2.4-8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 | 坐标(°) | 海拔高度(m) | 矩形面源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经度 | 纬度 | 长度(m) | 宽度(m) | 有效高度(m) | 磷酸雾 | 硫酸 | 硝酸雾 | ||
矩形面源 | 119.****** | 32.****** | 27.00 | 43.46 | 32.12 | 5.00 | 0.0011 | 0.0025 | 0.0006 |
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表2.4-9。
表2.4-9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城市 |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
最高环境温度 | 40.6 | |
最低环境温度 | -12.0 | |
土地利用类型 | 城市 | |
区域湿度条件 | 潮湿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否 |
岸线距离/m | / | |
岸线方向/° | / |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2.4-10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3) | Cmax(μg/m3) | Pmax(%) | D10%(m) |
点源 | 硫酸 | 300.0 | 0.5526 | 0.1842 | / |
点源 | 硝酸雾 | 1200.0 | 0.1289 | 0.0107 | / |
点源 | 磷酸雾 | 40.0 | 0.2579 | 0.6447 | / |
矩形面源 | 硫酸 | 300.0 | 5.5198 | 1.8399 | / |
矩形面源 | 硝酸雾 | 1200.0 | 1.3247 | 0.1104 | / |
矩形面源 | 磷酸雾 | 40.0 | 2.4287 | 6.0717 | / |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磷酸雾Pmax值为6.0717%,Cmax为2.4287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2.4.3.2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2.4.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2.4.4.1评价等级判定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评价范围内噪声级增加小于3dB(A),项目周围200m受影响人数数量变化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按三级进行。
2.4.4.2评价范围厂区边界外200米包络线以内的范围。
2.4.5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2.4.5.1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为污染影响型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为I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占地规模为“小型”。
本项目拟建于维扬经济开发区内,周边50m范围内无耕地、居民等,不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表2.4-11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敏感程度 评价等级 占地规模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根据表2.4-11,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污染影响型二级评价。
2.4.5.2评价范围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
2.4.6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危险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P)为P2,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E2、E3、E3,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分别为III、III、III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要求,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如表2.4-6所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取高值为二级评价。
表2.41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结果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外海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A |
表2.5-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中心位置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最近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高程 | ||||||
1 | 119.********* | 32.********* | 26.825 | 香巷村 | 45户16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功能区 | NW | 2870 |
2 | 119.********* | 32.********* | 22.680 | 津园 | 80户265人 | NW | 2460 | |
3 | 119.********* | 32.********* | 25.010 | 金槐村 | 232户750人 | NW | 870 | |
4 | 119.****22032 | 32.438165515 | 27.625 | 南庄小区 | 63户200人 | NW | 750 | |
5 | 119.363223549 | 32.453277080 | 22.175 | 宝能睿城 | 102户320人 | N | 2000 | |
6 | 119.370218750 | 32.453062504 | 19.260 | 巷子口 | 82户250人 | N | 1950 | |
7 | 119.371350642 | 32.456270426 | 18.645 | 香堤春晓 | 124户380人 | N | 2200 | |
8 | 119.370492335 | 32.459049194 | 22.975 | 姚湾村 | 53户170人 | N | 2450 | |
9 | 119.374097224 | 32.456560104 | 20.740 | 大官人家 | 82户250人 | N | 2275 | |
10 | 119.376586314 | 32.457547157 | 21.148 | 印象花园 | 91户285人 | N | 2405 | |
11 | 119.378324385 | 32.456045120 | 18.228 | 小钱庄 | 10户35人 | N | 2395 | |
12 | 119.383710261 | 32.459220855 | 19.624 | 龚庄 | 15户50人 | NE | 2800 | |
13 | 119.389139052 | 32.458491295 | 15.179 | 小王庄 | 12户40人 | NE | 3020 | |
14 | 119.392186042 | 32.458469837 | 18.149 | 胡下庄 | 8户30人 | NE | 3200 | |
15 | 119.392014380 | 32.455165355 | 15.522 | 周庄 | 6户20人 | NE | 2890 | |
16 | 119.392228957 | 32.441904514 | 21.235 | 光辉岁月 | 65户200人 | E | 1965 | |
17 | 119.394846793 | 32.440531223 | 24.403 | 石油山庄 | 220户710人 | E | 2000 | |
18 | 119.392014380 | 32.438557117 | 22.945 | 花样年华 | 85户275人 | E | 1800 | |
19 | 119.396810170 | 32.438567846 | 24.226 | 蜀景花园 | 35户120人 | E | 2150 | |
20 | 119.376060601 | 32.434576719 | 22.270 | 兴裕花园 | 14户50人 | E | 320 | |
21 | 119.375738736 | 32.430692880 | 24.757 | 江阳派出所 | 政府机关 | SE | 485 | |
22 | 119.382304784 | 32.431980341 | 25.014 | 西湖公馆 | 65户215人 | E | 780 | |
23 | 119.382025834 | 32.429512708 | 29.987 | 司徒北苑 | 420户1350人 | SE | 765 | |
24 | 119.395619269 | 32.428954809 | 19.849 | 梅岭小学西湖校区 | 学校 | E | 2190 | |
25 | 119.393022891 | 32.427688806 | 22.411 | 翠东苑 | 18户60人 | SE | 2150 | |
26 | 119.389503833 | 32.427109449 | 24.392 | 西湖镇政府 | 政府机关 | SE | 1650 | |
27 | 119.390984412 | 32.425371378 | 23.773 | 蜀岗锦宸 | 120户380人 | SE | 1865 | |
28 | 119.394996997 | 32.426487177 | 21.736 | 司徒村散户 | 8户20人 | SE | 2209 | |
29 | 119.394610758 | 32.423568933 | 24.496 | 翠岗社区 | 36户120人 | SE | 2305 | |
30 | 119.392808314 | 32.420736521 | 25.758 | 海上紫郡 | 30户105人 | SE | 2360 | |
31 | 119.392894145 | 32.419685095 | 26.391 | 俞家山 | 42户130人 | SE | 2445 | |
32 | 119.394503470 | 32.413033216 | 9.979 | 扬州天下中兴御府 | 40户130人 | SE | 2950 | |
33 | 119.391971465 | 32.412131994 | 10.520 | 扬州天下西华苑 | 25户85人 | SE | 2995 | |
34 | 119.387851592 | 32.410672872 | 15.245 | 经圩村 | 23户80人 | SE | 2815 | |
35 | 119.387787219 | 32.424792021 | 23.996 | 西湖印象华府 | 50户165人 | SE | 1660 | |
36 | 119.385212298 | 32.424963682, | 30.447 | 山水锦城 | 130户420人 | SE | 1440 | |
37 | 119.387143489 | 32.421916692, | 25.241 | 碧水栖庭 | 240户800人 | SE | 1675 | |
38 | 119.381779071 | 32.422345846 | 26.871 | 绿地唐樾府 | 52户160人 | SE | 1550 | |
39 | 119.380234118 | 32.418998449 | 22.147 | 四季金辉 | 66户190人 | SE | 1650 | |
40 | 119.383924838 | 32.419213026 | 23.325 | 梅岭小学金辉分校 | 学校 | SE | 1880 | |
41 | 119.387529727 | 32.415887087 | 18.158 | 蜀岗玫瑰园 | 72户220人 | SE | 2325 | |
42 | 119.381285544 | 32.415329187 | 21.287 | 香榭里 | 25户90人 | SE | 2110 | |
43 | 119.378131266 | 32.415736883 | 15.176 | 扬州梅苑双语学校 | 学校 | SE | 2025 | |
44 | 119.377573367 | 32.425521581 | 31.195 | 汇锦花苑 | 370户1050人 | SE | 805 | |
45 | 119.376157160 | 32.421787946 | 18.891 | 蜀秀花园 | 156户500人 | SE | 1205 | |
46 | 119.371908541 | 32.421058386 | 25.592 | 唐悦国际花园 | 178户550人 | S | 1323 | |
47 | 119.368732806 | 32.427710264 | 29.245 | 首府壹号 | 81户250人 | S | 660 | |
48 | 119.3656107 | 32.4136984 | 23.938 | 蜀岗村 | 422户1305人 | S | 1565 | |
49 | 119.3683466 | 32.41346237 | 23.949 | 蜀岗小学 | 学校 | S | 2385 | |
50 | 119.3739363 | 32.41459963 | 27.917 | 东陈庄 | 35户120人 | S | 2015 | |
51 | 119.3729063 | 32.41206762 | 24.296 | 吕庄 | 42户135人 | S | 2390 | |
52 | 119.3650957 | 32.40773317 | 17.126 | 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 | 学校 | S | 2946 | |
53 | 119.3671986 | 32.43090746 | 30.968 | 安馨花园 | 22户70人 | SW | 480 | |
54 | 119.3635937 | 32.42764589 | 33.098 | 高庄 | 40户130人 | SW | 1140 | |
55 | 119.3576285 | 32.42798921 | 30.206 | 西湖景园 | 105户320人 | SW | 1160 | |
56 | 119.3535515 | 32.42846128 | 35.019 | 中心村 | 52户165人 | SW | 1490 | |
57 | 119.3554398 | 32.43060705 | 34.227 | 西湖实验学校 | 学校 | W | 1532 | |
58 | 119.3481013 | 32.42841837 | 36.312 | 瓦屋庄 | 23户72人 | W | 2085 | |
59 | 119.3503758 | 32.41743204 | 26.829 | 郑家山头 | 31户100人 | SW | 2570 | |
60 | 119.3450972 | 32.44700071 | 25.305 | 西余桥 | 12户40人 | W | 2734 |
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其它要素)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方位 | 距离(m) | 规模 | 环境功能 |
声环境 | / | / | / | / | / |
生态环境 | 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E | 3500 | 生态空间管控区 | 风景名胜区 |
地表水环境 | 京杭大运河扬州段 | E | 大河 | Ⅲ类 | |
尚桥水库 | E | 460 | 水库 | Ⅲ类 | |
槐泗河 | NW | 1500 | 小河 | Ⅲ类 | |
老人沟 | SE | 1400 | 小河 | Ⅲ类 | |
土壤环境 | 周边土地 | 四周 | / | / | 建设用土 |
项目名称: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刘庄路6号(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9.371639305,北纬:32.434413905);
投资总额: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9.2%;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600吨铝合金高端精密部件制造能力。
工作时数:全年工作300天。
职工人数:新增职工人80人,采取2班制,每班6h。
拟投产日期:2022年7月
3.1.2建设内容及规模3.1.2.1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刘庄路6号,租赁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的8#空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560m2,共两层。
一楼为精加工区,二楼为阳极氧化区及仓库,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侧。
3.1.2.2主要产品及产能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建高端精密部件的生产线,均是通过精密车床加工的铝制品,为半成品配件,产品客户对象主要有军工单位、汽车生产厂和体育休闲设备生产商等,主要为军工装备中的望远镜和通讯雷达零部件、汽车配件及体育休闲用品配件的生产,年产600吨铝合金配件生产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所示:
表3.1-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略
本项目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
表3.1-3项目主要产品技术参数
略
3.1.3公辅工程3.1.3.1给排水(1)给水
本项目新鲜水总用水量约5550t/a,其中生产用水4350t/a,生活用水1200t/a,用水由维扬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应,自来水管径设置DN150,水压在0.3MPa以上,可满足本项目生产用水的要求。
2、排水
本项目所在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排至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雨水受纳河流槐泗河。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入汤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7t/d,汤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接纳能力目前共为26万t/d。
3.1.3.2供电本项目所在区域内电源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市政供电网集中提供,经开发区刘庄路现有变配电所供电。
3.1.3.3绿化绿化依托原有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绿化,不新增绿化。
3.1.3.4纯水制备本项目在铝制件染色后的水洗工序需要纯水洗,所需纯水由企业制备,在生产车间内布设1套纯水制备系统。根据生产线上纯水的用水情况,公司的纯水制备系统的设计能力为2t/h,每天工作4~10h。
3.1.3.5仓储物流工程本项目属于租赁厂房建生产线,不新增厂房,仓储设置在厂房内,项目原材料和产品均采用汽车运输。
3.1.3.6环保工程(1)废气处理设施
新建1套废气处理塔(2级喷淋)及15m高排气筒。
(2)废水处理
在车间西侧,新建一坐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7t/d。本项目废水中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及酸碱废水统一排入该新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经污水排口接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入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处理
结合生产设计,公司建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险废物暂存点各一处,面积分别为30m2和20m2,产生的废物分别妥善处置。
(4)噪声处理
厂房隔声、减噪、加消声罩(器)、防震垫等措施。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4.1-3。
表3.1-1工程建设一览表
略
3.1.4主要生产单元及平面布置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机械加工单元(一楼)、表面处理单元及包装区(二楼)和污水处理站三部分构成。
一楼是机械加工单元,主要从事从原料到成品的制造,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整个机械加工单元由原料区、加工中心区、数控车床区、工模房、检测室等部分构成,各部分之前保留一定的安全、运输通道;
污水处理站位于车间西侧,分别由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脱色池和清水池七个部分构成。
二楼主要是表面处理单元和包装,布置有阳极氧化自动生产线和手动生产线各一条,两条生产线设置在厂房内北侧,以便于废气和废水的统一收集、处理。同时二楼还布置有包装区和产品仓库。
二楼阳极氧化生产线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2级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过程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则可直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加工区实行8h两班制生产,年工作时间4800小时;表面处理单元生产线实行8h一班制生产,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3.1.5主要工艺本项目主要工艺包括:冲压加工、车床加工及阳极氧化。
3.1.6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项目建成后的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1-2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材质 | 备注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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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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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下表:
表3.1-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年用量 | 原料来源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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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12 |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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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17 | |||
18 | |||
19 |
本项目酸平衡详见下图:
略
图3.1-1酸平衡图 ?单位(t/a)
3.1.9物料平衡本项目输入的原料主要是铝棒、水及少量机加工辅料(润滑油、切削液)和阳极氧化辅料(酸、染料、除油剂和封闭剂等),在生产过程中会有部分以固废和废气方式的损耗,全厂物料平衡核算见表3.1-6和图3.1-2:
表3.1-6全厂物料平衡
略
图3.1-2项目物料平衡图t/a
3.1.10水平衡项目用水量约5550t/a,其中生活用水量为1200t/a,生产用水量为4350t/a。所用纯水为厂内自制,即自来水通过RO反渗透技术,全厂的水平衡情况见下图所示:
略
图3.1-2项目水平衡m3/a
项目总平面布置根据消防、安全、环保等规范要求统一设计,满足生产顺畅、交通便捷的要求,合理利用场地和各项公用设施,便于货物运输和消防。项目租赁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刘庄路6号8幢的现有闲置空厂房,租赁区域占地面积为1280m2,1层为加工区,2层为表面处理区,办公室位于厂房内部东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厂房西侧,喷淋中和塔布置在厂房北门上方的平台,场内布置合理。
3.2施工期工程分析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场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不做详细分析。
3.3运营期工程分析3.3.1工艺流程简述项目外购成品铝棒材,通过切割机切割成小段,再送入冲床冲压成特定的模型,之后通过加工中心,加工成成品粗柸料,再送入数控机床进行精加工,使其达到成品所需要的尺寸、厚度及光洁度等指标,数控机床加工出的产品(比如汽车零部件),可直接包装入库;本项目所涉及冲压大部分为外协,仅少部分在厂内进行。
另有部分精加工后的产品(军工部件、体育休闲用品),在出厂前要通过阳极氧化工艺,进行表面处理,以增加其表面感观度和耐磨度后,再包装入库。
略
图3.3-1项目工艺流程总图
加工中心和数控机床精加工,均采用全自动生产设备,由程序员设定参数后,自动处理完成;阳极氧化设置两条全自动生产钱,一条为封闭式全自动生产线(生产线1),另一条是针对批量生产前的调试或针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修正的生产线(生产线2)。
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略
图3.3-2项目阳极氧化工艺流程图
3.3.2工艺流程简述及产污节点分析3.4污染源强分析3.4.1废气3.4.1.1污染物情况概述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磷酸雾及硝酸雾(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铝棒因其质地柔软,在机加工过程几乎不产生粉尘。
3.4.1.2正常工况污染物产排情况核算(1)硫酸雾表3.4-1硫酸雾产排情况核算表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风量m3/h | 收集效率% | 处理装置 |
硫酸雾 | 1.0886 | 0.3024 | 43.2 | 5000 | 98 | 两级喷淋,设置两个喷淋中和塔 |
处置效率% | 有组织排放量t/a | 有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量t/a |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总量t/a |
均为90% | 0.0107 | 0.003 | 0.5927 | 0.0218 | 0.0025 | 0.0324 |
具体核算过程如下所示:
(2)硝酸雾及磷酸雾表3.4-2磷酸雾产排情况核算表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风量m3/h | 收集效率% | 处理装置 |
磷酸雾 | 0.4979 | 0.1383 | 19.76 | 5000 | 98 | 两级喷淋,设置两个喷淋中和塔 |
处置效率% | 有组织排放量t/a | 有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量t/a |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总量t/a |
均为90% | 0.0049 | 0.0014 | 0.271 | 0.01 | 0.0011 | 0.0148 |
表3.4-3硝酸雾产排情况核算表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风量m3/h | 收集效率% | 处理装置 |
硝酸雾 | 0.2502 | 0.0695 | 9.93 | 5000 | 98 | 两级喷淋,设置两个喷淋中和塔 |
处置效率% | 有组织排放量t/a | 有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量t/a |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总量t/a |
均为90% | 0.0025 | 0.0007 | 0.1363 | 0.0050 | 0.0006 | 0.0075 |
表3.4-4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 (t/a) |
1 | DA001 | 硫酸雾 | 0.5927 | 0.003 | 0.0107 |
磷酸雾 | 0.271 | 0.0014 | 0.0049 | ||
硝酸雾 | 0.1363 | 0.0007 | 0.0025 | ||
一般排放口合计 | 硫酸雾 | 0.01071 | |||
磷酸雾 | 0.0048 | ||||
硝酸雾 | 0.0025 |
表3.4-5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mg/m3) | ||||||
1 | / | 阳极氧化 | 硫酸雾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0.3 | 0.0218 |
磷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 0.0100 | ||||
硝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5 | 0.0050 |
表3.4-6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1 | 硫酸雾 | 0.0324 |
2 | 磷酸雾 | 0.0148 |
3 | 硝酸雾 | 0.0075 |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包括因风机损坏或管道破损导致的收集系统失效及碱液喷淋塔长期未更换碱液导致污染物处理能力下降。
表3.4-7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污染物 |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 单次持续时间/h | 年发生频次/次 | 应对措施 |
1 | DA001 | 收集系统失效或处理设施故障 | 硫酸雾 | 43.2 | 0.3024 | 0.5~1 | 1~2 | 加强设备巡检,按期更换碱液 |
磷酸雾 | 19.76 | 0.1383 | ||||||
硝酸雾 | 9.93 | 0.0695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各水槽中更换的废水、中和喷淋塔置换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各水槽中更换的废水包括酸性废水、碱性废水、脱脂废水、染色废水、封闭废水、化抛废水、清洗废水等,其中封闭及封闭后水洗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他采取混合收集处理的方式处置,混和废水呈酸性,主要污染物为pH、总铝、动植物油、COD、氨氮等;中和喷淋塔置换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等,纯水制备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3.4.2.2污染物产排情况核算(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槽中的水置换及碱液喷淋塔产生,分为水洗槽的清洗废水及其他水槽的废液,本次核算按照设计文件中提供的各水槽容积及最大储液量进行推算,水洗槽废水每日均会产生,按水槽总容积20%计算,其他水槽每半年更换一次底部废水,水量按水槽总容积30%计算,详见下表:
表3.4-8生产废水水量核算
本项目使用封闭剂,封闭工序及封闭后水洗工序废水不纳入厂内污水处理厂,经单独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半年更换一次新水,更换下来的浓水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根据上述表格,封闭后水洗工序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4688m3/d(440.64m3/a,220.32m3/半年),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水按30%计算,则封闭后水洗废水产生量为66.096m3/半年;封闭槽更换废水产生量为0.9504m3/半年;则该部分废水量为134.1m3/a(0.447m3/d)。
经核算,纳入厂内污水处理厂的清洗废水产生量为3.4848m3/d,1045.44m3/a;更换废水产生量为10.2672m3/半年,20.5344m3/a;喷淋废气处理塔废水量10.54t/a(约10m3/a),根据水平衡分析,项目纯水制备卤水2610.07m3/a,则总计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686.0444m3/a(12.29m3/d)。
(2)生活污水量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生活用水定额按照50L/人·d进行计算,项目年工作300d,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200m3/a,产污系数按80%计算,则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960m3/a。
(3)污染物产排情况核算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详见下表:
表3.4-9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备注a:混和废水指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阳极氧化线废水+纯水制备卤水。
3.4.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生产破碎机、筛分机、压滤机运行噪声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声源值约为90dB(A)~100dB(A),主要噪声源强分析如下:
表3.4-10主要噪声源排放源强一览表
3.4.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袋、边角料、废过滤网及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15t/人年,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主要为塑料、纸等,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
②污泥:根据建设单位设计文件数据,本项目每年污泥产量为150t/a,企业设有60m2的固废暂存间,企业运行天数为300d/a,平均日产污泥量约0.5t/d,因此企业每月对污泥进行一次转运,并进行记录。污泥交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17表面处理废物”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不包括铝、硫酸阳极氧化、磷酸抛光废水处理的污泥,因此本项目污泥均为一般工业固废。
③废包装袋:根据建设单位设计文件数据,本项目每年产生废包装袋0.8t,交物资部门回收。
④根据物料平衡,本项目加工过程产生的铝边角料为26.6t/a,交物资部门回收。
⑤废过滤网:本项目共有21个水槽,每个水槽每年更换一次过滤网,每张过滤网重量为0.05t,因此废过滤网年产生量为1.05t/a,交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
⑥危险废物:根据物料平衡核算(详见表3.1-6和图3.1-1),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3.422t/a、废切削液9.542t/a、含油金属屑0.5t/a、阳极氧化所使用的各含酸碱的废旧容器0.8t/a以及封闭及封闭后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134.1t/a。
表3.4-1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废物分类 | 产生环节 | 种类名称 | 有毒有害物质 | 环境危险特性 | 代码 | 产生量t/a | 物理特性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 | 生活垃圾 | / | / | / | 12 | 固液混合 |
2 | 一般固废 | 原料外包 | 废包装袋 | / | / | 07 | 0.8 | 固体 |
3 | 一般固废 | 废水处理 | 污泥 | / | / | 62 | 150 | 固体 |
4 | 一般固废 | 加工 | 铝边角料 | / | / | 99 | 26.6 | 固体 |
5 | 一般固废 | 水洗 | 废过滤网 | / | / | 99 | 1.05 | 固体 |
6 | 危险废物 | 储存 | 废酸碱容器 | 酸碱 | T/C/I/R | HW49 900-047-49 | 0.8 | 固体 |
7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含油金属屑 | 油 | T,I | HW08 900-200-08 | 0.5 | 固液混合 |
8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废润滑油 | 油 | T,I | HW08 900-217-08 | 3.422 | 液体 |
9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废切削液 | 切削液 | T | HW09 900-006-09 | 9.542 | 液体 |
10 | 危险废物 | 封闭及封闭后水洗 | 封闭废水 | 含镍废水 | T | HW17 336-054-17 | 134.1 | 液体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在豁免清单范围内,可豁免的利用方式为“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本项目含有金属屑交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但在场内暂存时,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表3.4-12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种类名称 | 贮存方式 | 利用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去向 | 利用处置量t/a |
1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 | 外委处置 | 环卫 | 12 |
2 | 废过滤网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 | 1.05 |
3 | 污泥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150 | |
4 | 废包装袋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 0.8 |
5 | 铝边角料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26.6 | |
6 | 含油金属屑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0.5 | |
7 | 废酸碱容器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有资质单位处置 | 0.8 |
8 | 废润滑油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3.422 | |
9 | 废切削液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9.542 | |
10 | 封闭废水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134.1 |
表3.4-13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 t/a | 有害成分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 |
1 | 含油金属屑 | HW08 | 900-200-08 | 0.8 | 油 | T,I | 暂存于危废库交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
2 | 废酸碱容器 | HW49 | 900-047-49 | 0.5 | 酸碱 | T/C/I/R | 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废润滑油 | HW08 | 900-217-08 | 3.422 | 油 | T,I | |
4 | 废切削液 | HW09 | 900-006-09 | 9.542 | 切削液 | T | |
5 | 封闭废水 | HW17 | 336-054-17 | 134.1 | 含镍废水 | T |
表3.4-1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贮存场所 (设施)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贮存位置 | 占地面积 | 贮存方式 | 贮存能力(t/a) | 贮存 周期 |
1 | 危废暂存间 | 含油金属屑 | 厂区 | 35m2 | 袋装 | 1 | 年度 |
废酸碱容器 | 厂区 | 瓶装 | 1 | 年度 | |||
废润滑油 | 厂区 | 桶装 | 2 | 季度 | |||
废切削液 | 厂区 | 桶装 | 4 | 季度 | |||
封闭废水 | 厂区 | 桶装 | 80 | 半年 |
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气污染物硫酸雾(0.0324t/a)、磷酸雾(0.0148t/a)及硝酸雾(0.0075t/a),建议向扬州市邗江区生态环境局备案,作为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参考指标。
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污染物COD(0.2323t/a)及氨氮(0.0232t/a),纳入汤汪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畴内。
扬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江淮平原南端,市域面积663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约640平方公里。位于江淮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处于长三角城市群规划沿江发展带上,是南京都市圈的副中心城市,有着重要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向南接纳苏南、上海等地区的经济、交通、科创等资源的辐射,向北作为开发苏北的前沿阵地和传导区域,素有“苏中桥头堡”之称。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位于扬州城区西北部,是全市唯一与国家5A级瘦西湖风景区紧邻相伴的都市型开发区,介于宁启铁路与西北绕城之间,对外交通优势明显。与城市中心区直线距离6.1公里,与西部副中心5.2公里。是扬州多年来重点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工业园区,拥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优势。园区总用地面积9.67平方公里。涉及2个乡镇,5个村,即西为西湖镇金槐村、司徒村和中心村,东为平山乡荷叶村和朱塘村。
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刘庄路6号8幢厂房。
4.1.2气候特征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位于扬州中心城区西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东北风,冬季偏长,4个多月;夏季次之,约3个月;春秋季较短,各2个多月。年平均温度14.8℃,极端最高气温39.2℃,极端最低气温-17.7℃,年平均风速3.5米/秒,最大风速18米/秒,年平均冻日数12天,最大冻深11厘米,年平均日照2203.5小时,年平均地温17.1℃,无霜期224天,历年平均降水量1048.1毫米。
表3.1-1气象要素特征
气象要素 | 数值 | 气象要素 | 数值 | ||
气温 | 年平均气温 | 14.8℃ | 气压 | 年平均气压 | 1015.6hPa |
年极端最高气温 | 39.2℃ | 风速 | 年平均风速 | 3.5m/s | |
年极端最低气温 | -17.7℃ | 最大风速 | 18m/s | ||
降水量 | 年平均降水量 | 1048.1mm | 日照 | 年平均日照时数 | 2054.1h |
最高年降雨量 | 1746.0mm | 风向 | 全年主导风向 | NE9% | |
最低年降雨量 | 458.9mm | 夏季主导风向 | SE13% | ||
湿度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78.6% | 冬季主导风向 | NE10% |
邗江区境域属新生代大地构造运动出现的长江下游区境,地势呈北高南低,地面无基岩显露,无高山峻岭,但地形高低起伏,丘陵与平原地貌差异显著。北部由西、两南向东、东北略呈簸箕形倾向邵伯湖;南部由北、西北向南、东南逐步低平至长江。全境陆地分为丘陵和平原两大类型,其中平原可分为滨湖湖积平原和长汀冲积平原。
扬州市地貌属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大致为西北高、东南低。蜀岗一线以南为长江的河漫滩地,标高5-10m(黄海基面)。
扬州市境内分布的地层属第四纪地层。市区内多为瓦砾土层,少部分地区有淤泥。基岩深度南浅北深。在河漫滩地区为56-64m,在一级阶地约为75m,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具有地形平坦开阔,地基稳定的优点。
维扬经济开发区地处扬州市西北蜀岗之上,为新生代第四纪构造运动形成的黄土低丘,地势较高,地形略有起伏,总体呈南、北高,中间低,西高东低,地面高程变化在15.5—27m之间。
扬州市位于宁镇断褶与苏北凹陷之间,属长江低漫滩,地势平坦。区内几乎全被第四系覆盖,地表未见构造形迹,以推测隐伏断裂为主,未发现明显的褶皱构造。
场地内地层共可划分为6层:
①层:素填土,灰褐色、灰黄色,主要成分为粉质黏土、粉土,软塑,松散,上部含植物根茎。该层场地普遍分布。
②层:粉土夹粉砂,灰色,粉土呈稍密~中密,湿~很湿状态,中等摇振反
应,无光泽反应,低干强度,低韧性;粉砂呈松散,饱和状态,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黑色矿物及少量云母片,夹薄层粉质黏土、细砂。该层场地普遍分布。
③层:淤泥质粉质黏土夹粉土,灰色,淤泥质粉质黏土呈软塑-~流塑状态,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中等干强度,中等韧性;粉土呈稍密,很湿状态,中等摇振反应,无光泽反应,低干强度,低韧性,局部夹薄层粉砂。该层场地普遍分布。
④层:粉土夹粉砂,灰色,粉土呈稍密~中密,湿~很湿状态,中等摇振反应,无光泽反应,低干强度,低韧性;粉砂呈稍密,饱和状态,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黑色矿物及少量云母片,夹薄层粉质黏土。该层场地局部缺失。
⑤层:粉砂夹粉土,灰色,中密,粉砂呈饱和状态,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黑色矿物及少量云母片;粉土呈很湿状态,中等摇振反应,无光泽反应,低干强度,低韧性,夹细砂、薄层粉质黏土。该层场地普遍分布。
⑥层:粉砂夹粉土,灰色,中密+,粉砂呈饱和状态,主要矿物成分为石英、黑色矿物及少量云母片;粉土呈湿~很湿状态,中等摇振反应,无光泽反应,低干强度,低韧性,夹细砂、薄层粉质黏土。该层土本次钻探未钻穿。
4.1.4水文水系扬州市位于江淮两大水系的交汇处,长江通过古运河、京杭大运河与淮河水系的邵伯湖、高邮湖等水体相通。主要河流有长江、京杭大运河、古运河、乌塔沟、团结河、仪扬河等。
长江扬州段距长江入海口约300km,历年最大流量为92600m3/s,最小流量为4620m3/s,平均流量约30000m3/s,受潮汐的影响较明显,落潮历时长,涨潮历时短,有回流。
项目废水最终受纳水体为京杭大运河,京杭大运河扬州段上游与邵伯湖相通流经扬州市东郊,通过施桥船闸与长江相连。从湾头扬州闸至入江口长约15.5km,其中湾头至施桥船闸段长约9km,施桥船闸至入江口长约6.5km,河宽185m,河底高程约0.5m。
京杭大运河与长江交汇处为凹岸带,北岸为深槽,水深流急,近岸带水文情势复杂。京杭大运河入江口上游约10km为瓜洲镇,上游约1km为扬州港。下游约40km处的三江营为南水北调的取水口,长江水由三江营通过芒稻河经江都抽水站进入京杭大运河,洪水期江都抽水站用于排泄里下河地区的洪水。
古运河:北端与京杭大运河相通(由湾头附近的扬州闸控制),流经老城区东、南两侧,然后向西南经瓜洲闸进入长江,从扬州闸至瓜洲闸长约27.7km。市区河道蜿蜒曲折,河面宽50m左右,水深2.0~2.4m。扬州闸和瓜洲闸分别控制古运河上下游水位,以保证航运、灌溉、工业生产用水和泄洪等功能。另外,古运河与七里河以及市区河流构成水网。
4.1.5土壤扬州市境内土壤分为水稻土、潮土、黄棕土及沼泽土4个土类、11个亚类、27个土属、101个土种。四大土类面积分别占78.24%、15.50%、0.81%、5.45%。全市的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为1.88%,在全省属中上水平。
4.1.6矿产资源扬州现已发现的矿产资源15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12种。石油、天然气储量居全省前列,主要分布在邗江、江都至高邮一带。煤炭主要蕴藏在江都一带,矿石资源在丘陵缓岗地区,在扬州北郊及仪征、高邮一带则有大量品质优良的矿泉水资源。
邗江区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砖瓦粘土矿、天然饮用矿泉水等。石油分布于公道、方巷、槐泗三个镇,原油属于石蜡基原油,硫份低,高凝同点,大部分属轻质原油,探明储量有2200多万吨。砖瓦粘土矿主要分布在北山杨庙、方巷等镇的丘岗地区,为灰黄色、棕黄色、黄褐色粉质轻粘土,其中普通含铁锰结构和青灰色黏土条带、网纹、局部豆状结核和粘土条带较多。天然饮用矿泉水主要分布于甘泉街道境内地下46-83米的松散岩类水层中,水层厚度37米,常年水温16.7℃,经认证检测达到天然饮用矿泉水国家标准。
4.1.7生物资源据扬州市志记载,扬州市现有木本植物54科203种,草本植物45科220种,水生植物26科56种。建群种植物即植物群落中起主导作用的植物种,大致有以下六类:(1)阔叶类树种。主要包括麻栎、栓皮栎、白栎、黄檀、榔榆、黄连木、朴树、刺槐、枫杨等。(2)针叶树种。主要包括马尾松、黑松、杉木等。(3)其它树种。包括野山楂、算盘珠、胡颓子、山胡椒、继木等。(5)草丛植物。主要包括狗牙根、白茅、黄背草等。(6)沼泽和水生植物。主要包括芦苇、蒲草、菰、杏菜、光叶眼子菜、金鱼藻等。
全市畜禽地方品种主要有猪、牛、羊、兔、驴、骡、马、鸡、鸭、鹅、鸽等,随着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役用牛、驴、骡、马等逐渐淘汰。
全市渔业资源相当丰富,内河有鱼类60多种,隶属于10目、28科、46属,主要经济鱼类有鳗鱼等洄游性鱼类;有青、草、鲢、鳙等半洄游性鱼类;有鲤、鲫、鲂、白等定居性鱼类。此外,还有甲壳类如蟹、虾等10个名种,底栖动物如蚌、螺等17种。长江干流中共有鱼类89种,分属14目、24科、其中鲤科45种,占50.6%。从生态习性上看,有鲤、鲢、青、鲟、鳊、白等淡水鱼类,有鲻、鲈等咸淡水鱼类,有刀、鲥、鳗、凤尾等江海洄游性鱼类以及白虾、江蟹等水产品野生动物资源。
随着土地垦殖指数提高,天然植被减少,全市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大为减少。常见的有野兔、野鸡、田鼠。
维扬经济开发区由于人类活动,天然植被已转化为人工植被。
4.2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现状4.2.1基本情况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原名江阳工业园)于2001年7月由扬州市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江苏省省级开发区(苏政复[2006]15号),并正式更名为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扬州市主城区的西北蜀冈之上,规划面积约为9.67km2,开发区产业定位以发展玩具、工艺品、机电等传统产业为主体,建成集电子、机电、玩具、工艺品、服装轻加工等工业门类为主的新型工业园区。
4.2.2发展规划4.2.2.1人口规划现状人口2.57万人,规划近期达到3.45万人,远期达到6.29万人。
4.2.2.2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315.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3.61公顷,工业用地276.63公顷,交通设施用地98.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5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99.85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7公顷,水域20.65公顷。
4.2.2.3产业定位规划形成集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及医药健康(不含化学合成的原料药制造)等工业类型为主的新型工业园区。
4.2.3总体布局依据维扬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规划目标,充分考虑城市道路网格局,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一心、三区、四点”的结构布局。
“一带”——生态景观带。依托现状水系(荷叶水库和尚桥水库)形成联系产业片区和商贸服务片区的生态景观带。
“两轴”——扬子江北路与蜀岗路的主要发展轴。规划沿扬子江北路、蜀岗路形成串联南北和东西方向的主要发展轴。
“一心”——两条主要发展轴交汇处形成综合服务中心。
“三区”——结合现状情况,规划三大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不同主导功能发展的板块,其中西侧为产业片区、中部及东北部为商贸服务片区、东南部为居住片区。
“四点”——片区内结合服务需求形成四个配套服务中心。
4.2.4基础设施规划4.2.4.1给水本规划区水源厂来自扬州市第四水厂,水源取自长江世业洲段(瓜洲段),水质为Ⅱ类。扬州市第四水厂位于扬州市吴州东路南侧,扬子江南路东侧,总规模为20万m3/d。
4.2.4.2排水本规划区目前属于汤汪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待北山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工程完工后,预计在2023年全面接管北山污水处理厂。
4.2.4.3电力规划园区为双电源,保留现状位于荷叶路与平山北路交叉口东南角110kV变电所,新建一处110kV变电所,位于在经一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北角,电源引自220kV蜀冈变。
4.2.4.4供热维扬经济开发区热源点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园区稳定输送50t/h的热蒸汽。
4.2.5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建设总体目标:确立“生态、人文、科技”的发展理念和“高科技、无污染、生态型、园林化”的功能定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在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保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使之成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宁静舒适、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区。
环境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园区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园区内荷叶水库、尚桥水库、双塘河(槐泗支河)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保护目标:根据《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扬府办发〔2018〕4号),各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持现有区域生态功能不变。
固废污染防治目标:固体废弃物应最大可能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特别要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最大程度地实现综合利用。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规划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规划范围内土壤环境达到相应功能要求。
4.2.6规划与规划环评执行情况4.2.6.1规划执行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
审批机关:江苏省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栖霞经济开发区等3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文号苏政复[2006]35号;
由于《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尚未取得批复,因此本环评部分内容仍按照上一版规划进行分析。
4.2.6.2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5]20号);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评审通过,待批复。
4.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4.3.1.1达标区判定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0年扬州市环境质量报告,环境空气质量判定结果如下:
表4.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μg/m3) | 标准值/(μ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浓度 | 8 | 60 | 13 | 达标 |
NO2 | 年平均浓度 | 32 | 40 | 80 | 达标 |
PM10 | 年平均浓度 | 63 | 70 | 90 | 不达标 |
PM2.5 | 年平均浓度 | 36 | 35 | 103 | 不达标 |
CO | 24h平均浓度95百分位 | 1000 | 4000 | 25 | 达标 |
O3 | 最大8h平均浓度90百分位 | 176 | 160 | 110 | 不达标 |
综上所述,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臭氧。全年有73个污染天,细颗粒物超标天数为24天、臭氧超标天数有48天、可吸入颗粒物超标天数为7天,二氧化氮超标天数为4天。
4.3.1.2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由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尚未公布2021年扬州市环境质量报告,因此使用2020年扬州市环境质量报告的数据,符合导则要求。
(1)监测因子SO2、NO2、PM10、PM2.5、CO、O3-8h。
(2)监测时间和频次2020年扬州市空气质量逐日监测数据,二氧化硫(SO2)24小时平均值、二氧化氮(NO2)24小时平均值、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值、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24小时平均值、细颗粒物(PM2.5)24小时平均值。
(3)监测数据信息表4.3-2监测站点信息表
序号 | 数据年份 | 站点名称 | 站点编号 | 站点类型 | 省份 | 市 | 经度 | 纬度 | 与本项目距离(km) |
1 | 2020 | 邗江监测站 | 321000408 | 城市点 | 江苏 | 扬州市 | 119.389 | 32.3761 | 6.56 |
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统计结果见下表4.3-3。
表4.3-3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统计结果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0 | 达标 |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 | 150 | 达标 |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0 | 达标 |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浓度 | 80 | 达标 |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70 | 达标 |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 | 150 | 达标 |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5 | 不达标 |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 | 75 | 不达标 | |||
O3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60 | 不达标 | ||
CO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 | 4000 | 达标 |
监测结果表明,园区所在区域SO2、NO2、CO现状监测年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2.5、PM10、O3现状监测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根据《扬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1年,全市PM2.5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5%,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20年分别削减10%、8%以上,以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如下: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③着力调整运输结构;④不断优化用地结构;⑤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⑥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⑦精细化扬尘管控;⑧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⑨移动源污染防治;⑩强化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
因此,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4.3.1.3补充监测及评价本项目特征因子为硫酸雾、硝酸雾及磷酸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需进行补充监测。
(1)监测因子硫酸雾(由于硝酸雾及磷酸雾无对应监测方法,因此仅对硫酸雾进行监测)。
(2)监测布点本次监测共设2个采样点,分别在开发区上风向与下风向选取1个监测点位,开发区内居住区与工业区分别选取一个点位,能够代表开发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详见图4.3-1。
图4.3-1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点位示意图
(3)监测频次监测7天。
(4)监测结果安徽信科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8日对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下表。
表4.3-4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气象观测结果
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4.3-5硫酸雾监测结果一览表
(5)现状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
式中:
Iij—i指标j测点指数
Cij—i指标j测点监测值(mg/m3)
Csi—i指标二级标准值(mg/m3)
表4.3-6评价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取值类型 | 浓度范围(mg/m3) | 单因子指 数最大值 | 超标率(%) | 达标情况 |
G1 | 硫酸雾 | 24小时平均 | / | / | 0 | 达标 |
G2 | 硫酸雾 | 24小时平均 | / | / | 0 | 达标 |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2.5和O3;补充监测各监测点硫酸雾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相关要求。
4.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3.2.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0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2020年扬州市地表水总体水质持续改善。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9%;32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全市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及劣Ⅴ类比例均完成省年度考核目标。
4.3.2.2补充监测由于本项目下游污水处理厂为汤汪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为京杭大运河,且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内,因此将2022年1月由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扬州华钟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精纺呢绒180万米、粗纺呢绒100万米、粗精纺针织纱5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内容作为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数据来源。
(1)监测因子pH、COD、氨氮、TP、氟化物、石油类。
(2)监测点位布设扬州汤汪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下游500m及下游1500m断面。
(3)监测频次连续监测3天,监测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1日,每天采样1次。
(4)监测结果表4.3-7监测结果统计表
4.3.2.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河流水质监测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评价方法
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模式,在各项水质参数评价中,对某一水质参数的现状浓度采用多次监测的平均浓度值。采用单项水质参数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
Sij=Cij/Csj
式中Sij:第i种污染物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
Cij:第i种污染物在第j点的监测平均浓度值,mg/L;
CSj:第i种污染物的地表水水质标准值,mg/L;
其中pH为:
式中:SpH,j:水质参数pH在j点的标准指数;
pHj:j点的pH值;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3)评价结果
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4.3-8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表
名称 | SpH | SCOD | S氨氮 | STP | S石油类 |
扬州汤汪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 | 0.25 | 0.9 | 0.560 | 0.95 | 1.0 |
扬州汤汪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500m | 0.15 | 0.85 | 0.474 | 0.9 | 1.0 |
扬州汤汪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500m | 0.15 | 0.95 | 0.474 | 0.95 | 0.6 |
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下游500m、下游1500m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4.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20年12月由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1)监测因子水质:(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酚、氟化物、总镉、总铅、总铜、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镍、总铁、石油类、总大肠菌群)、水位。
(2)监测点位共有7个水质监测点,14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及监测项目见下表。
表4.3-9引用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情况
(3)监测频次一次
(4)监测结果表4.3-10水质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 结果 (单位:除pH为无量纲,总大肠菌群MPN/100mL外,其余均为mg/L) | ||||||
11月5日 | |||||||
D1 | D2 | D3 | D4 | D5 | D6 | D7 | |
pH值 | 7.12 | 7.80 | 7.25 | 7.49 | 7.12 | 7.80 | 7.25 |
氯化物 | 41 | 43 | 61 | 58 | 27 | 168 | 45 |
总硬度 | 162 | 156 | 363 | 166 | 165 | 384 | 279 |
氨氮 | 0.507 | 0.212 | 0.195 | 0.189 | 0.232 | 0.244 | 0.350 |
耗氧量 | 1.3 | 1.1 | 0.9 | 1.8 | 1.2 | 1.4 | 1.6 |
溶解性总固体 | 269 | 273 | 460 | 276 | 266 | 492 | 375 |
硝酸盐氮 | 1.65 | ND | 0.91 | 2.62 | 24.8 | 24.4 | 10.9 |
亚硝酸盐氮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六价铬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挥发酚类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硫酸盐 | 37 | 28 | 48 | 7 | 9 | 67 | 45 |
总大肠菌群 | <2 | <2 | <2 | <2 | <2 | <2 | <2 |
石油类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铅 | ND | ND | ND | 0.021 | ND | ND | ND |
镍 | ND | 0.018 | ND | 0.014 | 0.008 | ND | ND |
铁 | 0.15 | 1.29 | 0.05 | 1.09 | 0.86 | ND | ND |
铜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砷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氟化物 | 0.90 | 0.42 | 0.41 | 0.40 | 0.42 | 0.44 | 0.76 |
汞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ND |
镉 | ND | 0.00038 | ND | ND | ND | ND | ND |
表4.3-11水位监测结果
测点名称 | 测点位置 | 水位(m) |
D1 | 西北绕城公路与扬子江路交叉口东侧 | 2.00 |
D2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5 |
D3 | 荷叶小区 | 2.47 |
D4 | 石油山庄 | 3.01 |
D5 | 江苏新浪环保有限公司南侧空地 | 3.20 |
D6 | 朱塘小区 | 3.05 |
D7 | 司徒小区 | 3.12 |
D8 | 金槐村 | 2.18 |
D9 | 扬州汽车体育文化公园 | 1.10 |
D10 | 扬子江北路与小官桥路交叉口北侧空地 | 1.50 |
D11 | 建业庆松集团 | 1.40 |
D12 | 扬州弹簧有限公司 | 2.10 |
D13 | 亚联钢管东北侧空地 | 3.50 |
D14 | 通宇钢管集团东南侧空地 | 2.70 |
地下水化学类型的舒卡列夫分类是根据地下水中8种主要离子(K+、Na+、Ca2+、Mg2+、CO3-、HCO3-、SO42-、Cl-)及矿化度划分的,按如下公式计算每种离子的当量浓度meq/L:
按照舒卡列夫分类将主要离子中含量大于25%毫克当量的阴离子和阳离子按阴离子在前、阳离子在后的顺序进行组合可得地下水化学类型的命名,所以本次项目地下水主要化学类型为:HCO3-·Ca2+型。
表4.3-12地下水水质监测中主要离子含量
序号 | 检测项目 | 计量单位 | 检测结果 | 平均值 | ||||||
D1 | D2 | D3 | D4 | D5 | D6 | D7 | ||||
1 | 钠 | mg/L | 38.0 | 29.4 | 36.0 | 23.1 | 30.9 | 77.0 | 37.0 | 38.77 |
2 | 钾 | mg/L | 1.47 | 1.45 | 0.34 | 1.58 | 0.57 | 1.62 | 2.17 | 1.34 |
3 | 钙 | mg/L | 35.5 | 45.2 | 111 | 46.2 | 46.5 | 90.5 | 76.5 | 64.48 |
4 | 镁 | mg/L | 14.8 | 10.3 | 19.8 | 11.3 | 10.4 | 36.7 | 18.8 | 17.44 |
5 | 重碳酸离子 | mg/L | 168 | 162 | 337 | 152 | 210 | 263 | 284 | 225.14 |
6 | 氯离子 | mg/L | 41.4 | 33.9 | 61.2 | 56.2 | 28.4 | 154 | 48.4 | 60.5 |
7 | 硫酸根 | mg/L | 31.8 | 22.2 | 43.4 | 36.4 | 5.80 | 63.8 | 41.2 | 34.94 |
8 | 碳酸离子 | mg/L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表4.3-13地下水水质监测中阳离子计算结果
序号 | 检测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算结果 | 所占比值% |
1 | 钠 | meq/L | 1.69 | 13.5 |
2 | 钾 | meq/L | 0.03 | 0.3 |
3 | 钙 | meq/L | 3.22 | 25.8 |
4 | 镁 | meq/L | 1.44 | 11.5 |
5 | 重碳酸离子 | meq/L | 3.69 | 29.5 |
6 | 氯离子 | meq/L | 1.71 | 13.6 |
7 | 硫酸根 | meq/L | 0.73 | 5.8 |
根据安徽信科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本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Ⅲ类区的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4.3-1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达标判定表
测点编号 | 测点位置 | 2021年12月2日 | 2021年12月3日 | ||
昼间 [dB(A)] | 夜间 [dB(A)] | 昼间 [dB(A)] | 夜间 [dB(A)] | ||
1 | 厂界南 | 54 | 42 | 53 | 41 |
2 | 厂界东 | 53 | 41 | 52 | 42 |
3 | 厂界北 | 54 | 43 | 53 | 42 |
4 | 厂界西 | 53 | 41 | 52 | 41 |
标准值 | 65 | 55 | 65 | 55 |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20年12月由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1)监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中表一45项基本因子:汞、镉、砷、铅、铜、镍、铬(六价)、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一8项基本因子:pH、镉、汞、砷、铜、铅、铬、镍、锌。
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2)监测点位表4.3-15土壤监测点位
(3)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一天,一天一次。
(4)监测方法监测采样和分析均按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5)监测结果表4.3-16土壤监测结果(单位:mg/kg)
表4.3-17土壤监测结果(单位:mg/kg)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T1~11土壤监测因子的筛选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T12土壤监测因子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本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房屋内部装修、管道铺设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进行详细评述。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2.1.1预测过程根据2.4.3章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二级评价,预测过程及结果如下所示:
表5.2-1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 | 矩形面源 | |||||
磷酸雾浓度(μg/m3) | 磷酸雾占标率(%) | 硫酸雾浓度(μg/m3) | 硫酸雾占标率(%) | 硝酸雾浓度(μg/m3) | 硝酸雾占标率(%) | |
50.0 | 1.3975 | 3.4937 | 3.1761 | 1.0587 | 0.7623 | 0.0635 |
100.0 | 0.5631 | 1.4077 | 1.2797 | 0.4266 | 0.3071 | 0.0256 |
200.0 | 0.2185 | 0.5463 | 0.4967 | 0.1656 | 0.1192 | 0.0099 |
300.0 | 0.1253 | 0.3133 | 0.2848 | 0.0949 | 0.0684 | 0.0057 |
400.0 | 0.0845 | 0.2113 | 0.1920 | 0.0640 | 0.0461 | 0.0038 |
500.0 | 0.0622 | 0.1556 | 0.1414 | 0.0471 | 0.0339 | 0.0028 |
600.0 | 0.0487 | 0.1216 | 0.1106 | 0.0369 | 0.0265 | 0.0022 |
700.0 | 0.0394 | 0.0984 | 0.0895 | 0.0298 | 0.0215 | 0.0018 |
800.0 | 0.0328 | 0.0819 | 0.0745 | 0.0248 | 0.0179 | 0.0015 |
900.0 | 0.0279 | 0.0697 | 0.0634 | 0.0211 | 0.0152 | 0.0013 |
1000.0 | 0.0241 | 0.0603 | 0.0548 | 0.0183 | 0.0132 | 0.0011 |
1200.0 | 0.0188 | 0.0470 | 0.0427 | 0.0142 | 0.0103 | 0.0009 |
1400.0 | 0.0152 | 0.0380 | 0.0346 | 0.0115 | 0.0083 | 0.0007 |
1600.0 | 0.0127 | 0.0317 | 0.0288 | 0.0096 | 0.0069 | 0.0006 |
1800.0 | 0.0108 | 0.0270 | 0.0245 | 0.0082 | 0.0059 | 0.0005 |
2000.0 | 0.0093 | 0.0233 | 0.0212 | 0.0071 | 0.0051 | 0.0004 |
2500.0 | 0.0069 | 0.0172 | 0.0156 | 0.0052 | 0.0038 | 0.0003 |
3000.0 | 0.0054 | 0.0134 | 0.0122 | 0.0041 | 0.0029 | 0.0002 |
3500.0 | 0.0043 | 0.0109 | 0.0099 | 0.0033 | 0.0024 | 0.0002 |
4000.0 | 0.0036 | 0.0090 | 0.0082 | 0.0027 | 0.0020 | 0.0002 |
4500.0 | 0.0031 | 0.0077 | 0.0070 | 0.0023 | 0.0017 | 0.0001 |
5000.0 | 0.0027 | 0.0067 | 0.0061 | 0.0020 | 0.0015 | 0.0001 |
*****.0 | 0.0014 | 0.0036 | 0.0033 | 0.0011 | 0.0008 | 0.0001 |
11000.0 | 0.0013 | 0.0034 | 0.0031 | 0.0010 | 0.0007 | 0.0001 |
12000.0 | 0.0013 | 0.0032 | 0.0029 | 0.0010 | 0.0007 | 0.0001 |
13000.0 | 0.0012 | 0.0030 | 0.0027 | 0.0009 | 0.0007 | 0.0001 |
14000.0 | 0.0011 | 0.0028 | 0.0026 | 0.0009 | 0.0006 | 0.0001 |
15000.0 | 0.0011 | 0.0027 | 0.0025 | 0.0008 | 0.0006 | 0.0000 |
*****.0 | 0.0009 | 0.0022 | 0.0020 | 0.0007 | 0.0005 | 0.0000 |
25000.0 | 0.0008 | 0.0019 | 0.0017 | 0.0006 | 0.0004 | 0.0000 |
下风向最大浓度 | 2.4287 | 6.0717 | 5.5198 | 1.8399 | 1.3247 | 0.1104 |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 26.0 | 26.0 | 26.0 | 26.0 | 26.0 | 26.0 |
D10%最远距离 | / | / | / | / | / | / |
下风向距离 | 点源 | |||||
磷酸雾浓度(μg/m3) | 磷酸雾占标率(%) | 硫酸雾浓度(μg/m3) | 硫酸雾占标率(%) | 硝酸雾浓度(μg/m3) | 硝酸雾占标率(%) | |
50.0 | 0.5064 | 0.1688 | 0.1182 | 0.0098 | 0.2363 | 0.5908 |
100.0 | 0.4410 | 0.1470 | 0.1029 | 0.0086 | 0.2058 | 0.5145 |
200.0 | 0.2492 | 0.0831 | 0.0582 | 0.0048 | 0.1163 | 0.2908 |
300.0 | 0.1783 | 0.0594 | 0.0416 | 0.0035 | 0.0832 | 0.2080 |
400.0 | 0.1157 | 0.0386 | 0.0270 | 0.0023 | 0.0540 | 0.1350 |
500.0 | 0.0863 | 0.0288 | 0.0201 | 0.0017 | 0.0403 | 0.1006 |
600.0 | 0.0760 | 0.0253 | 0.0177 | 0.0015 | 0.0354 | 0.0886 |
700.0 | 0.0706 | 0.0235 | 0.0165 | 0.0014 | 0.0330 | 0.0824 |
800.0 | 0.0635 | 0.0212 | 0.0148 | 0.0012 | 0.0296 | 0.0741 |
900.0 | 0.0502 | 0.0167 | 0.0117 | 0.0010 | 0.0234 | 0.0586 |
1000.0 | 0.0431 | 0.0144 | 0.0101 | 0.0008 | 0.0201 | 0.0503 |
1200.0 | 0.0347 | 0.0116 | 0.0081 | 0.0007 | 0.0162 | 0.0405 |
1400.0 | 0.0284 | 0.0095 | 0.0066 | 0.0006 | 0.0132 | 0.0331 |
1600.0 | 0.0234 | 0.0078 | 0.0055 | 0.0005 | 0.0109 | 0.0273 |
1800.0 | 0.0221 | 0.0074 | 0.0052 | 0.0004 | 0.0103 | 0.0258 |
2000.0 | 0.0202 | 0.0067 | 0.0047 | 0.0004 | 0.0094 | 0.0235 |
2500.0 | 0.0128 | 0.0043 | 0.0030 | 0.0002 | 0.0060 | 0.0150 |
3000.0 | 0.0101 | 0.0034 | 0.0024 | 0.0002 | 0.0047 | 0.0118 |
3500.0 | 0.0093 | 0.0031 | 0.0022 | 0.0002 | 0.0043 | 0.0108 |
4000.0 | 0.0057 | 0.0019 | 0.0013 | 0.0001 | 0.0026 | 0.0066 |
4500.0 | 0.0056 | 0.0019 | 0.0013 | 0.0001 | 0.0026 | 0.0065 |
5000.0 | 0.0048 | 0.0016 | 0.0011 | 0.0001 | 0.0022 | 0.0056 |
*****.0 | 0.0019 | 0.0006 | 0.0004 | 0.0000 | 0.0009 | 0.0022 |
11000.0 | 0.0021 | 0.0007 | 0.0005 | 0.0000 | 0.0010 | 0.0025 |
12000.0 | 0.0013 | 0.0004 | 0.0003 | 0.0000 | 0.0006 | 0.0015 |
13000.0 | 0.0015 | 0.0005 | 0.0004 | 0.0000 | 0.0007 | 0.0018 |
14000.0 | 0.0014 | 0.0005 | 0.0003 | 0.0000 | 0.0006 | 0.0016 |
15000.0 | 0.0011 | 0.0004 | 0.0003 | 0.0000 | 0.0005 | 0.0013 |
*****.0 | 0.0009 | 0.0003 | 0.0002 | 0.0000 | 0.0004 | 0.0010 |
25000.0 | 0.0007 | 0.0002 | 0.0002 | 0.0000 | 0.0003 | 0.0008 |
下风向最大浓度 | 0.5526 | 0.1842 | 0.1289 | 0.0107 | 0.2579 | 0.6447 |
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D10%最远距离 | / | / | / | / | / | / |
表5.2-2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3) | Cmax(μg/m3) | Pmax(%) | D10%(m) |
点源 | 硫酸 | 300.0 | 0.5526 | 0.1842 | / |
点源 | 硝酸雾 | 1200.0 | 0.1289 | 0.0107 | / |
点源 | 磷酸雾 | 40.0 | 0.2579 | 0.6447 | / |
矩形面源 | 硫酸 | 300.0 | 5.5198 | 1.8399 | / |
矩形面源 | 硝酸雾 | 1200.0 | 1.3247 | 0.1104 | / |
矩形面源 | 磷酸雾 | 40.0 | 2.4287 | 6.0717 | / |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磷酸雾Pmax值为6.0717%,Cmax为2.4287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5.2.1.2污染物核算结果表5.2-3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 (t/a) |
1 | DA001 | 硫酸雾 | 0.5927 | 0.003 | 0.0107 |
磷酸雾 | 0.271 | 0.0014 | 0.0049 | ||
硝酸雾 | 0.1363 | 0.0007 | 0.0025 | ||
一般排放口合计 | 硫酸雾 | 0.01071 | |||
磷酸雾 | 0.0048 | ||||
硝酸雾 | 0.0025 |
表5.2-4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mg/m3) | ||||||
1 | / | 阳极氧化 | 硫酸雾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0.3 | 0.0218 |
磷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 0.0100 | ||||
硝酸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5 | 0.0050 |
表5.2-5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1 | 硫酸雾 | 0.0324 |
2 | 磷酸雾 | 0.0148 |
3 | 硝酸雾 | 0.0075 |
表5.2-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污染物 |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 单次持续时间/h | 年发生频次/次 | 应对措施 |
1 | DA001 | 收集系统失效或处理设施故障 | 硫酸雾 | 43.1984 | 0.3024 | 0.5~1 | 1~2 | 加强设备巡检,按期更换碱液 |
磷酸雾 | 19.7579 | 0.1383 | ||||||
硝酸雾 | 9.9286 | 0.0695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2.1.4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过程如下:
式中:
Qc一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Cm一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3);
L一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为米(m);
r一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为米(m);
A、B、C、D一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及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下表查取。
表5.2-7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 5年平均风速,m/s | 卫生防护距离L(m) | ||||||||
L≤1000 | 1000<L≤2000 | L>2000 | ||||||||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
A | <2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80 | 80 | 80 |
2-4 | 700 | 470* | 350 | 700 | 470 | 350 | 380 | 250 | 190 | |
>4 | 530 | 350 | 260 | 530 | 350 | 260 | 290 | 190 | 140 | |
B | <2 | 0.01 | 0.015 | 0.015 | ||||||
>2 | 0.021* | 0.036 | 0.036 | |||||||
C | <2 | 1.85 | 1.79 | 1.79 | ||||||
>2 | 1.85* | 1.77 | 1.77 | |||||||
D | <2 | 0.78 | 0.78 | 0.57 | ||||||
>2 | 0.84* | 0.84 | 0.76 |
注:*为项目计算取值。
经计算,全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见表5.2-8。
表5.2-8项目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所在 车间 | 污染源 位置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 (kg/h) | 卫生防护距离(m) | |
取值 | 提级后 | ||||
生产车间 | 阳极氧化无组织排放 | 硫酸雾 | 0.0025 | 50 | 100 |
磷酸雾 | 0.0011 | 50 | |||
硝酸雾 | 0.0006 | 50 |
根据计算结果以及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原则,计算出本项目距离生产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线组成的包络线。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由此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状况可以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5.2.1.5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及臭氧,本项目所产生废气为酸雾,经合理处置后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不造成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磷酸雾Pmax值为6.0717%,Cmax为2.4287μg/m3。
项目周边最近居民区为东侧的兴裕花园,距离厂界450m,位于厂区上风向,项目设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表5.2-9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R | 三级□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R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无) 其他污染物(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R | 附录D□ | 其他标准□ | ||||
现状评价 | 评价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R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2020)年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标准□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标准R | 现状补充标准R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R | |||||||
污染源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R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R 现有污染源□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型□ | 其他□ |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非正常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0.5~1)h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20%□ | k>-20%□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 | 有组织废气监测R 无组织废气监测R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1) | 无监测□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厂界最远()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硫酸雾0.0324t/a | 磷酸雾0.0148t/a | 硝酸雾0.0075/a | ||||||
注:“□”,填“√”;“()”为内容填写项 |
根据2.4.1章节,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评价内容如下:
1、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
2、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
本项目废水处理接管可行性分析详见6.2.3章节。本项目废水均由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后排入京杭大运河,因此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极小,不做详细分析。
表5.2-10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影 响 识 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R;水文要素影响型□ |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涉水的风景名胜区□;其他□ |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R |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 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R |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其他□ |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R | 一级□;二级□;三级□ | ||||||||||||
现 状 调 查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
已建□;在建□;拟建□;其他□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其他□ |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 | ||||||||||||
水文情势调查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水行政主管部门R;补充监测£;其他R |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个 | |||||||||||
现 状 评 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 |||||||||||
评价因子 | (/) |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Ⅱ类£;Ⅲ类R;Ⅳ类□;Ⅴ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R;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R;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R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达标区R 不达标区£ | |||||||||||
影 响 预 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 |||||||||||
预测因子 | (/) |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 ||||||||||||
预测情景 | 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 ||||||||||||
影 响 评 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污染源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鱼类繁殖期()m;其他()m | ||||||||||||
防 治 措 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水文减缓设施□;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削减□;依托其他工程措施□;其他R | |||||||||||
监测计划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
监测方式 | 手动□;自动□;无监测R | 手动R;自动R;无监测£ | |||||||||||
监测点位 | (/) | (厂区污水总排口) | |||||||||||
监测因子 | (/) | (流量、pH、COD、总磷、总氮、总铝、石油类、SS、氨氮)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 ||||||||||||
注:“□”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项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按三级进行。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21)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公式如下:
①预测模式
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a.某个点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和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其计算方式分别为:
b.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则:
c.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A声级LA:
式中ΔLoct为A计权网络修正值。
d.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的合成:
室内点声源的预测:
a.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r1为室内某源距离围护结构的距离;
R为房间常数;
Q为方向性因子。
b.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d.室外声压级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
式中:S为透声面积。
e.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f.声压级合成公式
n个声压级Li合成后总声压级LP总总计算公式:
②预测内容
本报告声环境影响主要预测项目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并考虑叠加噪声本底值时厂界噪声的影响情况。各点叠加值均满足对应标准。
表5.2-11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预测点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N1东厂界 | 54 | 42 | 38 | 38 | 54.1 | 43.5 | 65 | 55 |
N2南厂界 | 53 | 41 | 40 | 40 | 53.2 | 43.5 | ||
N3西厂界 | 54 | 43 | 42 | 42 | 54.3 | 45.5 | ||
N4北厂界 | 53 | 41 | 40 | 40 | 53.2 | 43.5 |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袋、铝渣及边角料、废过滤网、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封闭废水以及阳极氧化所使用的各含酸碱的废旧容器。
5.2.4.1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全部暂存于车间内的固废仓库内,定期处理。
5.2.4.2储存单元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禁止生活垃圾在一般工业固废库及危废库中暂存。
一般工业固废:防渗、雨污分流等,具体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Ⅱ类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危废库:防风防雨防晒、单独的危废储存间、具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环评提出以下要求:
厂区应建固废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同时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在厂房、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厂内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4-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应做到防漏、防渗,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表5.2-12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图案样式 | 设置规范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 1.设置位置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 2.规格参数 (1)尺寸:底板120cm×80cm。 (2)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文字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底板采用5mm铝板。 3.公开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等信息。 |
表5.2-13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图案样式 | 设置规范 |
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 1.设置位置 平面固定在仓库外墙靠门一侧,顶端距地面2m处。 2.规格参数 (1)尺寸:标志牌100cm×12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2)颜色与字体:标志牌背景颜色为黄色,文字颜色为黑色。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3)材料:采用1.5-2mm冷轧钢板,或者采用5mm铝板,不锈钢边框2cm压边。 3.公开内容 包括标志牌名称、贮存设施编号、企业名称、责任人及电话、管理员及电话、贮存设施环评批文、贮存设施建筑面积或容积、贮存设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监制单位等信息。 |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 1.设置位置 贮存设施内部分区,固定于每一种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的墙面、栅栏内部等位置。 2.规格参数 (1)尺寸:75cm×45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2)颜色与字体:固定于墙面或栅栏内部的,与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一致。(3)材料:采用5mm铝板,不锈钢边框2cm压边。 3.公开内容 包括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
表5.2-14包装识别标签
图案样式 | 设置规范 |
粘贴式标签: 系挂式标签: | 1.设置位置 识别标签包括粘贴式和系挂式。 2.规格参数 (1)尺寸:粘贴式标签20cm×20cm,系挂式标签10cm×10cm。 (2)颜色与字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文字颜色为黑色,字体为黑体。 (3)材料:粘贴式标签为不干胶印刷品,系挂式标签为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 3.内容填报 (1)主要成分:指危险废物中主要有害物质名称。 (2)化学名称:指危险废物名称及八位码,应与企业环评文件、管理计划、月度申报等的危险废物名称保持一致。 (3)危险情况: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附录A所列危险废物类别,包括爆炸性、有毒、易燃、有害、助燃、腐蚀性、刺激性、石棉。 (4)安全措施:根据危险情况,填写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危险类别:根据危险情况,在对应标志右下角文字前打“√”。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在关键位置设置在线视频监控。
管理台账要点:根据“苏环办2019327号”,项目危险废物台账要做到但不限于以下几点: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原辅材料名称及其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购买处置记录;废气监测报告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但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区域作为固废堆放场地,树立显著的标志,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图5.2-1危废库分区防渗示意图
5.2.5地下水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划分,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评价。
5.2.5.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区域周边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承压含水层组及基岩裂隙含水层。详见附图11。
5.2.5.2地下水径排补给情况大气降水是潜水的主要补给源,大气降水可以直接通过包气带垂直渗入补给地下水。对潜水观测井水位动态变化规律的分析也表明,浅层地下水位的波动受到区域内降水量变化的影响较为明显。地表水的入渗补给:主要为河流入渗,其次为坑塘入渗。河渠水位是对地下水补给量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河渠附近的地下水位观测资料也表明,地下水位明显受控于河流水位变化。潜水径流明显受地形、含水层岩性等影响,总的趋势是由东北流向西南,与地形基本吻合。潜水排泄以侧向径流排泄和蒸发为主,其次为越流及通过天窗补给深层承压水等。
据调查,评价区内影响地下水的人类活动强度较小,区内的农业灌溉主要从周边水塘引水或者干旱时从水库调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不会造成影响。项目区不进行地下水疏干性开采,未发现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化而诱发地面沉降,坍塌、土壤盐渍化等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区域污染源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5.2.5.3地下水污染途径及影响分析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项目场地均已硬化,同时包气带防污性能较强,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环境影响的方式及污染途径见下表。
表5.2-15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工段 | 位置 | 污染途径 |
阳极氧化线 | 厂房 | 跑、冒、滴、漏 |
危废库 | 厂房 | 跑、冒、滴、漏 |
污水处理站 | 厂房西侧 | 泄露 |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为阳极氧化线、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及转移等污水经土层的渗漏,通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导致地下水的污染。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而在地质灾害等极端条件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地地下水位埋藏较深(超过24.4m),包气带渗透性较弱,含水层不易受到污染。同时厂区地面均已硬化,重点防渗区域均已采取相应的措施。
因此,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2.5.4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为及时发现对地下水的污染,应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3.2.1: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b)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 1 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 1 个。
本次评价在项目下游场地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表6.4-5 ?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点位 | 监测点位 | 监测层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1# | 项目场地下游取水井 | 松散岩类孔隙水 | pH值、总镍 同时调查井深、地下水位标高、记录监测井经纬度 | 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1次 |
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 作,同时应立即查找渗漏点,进行修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排放设施、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等。
5.2.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属于污染影响型二级评价。
5.2.6.1土壤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存在施工期,根据工程组成,可分为施工期、运营期两个阶段对土壤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在施工生活过程中,固体废物在临时储存过程中对土壤产生的影响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主要针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及本项目主要生产车间等生产使用过程中对土壤产生的影响等。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类型和途径详见下表:
表5.2-16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与途径表
不同时段 | 污染影响型 | ||
大气沉降 | 地面漫流 | 垂直入渗 | |
施工期 | / | √ | √ |
运营期 | √ | √ | √ |
服务器满后 | - | - | - |
根据导则,土壤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的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调查范围为占地范围内全部地块以及占地范围外外扩0.2km范围内地块(约126880m2)。
5.2.6.3土壤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刘庄路6号,经调查,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为工业园区,无居民区、耕地等。
5.2.6.4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现状1.土壤类型及理化特性确定项目区域土壤属于水稻土。
图5.2-2项目区域土壤类型图(1)
图5.2-2项目区域土壤类型图(2)
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报告章节“4.3.5”可知,项目区域土壤采样点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要求,本项目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5.2.6.5影响途径分析本项目建设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垂直下渗、地面漫流及大气沉降。
地面漫流及垂直下渗主要为本项目各液态原辅料、废水、液态危险废物等造成,主要污染物为酸性液体、阳极氧化槽液等,其中酸性液体量较大,但由于各液态原辅料均存放在危化品仓库内、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废间中、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中,以上各区域均处于重点防渗区内,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地面漫流及垂直下渗。非正常工况或事故情况下,因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自然因素或火灾爆炸等人为因素导致酸性液体大量泄露时或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发生跑冒漏滴,会对周边土壤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大气沉降主要为本项目各气态污染物带来的影响,包括硫酸雾、硝酸雾、磷酸雾等,均为酸类物质,故而本项目大气沉降预测因子选取为H+。
5.2.6.6影响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E中的预测方法,影响预测如下:
(1)单位质量土壤中某种物质的增量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ΔS-单位质量表层土壤中某种物质的增量,g/kg;
表层土壤中游离酸或游离碱浓度增量,mmol/kg;
Is-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某种物质的输入量,g;
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游离酸、游离碱输入量,mmol;
Ls-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某种物质经淋溶排出的量,g;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经淋溶排出的游离酸、游离碱的量,mmol;
Rs-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某种物质经径流排出的量,g;
预测评价范围内单位年份表层土壤中经径流排出的游离酸、游离碱
的量,mmol;
ρb-表层土壤容重,kg/m3;
A-预测评价范围,m2;
D-表层土壤深度,一般取0.2m,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n-持续年份,a。
(2)单位质量土壤中某种物质的预测值可根据其增量叠加现状值进行计算,如式:
式中:Sb-单位质量土壤中某种物质的现状值,g/kg;
S-单位质量土壤中某种物质的预测值,g/kg;
(3)酸性物质排放后表层土壤pH预测值,可根据表层土壤游离酸浓度的增量计算,如下式:
式中:pHb—土壤pH现状值;
BCpH—缓冲容量,mmol/(kg·pH);
pH—土壤pH预测值。
根据前文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H2SO4、HNO3及H3P04排放总量为0.0547t/a,在预测过程中仅考虑酸性气体的情况下,Ls与Rs均为0,则本项目单位年份表层土壤游离酸输入量为600680.272mmol。
根据地勘报告土壤比重取1520kg/m3,表层土壤平均深度取0.2m,本项目评价范围约为126880m2,缓冲容量为16.85mmol/(kg·pH),本项目场地土壤pH在7.3~7.4之间。详细计算过程如下:
表5.2-18 表层土游离酸浓度增量计算过程
将上表结果带入pH计算公式后,得出pH预测结果如下:
表5.2-19 不同年份本项目表层土壤pH预测结果一览表
在正常工况下20年内,本项目区内表层土壤pH值变化不大,因此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土壤影响较小。
5.2.6.7结论本项目通过分析,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表5.2-20土壤环境影响自查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污染影响型R;生态影响型£;两种兼有□ | ||||
土地利用类型 | 建设用地R;农用地£;未利用地□ | |||||
占地规模 | (/)hm2 | |||||
敏感目标信息 | 敏感目标(/)、方位(/)、距离(/) | |||||
影响途径 | 大气沉降R;地面漫流R;垂直入渗R;地下水位£;其他() | |||||
全部污染物 | 无 | |||||
特征因子 | 无 | |||||
所属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类别 | Ⅰ类R;Ⅱ类£;Ⅲ类£;Ⅳ类£ | |||||
敏感程度 | 敏感£;较敏感£;不敏感R |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级£;二级R;三级£ | |||||
现状调查内容 | 资料收集 | a)£;b)R;c)£;d)R | ||||
理化特性 | 褐色、块状、松散 | |||||
现状监测点位 | 占地范围内 | 占地范围外 | 深度 | 引用数据 | ||
表层样点数 | 5 | 5 | ||||
柱状样点数 | 4 | |||||
现状监测因子 |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在GB*****-2018中的45项基本因子 | |||||
现状评价 | 评价因子 |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在GB*****-2018中的45项基本因子。 | ||||
评价标准 | GB15618R;GB*****R;表D.1□;表D.2□;其他() | |||||
现状评价结论 | 各监测点各因子均达标、土壤理化特性较好 | |||||
影响预测 | 预测因子 | / | ||||
预测方法 | 附录E□;附录F□;其他(定性预测) | |||||
预测分析内容 |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基本无影响) | |||||
预测结论 | 达标结论:a)R;b)□;c)□ 不达标结论:a)□;b)□ | |||||
防治措施 | 防治措施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其他(/) | ||||
跟踪监测 | 监测点数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 | / | / | ||||
信息公开指标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
注1:“□”为勾选项,“()”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注2:需要分别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分别填写自查表。 |
对厂区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基于建设项目现状监测点设置兼顾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的原则,环评建议在危化品仓库附近设置跟踪监测点。具体布点见下表。
表5.2-21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布点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1 | 危化品仓库附近 | pH | 每5年内开展一次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及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确定本次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和管理的主要目的和评价重点。
评价目的: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对生产、物料储存及运输等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因素进行识别;针对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分析,预测有毒、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到环境中所导致的后果(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应采取的缓解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设计,以此指导设计和生产,减少或控制建设项目的事故发生频率,减轻事故风险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安全生产;制定适合建设项目特点的事故应急预案。
评价重点:事故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在失控状态下产生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灾害事故进行评价。以及对建设项目在运营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5.2.7.2风险物质调查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危险物质主要有85%磷酸、98%硫酸、75%硝酸、封闭剂(镍及其化合物)及阳极氧化槽液、封闭废水。详见下表:
表5.2-22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调查一览表
5.2.7.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确定
(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
计算项目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最大存在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公式如下: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单位为吨(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表5.2-23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确定(Q)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85%磷酸、98%硫酸、75%硝酸、封闭剂、阳极氧化槽液、封闭废水。由上表可知,本项目Q值=15.15,属于10≤Q<100范围。
(2)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
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属于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同时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反应温度均低于300℃,容器压力均小于10.0MPa,不涉及高温或高压工艺过程。分析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按照下表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将M划分为(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M1、M2、M3、M4表示。由下表可知,项目M值=20,属于M2类。
表5.2-24行业及生产工艺
行业 | 评估依据 | 分值 | 分数 |
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 |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 10/套 | 0 |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 5/套 | 0 | |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储存罐区 | 5/套 | 15 | |
管道、港口/码头等 |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 | 10 | 0 |
石油天然气 |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 10 | 0 |
其他 |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 | 5 | 5 |
总计 | 20 | ||
注: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战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
(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下表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分别以P1、P2、P3、P4表示。
表5.2-25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判断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 行业及生产工艺(M) | |||
M1 | M2 | M3 | M4 | |
Q≥100 | P1 | P1 | P2 | P3 |
10≤Q<100 | P1 | P2 | P3 | P4 |
1≤Q<10 | P1 | P3 | P4 | P4 |
本项目Q值=15.15,属于10≤Q<100范围;M值=20,属于M2类,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为P2。
2、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确定
(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分级原则见下表。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5万人;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故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E2。
表5.2-26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 大气环境敏感性 | 类型 |
E1 |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5万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200人 | 项目周边5km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总人数为2.75万人,周边500m内敏感点人数约为180人,不涉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分级为E2级。 |
E2 |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1万人,小于5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100人,小于200人 | |
E3 | 周边5km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1万人;或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500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100人 |
(2)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①地表水功能敏感程度(F)分级
根据HJ169-2018,地表水功能敏感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入汤汪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未直接排入地表水水域。因此,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级为F3。
表5.2-27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分级 | 大气环境敏感性 |
敏感F1 |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露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
较敏感F2 |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III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露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h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 |
低敏感F3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
项目周边纳污水体为厂区北侧的槐泗河东侧的尚桥水库。24h流经范围内未涉省界。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性为F3级。 |
②环境敏感目标(S)分级
根据HJ169-2018,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可分为三种类型,具体见下表。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目标分级为S3。
表5.2-28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分级 | 环境敏感目标 |
S1 |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
S2 |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范围内、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
S3 |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 km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
本项目危险物质泄漏主要通过槐泗河及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水体内,危险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范围无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敏感目标,判定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敏感性为S3级 |
③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分级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下表。由上述分级情况,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级为低敏感F3,敏感目标分级为S3,则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3。
表5.2-29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 ||
F1 | F2 | F3 | |
S1 | E1 | E1 | E2 |
S2 | E1 | E2 | E3 |
S3 | E1 | E2 | E3 |
(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①包气带防污性能(D)分级
根据HJ169-2018,地下水包气带防污性能可分为三种类型,具体见下表。
表5.2-30地下水包气带防污性能分区
分级 |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
D3 |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6cm/s,且连续分布,稳定。 |
D2 |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6cm/s,且连续分布,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6cm/s <K≤10-4cm/s,且连续分布,稳定。 |
D1 |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 |
项目厂区均已硬化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判定本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3。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3。
②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分区
根据HJ169-2018,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可分为三种类型。本项目下游无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特殊地下水资源,敏感度为G3。
表5.2-31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G1 |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有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G2 | 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
不敏感G3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设计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③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E)分级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共分为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由上述分级情况,本项目地下水包气带防污性能定级为D3,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级为低敏感G3,则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3。
表5.2-3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 ||
G1 | G2 | G3 | |
D1 | E1 | E1 | E2 |
D2 | E1 | E2 | E3 |
D3 | E2 | E3 | E3 |
综上,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程度汇总如下:
表5.2-33本项目各环境要素敏感程度汇总
环境要素 | 大气 | 地表水 | 地下水 |
敏感程度 | E2 | E3 | E3 |
(4)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下表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本项目危险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P)为P4,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E2、E3、E3,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III级。
表5.2-3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P3) | 轻度危害(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Ⅳ+ | Ⅳ | Ⅲ | Ⅲ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Ⅳ | Ⅲ | Ⅲ | Ⅱ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Ⅲ | Ⅲ | Ⅱ | Ⅰ |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
(5)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项目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III,可判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自项目边界外延5km的区域,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区废水总排口达标排放,事故废水不外排;地下水无需设置评价范围,建设方需按照要求做好液体防渗措施,杜绝危险物质下渗。
表5.2-3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II | II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规定,风险识别包括: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等。
(1)物质危险性识别
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
根据上述风险源调查可知,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是85%磷酸、98%硫酸、75%硝酸、封闭剂(镍及其化合物)及阳极氧化槽液、封闭废水,其危险特性判定见下列各表。
表5.2-34磷酸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表5.2-35硫酸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表5.2-36硝酸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本项目物质风险性识别结果如下:
表5.2-37本项目风险物质一览表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项目生产系统风险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分别是:生产装置、贮运系统。
①生产装置及贮存的风险识别
项目涉及危险物料的生产装置主要为各阳极氧化槽,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事故性泄漏和火灾爆炸,引起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管道破损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②贮运系统的风险识别
贮运系统主要是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存在的主要风险是盛装容器破损、地面毁坏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造成有毒物料泄漏的可能性,从而引发环境事故。
(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空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要素是危险性物质向环境转移的最基本的途径,同时这三种要素之间又随时发生着物质和能量的传递,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空气和水体环境发生推流迁移、分散稀释和降解转化运动。
本项目原料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若发生泄漏,硫酸雾、硝酸雾、硫酸雾将进入大气;若生产装置及危化品仓库发生泄露,泄漏液体物料将进入地表水体或土壤;若发生火灾,CO进入大气,消防废水将进入水体。
(4)风险识别结果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根据前述物质及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结果,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影响方式如下表所示:
表5.2-38项目主要环境风险识别表
5.2.7.5风险事故情景分析(1)风险事故情形设定
项目风险事故主要是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由此引发的火灾风险。项目可能发生风险事故的原因主要有:①管线破裂;②阀门损坏;③设备老化、腐蚀严重;④违规操作导致泄漏。其中,①、②、③项通过采购质量良好的设备,并且定期检修和更换等措施,可使其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小;④项需要在生产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与员工技术水平、安全意识有较大关系。
项目环境风险发生事故主要部位为危化品仓库、生产区、危废暂存间等设备和管道等破损造成泄漏事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E中表E.1“泄露频率表”,各类泄漏事故发生概率详见下表。
表5.2-38泄露事故泄漏概率一览表
最大可信事故是指基于经验统计分析,在一定可能性区间内发生的事故中,造成环境危害最严重的事故。一般而言,发生频率小于10-6/年的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可作为代表性情景中最大可信事故设定的参考。项目磷酸、硫酸、硝酸、封闭剂采用桶装储存,属于常压单包容器罐;阳极氧化槽液盛装在各槽内,常压单包容器罐;封闭废水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属于根据项目特点,结合上表泄露事故泄漏概率分析,本环评考虑以下最大可信事故:
表5.2-39最大可信事故设定
事故发生位置 | 危险物质 | 最大可信事故 | 发生概率 |
危化品仓库 | 75%硝酸 | 10min内储罐泄漏完 | 5.00×10-6/年 |
(2)源项分析
①硝酸泄露量计算
本环评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是:危化品仓库硝酸贮存桶发生泄漏,且在10min内储罐泄漏完毕。
原料库中的桶装原料一般不会同时发生泄漏,因此本环评考虑单桶原料发生泄漏的情景。硝酸泄漏速率采用液体流速计算方程伯努利方程计算:
式中:QL—液体泄漏速度,kg/s;
Cd—液体泄漏系数,按表5.2-10选取;
A—裂口面积,m2;
ρ—泄漏液体密度,硝酸ρ=1420kg/m3;
P、P0—储罐中液体上方受的压力,此处P=P0;
g—重力加速度,9.8m/s2;
h—裂口之上液位高度,m,取最大储存量时的高度h=0.5m。
表5.2-40液体泄漏系数Cd
雷诺数Re | 裂口形状 | ||
圆形(多边形) | 三角形 | 长方形 | |
>100 | 0.65 | 0.60 | 0.55 |
≤100 | 0.50 | 0.45 | 0.40 |
Cd取值0.65。
假设为10mm孔径泄漏,硝酸存储区设置紧急隔离系统的单元,泄漏时间可设定为10min,则泄漏速率为QL=0.2892394kg/s,总泄漏量为0.174t。
②硝酸泄露蒸发速率计算
泄漏液体的蒸发分为闪蒸蒸发、热量蒸发和质量蒸发三种,其蒸发总量为这三种蒸发之和,因缺乏硝酸蒸发热及汽化热资料数据,本次计算仅计算质量蒸发,质量蒸发为液池表面气流运动使液体蒸发。
硝酸泄露质量蒸发速率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F推荐的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Q3--质量蒸发速率,kg/s;
P--液体表面蒸气压,Pa;
R--气体常数,J/(mol·K)
T0--环境温度,K;
M--物质的摩尔质量,kg/mol;
u--风速,m/s;
r--液池半径,m;
ɑ,n--大气稳定系数,取值详见表5.2-41;
表5.2-41液池蒸发模式参数
大气稳定度 | n | ɑ |
不稳定(A,B) | 0.2 | 3.846×10-3 |
中性(D) | 0.25 | 4.685×10-3 |
稳定(E,F) | 0.3 | 5.285×10-3 |
硝酸泄露质量蒸发速率计算如下表:
表5.2-42硝酸泄露质量蒸发速率计算表
参数 | ɑ | P(Pa) | M(kg/mol) | R(J/(mol.K)) | T0(K) | U(m/s) | r(m) | n | Q3(kg/s) |
取值 | 5.285×10-3 | 1012 | 0.063 | 8.314 | 298.15 | 2.4 | 4 | 0.3 | 3.47×10-3 |
备注:液池最大半径取决于泄漏点附近的地域构型、泄漏的连续性或瞬时性。有围堰时,以围堰最大等效半径为液池半径;无围堰时,设定液体瞬间扩散到最小厚度时,推算液池等效半径。假定硝酸泄漏后将在整个危化品仓库中形成液池,则液池等效半径约4m。 |
经计算得:硝酸泄露质量蒸发速率为3.47×10-3kg/s。
(3)风险预测与分析
①大气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二级评价选取最不利气象条件进行后果预测:最不利气象条件取F类稳定度,1.5m/s风速,温度25℃,相对湿度50%。根据ATFOX模型计算硝酸泄露结果如下:
表5.2-43硝酸泄露大气环境风险预测结果表(10min)
距离(m) | 高峰浓度(mg/m3) |
50 | 12.733 |
60 | 14.622 |
70 | 15.164 |
80 | 15.000 |
90 | 14.526 |
100 | 13.928 |
120 | 12.676 |
140 | 11.495 |
160 | 10.423 |
略
图5.2-3 ?硝酸泄露影响范围预测图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距离泄漏点不同距离处、泄漏发生10min后,空气中硝酸小液滴的最高浓度点出现在70m处,浓度值为15.164mg/m3;见表5.2-44所示。
表5.2-410mm孔径泄漏时空气中硝酸雾的浓度情况(10min)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mg/m3) | 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 | 下风向毒性终点浓度-1出现距离 | 下风向毒性终点浓度-2出现距离 |
无组织 | 硝酸储存桶 | 硝酸雾 | 15.164 | 70 | 未出现 | 未出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H中表H.1中给出的氯化氢的毒性终点浓度-1和毒性终点浓度-2分别为240mg/m3、62mg/m3。由上表可见,在F稳定度气象条件下,当发生10mm孔径泄漏时,达到硝酸雾的毒性终点浓度-1和毒性终点浓度-2出现的距离均未出现。当硝酸储罐发生泄漏时,最大应影响为厂内,需立刻通知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尽快往大门处撤离。
②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
硝酸发生泄漏后,可控制在危化品仓库和车间内,不会进入地表水环境,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小。
③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车间和危化品仓库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硝酸泄漏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但因防渗措施老化、腐蚀,防渗功能降低;或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等原因,混凝土等结构易出现裂缝,硝酸可能进入地下含水层中,从而导致地下水污染,及时处置后,进入地下水环境的源强极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5.2.7.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大气风险防范措施
环评建议在已发现泄漏的区域安装泄漏气体报警装置。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应进行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警戒,组织疏散、撤离。
当发出疏散撤离命令后,疏散撤离分队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撤离路线应选择上风向或侧风向。负责疏散、撤离的治安队员引导和护送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并逐一清点人数。组织疏散人员应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要查清是否有人滞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如有没有及时撤离人员,应由配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人以上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当事故威胁到周边地区的群众时,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公安、民政部门抽调力量负责组织实施。
(2)地表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事故状况下产生的事故废水设两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况时产生的事故废水不流入周围水环境。
①一级防控措施
将已发生泄漏的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通过车间壁阻隔或以车间内“空间换时间”,避免发泄泄漏后物料扩散出车间从而进入外环境。危化品仓库设置围堰和托盘,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
②二级防控措施
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后,一级风险防范措施即能够将事故控制在车间或储库内,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如事故废水不可避免的进入车间外环境,厂区内要设置导流沟渠,以便可将废水收集,并引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此时,应及时通知汤汪污水处理厂注意对进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事故状态下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①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
表面处理区、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区域及各各防渗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通过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面铺设10~15cm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进行硬化;使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与6.0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10cm/s)等效。该区域混凝土采用防渗层的强度等级≥C20,水灰比≤0.50,抗渗等级≥P10,厚度≥150mm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
厂房内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底化;使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该区域混凝土采用防渗层的强度等级≥C20,水灰比≤0.50,抗渗等级≥P8,厚度≥100mm。
③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
厂外及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一般硬化措施可达到防渗要求。
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要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时了解地下水水水质情况,并以此为参考及时检查调整相关防渗设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项目应至少在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下游设置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监测井尽可能采用现状监测的监测井。
(4)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
①风险源监控
项目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岗位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熟悉环保法规制度;熟悉本岗位有毒和危害环境物质危险性及处理措施;熟悉人员疏散逃生路线和方法;熟悉污染物处置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上岗值班期间对容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部位加强巡视。
②应急监测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中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应急监测。
5.2.7.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企业应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为指导,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预案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应适用于建设单位正常工况下防控管理工作及突发环境事件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和救援工作。超出建设单位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则与上级政府发布的其他应急预案衔接,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作为辅助执行。
(2)环境风险事故分类与分级
参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以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的评估分析结果,分别评估公司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将公司突发大气或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当公司同时涉及突发大气和水环境事件风险时,以等级高者确定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建设单位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一般由总经理或厂区主管主持工作。应急组织机构建议设九个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组。
①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一般由事故单位人员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业工具等。参与危险源的控制一般由专业防护队伍和消防队伍组成。该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
②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
③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由地方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该医院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④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空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和当地消防队伍组成。
⑤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一般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
⑥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辑。此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⑦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救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负责。
⑧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的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⑨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教授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方面的专家。
(4)事故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救援和火灾控制几个方面。
①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特大事故和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应及时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②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派应急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③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④应急疏散、撤离
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情况,建立警戒区域。并迅速将警戒区域内,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进行撤离。应急撤离应注意以下几点:
a.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b.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并做好道路管制工作。
c.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
d.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e.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f.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工段至少设置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且标志明显。
g.当事故威胁到周边地区的群众时,应急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请求支援。并根据事故的危害特性、影响范围及事故当时的风向、风速,确定需要应急疏散的人群,通知并组织周边区域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
⑤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⑥专家咨询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⑦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须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⑧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5)应急监测
事故发生后应针对环境污染做相应的应急监测,具体如下:
①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环境监测。如厂内监测部门监测能力尚不具备,则通知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或上一级环境监测中心,到事故发生地进行环境监测。
②大气监测点设在周围村庄及敏感点;水监测断面设在废水处理站出水口;在厂区周围村庄连续采集土壤样品化验分析。
③监测队伍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在所形成的污染带流动监测。
④监测要连续采样分析,并及时报告数据到环境主管部门。
⑤在污染物浓度达到正常值之前,禁止撤离的居民回家。
(6)应急终止
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负责单位提出),经现场应
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终止。
②现存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③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应急指
挥机构有关指示,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④应急状态终止后,在生产副总经理指挥下组成由生产、安全环保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⑤应急状态终止后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⑥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的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7)应急保障
A.内部保障
①确定应急小组、办公室及应急小组人员专用电话;
②配备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等;
③制定保障制度。
B.外部保障
①请求上级或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的方式;
②设定应急救援信息咨询单位和咨询电话、咨询网等。
(8)预案管理与演练
A.生产区操作人员的培训
针对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系统培训厂区操作人员,发生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报警、紧急处置、逃生、个体防护、急救、紧急疏散等程序的基本要求。
培训主要内容:
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②防火、防爆、防毒的基本知识;
③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排除、处理方法;
④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自救和互救;
⑤事故发生后的撤离和疏散方法。
采取的方式:课堂教学、综合讨论、现场讲解等。
B.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对厂区应急救援队伍的队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①了解、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②熟悉使用各类防护器具;
③如何展开事故现场抢救、救援及事故处置;
④事故现场自我防护及监护措施。
C.应急指挥机构的培训
邀请国内外应急救援专家,就突发环境事故的指挥、决策、各部门配合等内容进行培训。
采取的方式:综合讨论、专家讲座等。
D.公众教育
公司将负责对装置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信息,加强与周边公众的交流,如发生事故,可以更好的疏散、防护污染。
针对疏散、个体防护等内容,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使事故波及到的区域能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应该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有全面了解。
采取的方式:口头宣传、应急救援知识讲座等。
E.演练计划
①演练分类
a)组织指挥演练:由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和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分别按应急救
援预案要求,以组织指挥的形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任务的演练;
b)单项演练;由各专业小组各自开展的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单项科目的演练;
c)综合演练;由应急救援指挥组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的全面演练。
②演练内容
a)应急处置抢险;
b)通信及报警信号的联络;
c)急救及医疗;
d)消毒及洗消处理;
e)空气监测与化验;
f)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员工的自我防护;
g)各种标志、设置警戒范围及人员控制;
h)装置内交通控制及管理;
i)事故污染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及人员清查;
j)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k)事故的善后工作。
③演练范围与频次
a)组织指挥演练由应急指挥小组副指挥每年组织一次;
b)单项演练由应急指挥小组副指挥每半年组织一次;
c)综合演练由应急指挥小组指挥每年组织一次。
F.预案评估和修正
①预案评估
指挥部和各部门经预案演练后应进行讲评和总结,及时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
②预案修正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演练评估后,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正、补充、完善,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应急救援危险目标内的生产工艺、装置有所变化,应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正。
(9)区域应急联动
当厂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首先启动企业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若污染物扩散出厂界、企业应急预案无法应对时应启动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启动岳塘区应急预案,进行岳塘区范围内应急响应,企业应急预案同时保持响应;若污染物扩散出岳塘区边界时应及时通知湘潭市人民政府,启动湘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湘潭市范围内应急响应。
当发生安全事故进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安全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关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生命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注事故发生后的环境后果及次生污染危害,两预案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使企业内部和周围生命财产安全及周边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5.2.7.8环境风险评估结论(1)项目危险因素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85%磷酸、98%硫酸、75%硝酸、封闭剂(镍及其化合物)及阳极氧化槽液、封闭废水;风险物质存在位置主要是危化品仓库、表面处理区、危废暂存间。
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E2、E3、E3,评价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等级为III。
物料泄漏后挥发不大,主要聚集在库房和车间内。通过窗户扩散到外环境中,由于厂区较为空旷,容易扩散,不会在厂区发生聚集,对厂区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在事故污水缓冲系统建设完善的条件下,出现事故污水进入水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区域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项目投产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重点关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监控与预警、应急处置与疏散救援以及应急监测等。同时,建设单位应建立的应急预案应与附近其他工业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建设和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并建立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于与区域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
(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建立其与附近其他工业企业以及与区域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机制。
5.2.8碳排放影响评价5.2.8.1项目概况扬州市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端精密不见生产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3金属制品业”,不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六大重点行业中,因此按照《关于印发第三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中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进行分析。
5.2.8.2评价依据1、《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7月27日)
2、《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5〕1722 号
5.2.8.3碳排放核算本项目预期生产总值为2.5亿元/年,能耗情况为预期用电量160万度(折合1600MWh)。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因此公式简化为:
根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2015),江苏省电力供应的CO2排放为0.928kg/KWh(tCO2/MWh),则ECO2净电=1600MWh×0.928kg/KWh=1484.8吨CO2。
因此本项目EGHG=1484.8吨CO2。
5.2.8.4碳排放评价本项目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全省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的7.41%。因此本项目碳排放强度较低。
5.2.8.5碳排放措施及建议1、节能管理方面工程投产后,需做好能源管理工作,建议针对不同种类的能源做好详实的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结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企业自身发展规划构建合适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措施主要有:
(1)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设备处在最佳经济运行的良好状态。提高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水平,均衡生产,减少各种直接和间接能耗、物耗损失等。
(2)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将工程新增的设备纳入到现有的能源管理系统中,在建设前期按照要求做好能源规划设计和能源输入管理,在生产中做好能源转换、能源分配和传输、能源使用(消耗)、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技术进步管理。
(3)制定能源规章制度
成立企业能源管理专门机构及人员,制定能源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技术监督条例。及时掌握各部门用能、管能和节能情况,分析全厂能源消耗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分析、总结。各车间设立节能管理人员,完成能源计量器具和能耗数据的采集和管理。
(4)加强能源管理
不同品种、质量的能源应合理分配使用,减少库存积压和能源、物资的超量储备,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利用效率。提高运输质量,减少装运损耗,强化计量和传递验收手续、提高理化检验水平等。利用科学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
2、排放管理措施(1)监测管理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按照相关核算标准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确保对其运行中的决定碳排放绩效的关键特性进行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关键特性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具备实测条件的与排放因子相关的数据、碳排放相关数据和生产相关数据获取方式、数据的准确性。
建议企业对监视和测量获取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应开展以下工作:1、规范碳排放数据的整理和分析;2、对数据来源进行分类整理;3、对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的监测数据进行分类整理;4、对数据进行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5、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并存档。
(2)信息公开
企业应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核算并上报企业碳排放情况。鼓励企业选择合适的自发性披露渠道和方式,面向社会发布企业碳排放情况。
(3)节能减排措施
①选用高效节能设备:根据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中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说明等,严格设备选型,遵照“采用国内先进设备,较高的自动化装备水平”的要求,同时兼顾成熟、实用的原则,选择高效节能设备。
②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对运行负荷波动较大的设备,采用交流变频调速、负荷自动调节控制等节能技术,合理控制设备的功率输出,以减少无用电能浪费。
③风机设置变频调速,设立风机高、低速操作按钮,当对应的设备不生产时风机可低速运行以节约能源。
④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进行空间组织,达到既联系方便,功能相对区分,减少不利影响。
⑤本工程建筑严格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做好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及采光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完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建筑节能评价体系。
⑥车间照明灯具全部采用多路集中控制系统,做到每个施工区域可独立控制,在车间少量人员作业时可局部照明,减少大面积照明造成的浪费。
⑦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理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3、后续建议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对碳排放控制和碳市场管理的要求,采取并探索进一步减少碳排放和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的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在阳极氧化生产线内的各酸洗水池中酸性气体挥发产生,因此本项目阳极氧化自动线1及自动线2均采用全封闭房间,仅保留产品出入口及操作人员出入口,同时各水池顶端均设有开关装置,阳极氧化生产线停止作业时,各水池顶部均关闭,有效地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根据建设单位初步设计资料,确定酸雾处理系统使用一台风机,风机风量为7000m3/h,各生产线所在房间均处于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理论上可达98%。
收集系统以集气口及管道为主。自动线2化抛槽及中和槽集气口位于槽体正上方0.5m处,在保留一定操作空间的同时最大程度上增加酸雾收集效率;自动线1位于氧化槽侧上方,集气口采用侧45°布设,不影响行车的同时,满足酸雾收集的条件。
6.1.2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收集的酸雾经管道统一运送至喷淋中和塔内,喷淋塔位于厂房二层(北侧大门雨棚上方),规格为Φ1.2m×2.5m,喷淋塔箱体容积为2.8m3。本项目设置2个喷淋中和塔。
图6.1-1碱液喷淋塔示意图
喷淋中和塔原理为利用碱液(碳酸钠及氢氧化钠)中的CO32-、OH-与酸雾中的H+发生中和反应,处置全部酸雾所需的碱液需保证所有H+刚好被中和,具体分子平衡见下表:
表6.1-1喷淋中和塔分子平衡
根据上表分子平衡,处理所有酸雾所需的碱液质量为9.444t。喷淋塔容积为1m3,可容纳碱液量取0.33m3(约0.34t),因此需每10天更换一次碱液以保证处置效率。
喷淋废液全部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中处理后混合排入管网中。
处理后的酸雾经15m高排气筒FQ1高空排放。
表6.1-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工艺 | 治理工艺去除率 | 是否可行技术 |
1 | 喷淋中和塔 | 碱法喷淋 | 90% | 是 |
本项目设有1处15m高排气筒,尺寸为内径0.5m,烟气流速9.9m/s。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规定“4.2.5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简排放。排气简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高度的排气筒,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本项目排气筒设置高度为15m,满足上述要求。综上分析,建设项目排气筒设置合理,技术可行。
6.1.4污染物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硫酸雾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附表F.1电镀废气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推荐的喷淋塔中和法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属于可行技术。磷酸雾及硝酸雾亦使用喷淋塔中和法处理,虽然未列入《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附表F.1电镀废气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中,但酸碱反应原理与硫酸雾相同,因此亦属于可行技术。
6.1.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包括集气罩、风机、密闭车间、中和喷淋塔、管线及排气筒,总体金额为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做到了经济可行。
6.1.6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槽体中的酸性液体挥发产生,项目采取以下方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1)各水池顶部均加设盖板,生产时打开盖板,不生产时紧闭盖板;
(2)阳极氧化生产线不生产时加强车间内通风;
(3)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多使用自动线1,减少自动线2使用频次,降低因人员出入造成的无组织排放增加;
(4)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跑冒漏滴事件的发生;
(5)加强设备检修,定期进行管道各接口处的密封性实验,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
6.1.7小结本项目对废气有组织排放采取了中和喷淋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污染物防治措施做到了技术、经济可行;通过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废气无组织排放。综合以上内容,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6.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2.1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本项目主要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pH、氨氮、SS、TP等,生产废水包括碱液喷淋废水、水槽清洗废水、废液置换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pH、COD、氨氮、总铝、SS、TP、色度、石油类。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污染物排放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2.2废水处理方案(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开发区管网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体积为10m3,位于厂房西南侧办公室下方。
(2)生产废水
根据本项目设计资料,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合酸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絮凝+生化处理的方式处理后,通过开发区管网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水处理站位于厂房西侧围墙内的空地,占地面积为150m2。
①收集系统
各水槽底部设有出水口,出水口用水笼头进行控制,水槽排水时,底层槽液带动底部浮渣冲入水槽后方的污水收集管道内,污水沿管道从厂房西北侧进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中。
②处理系统
调节池尺寸为5m×4m×2.5m,容积为50m3,调节池主要起到污水暂存及调节pH的作用。当水量到达30m3时,污水进入下一水池中;调节池中需投放纯碱,将废水中pH调为弱碱性,同时因废水呈碱性,使废水中的Al3+与OH-结合形成Al(OH)3↓。
絮凝沉淀池尺寸为5m×4m×2.5m,容积为50m3,主要通过投放PAM药剂将水中SS、SO42-、PO43-、NO3-及Al(OH)3等絮凝沉淀。
碱液喷淋塔废水定期置换,进入污水处理站内。
③排水系统
清水池末端向东侧铺设,接入厂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口,排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内。
图6.2-1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6.2.3项目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6.2.3.1纳污范围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租赁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属于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
6.2.3.2水质可行性分析表6.2-1本项目出水水质与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对比表
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L | 接管标准mg/L |
pH | 7~8(无量纲) | 6~9(无量纲) |
COD | 243.54 | 500 |
NH3-N | 21.92 | 45 |
SS | 371.70 | 400 |
总铝 | 0.90 | 3 |
TP | 3.33 | 8 |
石油类 | 4.48 | 15 |
色度 | <80度 | 80度 |
根据表6.2-1,本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2.3.3管网可行性分析经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到位,详见附件8。
6.2.3.4水量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088.5878m3/a(13.94m3/d),远小于汤汪污水处理厂26万吨/日的处理规模,不会超过汤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综合以上内容,本项目废水接管可行。
6.2.4废水收集方式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化粪池内,之后经厂内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阳极氧化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通过各支管汇入厂区的污水主管内,最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产生的卤水通过管道经厂内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
6.2.5管道铺设要求室内管道铺设采取传统管沟的形式,各支管布设在水池底部,并与主管相通,采取高差自流的方式进入污水处理站内。各管道下方设有5cm深的水沟,防止因管道破损造成废水泄露。管道需选用U-PVC等耐腐材料,管壁至少3.5mm厚。
室外管道铺设采取架空式管道铺设,禁止使用地埋式管线。
综上,企业废水处理工程与《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相符,废水处理技术可行。
6.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论证6.3.1源头控制措施(1)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对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及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制定详细的巡检制度,防止因跑冒漏滴事件引起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件的发生;
(2)将阳极氧化区及危废库放置在车间2层;
(3)生产废水收集管道设有防渗沟;
(4)管道采用U-PVC等耐腐材料;
(5)优化排水系统,除生活污水及雨水管网外,其余场内管道均采取架空式+防渗沟的布设方式。
6.3.2分区控制措施表6.3-1本项目分区防渗控制表
分级 | 区域 | 防渗措施 |
重点防渗控制区 | 表面处理区、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各防渗沟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10-7cm/s,刷环氧树脂防渗层 |
一般控制区 | 厂房内其他区域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 |
其他区域 | 厂外及其他区域 | 一般硬化 |
(1)阳极氧化区
①污水处理站和生产区应设置在便于跑、冒、滴、漏的直接观察地区;
②修建集水设施(集水沟和集水池),并在四周设置围堰和边沟,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2)阀门及管道
①对管道、阀门严格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阀门采用优质产品;
②管道置于地上,如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
③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事故池;
④厂区内各循环水池等蓄水构筑物采用防水混凝土并结合防水砂浆构建建筑主体,施工缝应采用外贴式止水带和外涂防水涂料结合使用,作好防渗措施。
(3)固废库及危废库
①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
②设专门容器贮存,容器安装在各个操作区的防渗地槽内;地面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处理。
6.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车床、切割机、磨床、冲床、锯床及风机等机械设备,以上设备均布设在车间内部,采取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
6.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5.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袋、边角料、废过滤网、含油金属屑、废酸碱容器、废润滑油、废切削液。
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交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边角料、废包装袋交物资部门回收;废过滤网交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5.2固体废物暂存措施6.5.2.1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厂内产生的一般固废均通过上述收集、包装方式后,运输至一般固废暂存库内。一般固废仓库的主要为固态废弃物,面积为30m2,可以满足本项目一般固废的暂存。要求固废仓库设置警示标志,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等要求进行建设。
6.5.2.2危险废物暂存措施厂内危险固废拟通过上述收集、包装方式后,运输至危险固废暂存库内,拟在厂房2层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面积42m2,高度4m。用于暂存危险废物。
要求危废仓库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2013年修订)、《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等,设置警示标志。
6.5.3固体废物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分类管理的原则。即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全过程的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公司在采取现有处理废弃物措施的同时,要求加强对废弃物的统计和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为防止废弃物逸散、流失,保持现有废物分类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管理等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废物贮存场所以及警示标志;对外运处置固体废物及废液必须采取跟踪去向的方式,不可仅凭一纸委托处置协议,就不再关注废物去向。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并办好转移手续,手续完全,统计准确无误。这些废物管理和统计措施可以保证产生的废物分类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类别 | 污染物 | 措施 | 投资额 (万元) | 处理效果 |
废气处理 | 酸雾 | 各酸雾产生节点设置集气罩,通过7000m3/h风机抽至中和喷淋塔中,采取2级碱液喷淋法处置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20 |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废水处理 | 混和废水 |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收集槽收集至厂内污水处理站中,通过中和、絮凝、生化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内,尾水排入京杭大运河 | 380 | 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厂房隔声、减震等 | 1.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规定的3类标准值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环卫处置 | 0.5 | 零排放 |
废过滤网 | 暂存于固废库,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置 | 3 | ||
污泥 | ||||
废包装袋 | 暂存于固废库,交物资部门回收 | 5 | ||
铝渣 | ||||
铝边角料 | ||||
含油金属屑 | 暂存于危废库,交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于金属冶炼 | 20 | ||
废酸碱容器 | 暂存于危废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润滑油 | ||||
废切削液 | ||||
地下水及土壤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10 | 均落实到位 | |
环境管理 | 制定监测计划 | 5 | ||
申领排污许可证 | 2 |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 | |||
合计 | 452 |
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从事高端精密部件的生产,产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7.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建设,不仅增加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给国家和当地增加税收,有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将投入资金用于建设和生产,将刺激当地的经济需求,带动当地和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运输、商业、服务等相关行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提高就业机会项目可给当地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壮大地方经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7.3环境效益分析项目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等措施,达到了有效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的。项目环境保护投资的环境效益表现在以下方面:
(1)废水处理环境效益:废水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减小较多,可以减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也同时减轻纳污水体的负荷,同时减小排污费和确保受纳水体达标,环境效益显著。
(2)废气治理环境效益:对于不同的大气污染物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可以大量的减少有酸雾废气的排放量,减轻区域内污染负荷,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噪声治理的环境效益:噪声治理措施落实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4)固废处置的环境效益:项目的各类固废都得到妥善的处置。由此可见,项目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标准,针对生产中排放的“三废”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处理措施可行,环保工程投入的环境效益显著,体现了国家环保政策,贯彻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污染控制原则,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总之,项目不仅采用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对各类污染物采用了可靠的处理技术,使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控制在较低水平,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对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影响相应较小。
因此,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效益较明显,实现了既发展生产又保护环境,达到环境、经济、社会三者统一。
7.4清洁生产分析7.4.1清洁生产概述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生产过程清洁生产包括使用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在生产过程排放废物之前减少废物的数量和降低其毒性,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方面,对产品旨在减少从原料到产品的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以管理与技术为手段,从源头着手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使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最小化,从而取代以往末端被动治理的污染控制政策。
实施清洁生产不仅可以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状况,而且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能调动企业防治工业污染的积极性,是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7.4.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根据《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5号公告)评价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如下:
表7.4-1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评价
序号 | 一级指标 |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单位 | 二级指标权重 | I级基准值 | II级基准值 | III级基准值 | 本项目生产指标评价 | ||
1 |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5 | 0.4 | 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 0.2 | 1.除油使用水基清洗剂; 2.碱浸蚀液加铝离子络合剂以延长寿命; 3.阳极氧化液加入添加剂以延长寿命; 4.阳极氧化液部分更换老化槽液以延长寿命; 5.低温封闭。 | 1.除油使用水基清洗剂; 2.碱浸蚀液加铝离子络合剂; 3.硫酸阳极氧化液添加具有α活性羟基羧酸类物质。 | 1.除油使用水基清洗剂; 2.硫酸阳极氧化液添加具有α活性羟基羧酸类物质。 | 除油使用水基清洗剂; | |||
2 | 清洁生产过程控制 | 0.1 | 1.适当延长零件出槽停留时间,以减少槽液带出量; 2.使用过滤机,延长槽液寿命 | 适当延长零件出槽停留时间,以减少槽液带出量 | 延长零件出槽停留时间,以减少槽液带出量 | ||||||
3 | 阳极氧化生产线要求 | 0.4 | 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1,70%生产线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4 | 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1,50%生产线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4 | 阳极氧化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1 | 生产线采用节能措施,100%生产线实现自动化 | |||||
4 | 有节水设施 | 0.3 | 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淋洗、喷洗,阳极氧化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有在线水回收设施 | 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喷淋等,阳极氧化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 | 无 | ||||||
5 | 资源消耗指标 | 0.15 | *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2 | L/m | ≤8 | ≤24 | ≤40 | ≤40 | |||
6 |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 0.1 | 阳极氧化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1 | ≥50 | ≥30 | ≥30 | ≥30 | ||
7 | 污染物产生指标 | 0.15 | *阳极氧化废水处理率 | % | 0.5 | 100 | 100%处理,封闭及封闭后水洗废水循环使用,其余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市政管网 | ||||
8 | *重金属污染物污染预放措施3 | 0.2 | 使用四项以上(含四项)减少槽液带出措施3 | 使用四项以上(含四项)减少槽液带出措施3 | 至少使用三项减少槽液带出措施3 | 延长零件出槽停留时间,以减少槽液带出量 | |||||
*危险废物污染预防措施 | 0.3 | 阳极氧化污泥和废液在企业内回收或送到有资质单位回收重金属,电镀污泥和废液在企业内回收或送到有资质单位回收重金属,交外单位转移须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阳极氧化污泥和废液在企业内回收或送到有资质单位回收重金属,电镀污泥和废液在企业内回收或送到有资质单位回收重金属,交外单位转移须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
9 | 产品特征指标 | 0.07 | 产品合格率保障措施 | 0.5 | 有槽液成分和杂质定量检测措施、有记录;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产品检测记录 | 有槽液成分定量检测措施、有记录;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产品检测记录 | 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产品检测记录 | ||||
10 | 产品合格率 | % | 0.5 | 98 | 94 | 90 | 90% | ||||
11 | / | / |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 0.2 |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符合 | |||||
12 | / |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 0.2 | 生产规模和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 符合 | ||||||
13 | / | 环境管理体系制度及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 0.1 |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拥有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完备的管理文件;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 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
14 | / | 0.13 | *危险化学品管理 | 0.1 | 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 符合 | |||||
15 | 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 0.1 | 非阳极氧化车间废水不得混入阳极氧化废水处理系统;建有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包括自动加药装置等;出水口有 pH 自动监测装置,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 非阳极氧化车间废水不得混入阳极氧化废水处理系统;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有自动加药装置,出水口有 pH 自动监测装置;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 非阳极氧化车间废水不得混入阳极氧化废水处理系统;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出水口有 pH 自动监测装置,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纳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对有害气体有良好净化装置,并定期检测,拥有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出水口待补充pH自动监测装置 | |||||
16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 0.1 | 危险废物按照 GB ***** 等相关规定执行 | 符合 | |||||||
17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 0.1 |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符合 GB17167 标准 | 符合 | |||||||
18 | *环境应急预案 | 0.1 | 编制系统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系统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
注: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1.阳极氧化生产线节能措施包括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和/或可控硅整流器和/或脉冲电源,其直流母线压降不超过 10%并且极杠清洁、导电良好、淘汰高耗能设备、使用清洁燃料。 2.每次清洗取水量”是指按操作规程每次清洗所耗用水量,多级逆流漂洗按级数计算清洗次数。 3.减少单位产品酸、碱和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的措施包括:零件缓慢出槽以延长镀液滴流时间(影响氧化层质量的除外)、挂具浸塑、科学装挂零件、增加氧化液回收槽、氧化槽和其他槽间装导流板,槽上喷雾清洗或淋洗(非加热氧化槽除外)、在线或离线回收酸、碱等。 4.自动生产线所占百分比以产能计算;对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电镀企业(车间)生产线自动化没有要求。 5.生产车间基本要求:设备和管道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泄漏措施、生产作业地面、输送废水管道、废水处理系统有防腐防渗措施、有酸雾、氟化物、颗粒物等废气净化设施,有运行记录。 |
为了企业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措施,从而实现项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最小化,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污染,进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的,使企业走上保护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建议企业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重点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设备维护和更新
设备维护及更新的主要目的为减少跑、冒、滴、漏,项目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要侧重于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漏气而而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及对操作员工的身体损伤;加强管道、设备阀门等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泄露。
(2)加强管理
根据国内清洁生产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管理是排在所有方案中第一位的无费、低费和少费方案,约占清洁生产方案总数的40%,因此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首先必须以加强管理着手,项目投产后,生产管理制度中应将节能、降耗和产品质量一起作为考核车间及班组生产业绩的首要指标,明确指标责任人,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建议按照ISO14001标准要求建立并运作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方针和目标及各项指标、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表格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按时组织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和内部稽查,以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被适当地实施与维持,识别环境管理体系中可能改善的部分,以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有效性与充分性。
(3)员工素质提高及积极性的激励
项目投产后,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清洁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品管理法规等,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工作,使公司上下自觉投入到清洁生产工作中去。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思想意识的树立可使人的行为变得主动积极,为清洁生产奠定坚定基础。
(4)具体措施建议
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碱浸蚀液加铝离子络合剂以延长寿命、阳极氧化液加入添加剂以延长寿命、阳极氧化液部分更换老化槽液以延长寿命、低温封闭、根据工艺选择逆流漂洗、喷淋等,阳极氧化无单槽清洗等节水方式,有用水计量装置、补充槽液成分定量检测措施及记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出水口设置pH自动监测装置、编制系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综上,清洁生产是持续性的长期过程,是对产品和工艺持续不断的改进,项目投产后应坚持对整个产品生产过程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体系,达到防治污染,提高效益的双重目的。评价认为,项目基本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更好地监控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协调与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保证企业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的正常运作,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环境管理体系与监测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企业及早发现问题,使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的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议建设方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8.1.2环境管理机构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应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科室,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企业应设环境保护管理专职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在生产车间设专兼职环境管理员,企业生产运营期间的环境监测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保护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厂日常环境管理工作,配置专职环境管理人员1~2人。
8.1.3环境管理制度工厂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或工厂环境管理条例)。其内容主要有:环境管理的指导思想、目的和要求,环境管理体制和机构及职责分工及相关关系,实施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途径和方法,环境保护的检查、考核与奖惩等。
环境管理技术规程、标准。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生产工艺、设备的环境技术规程;环境保护设备的操作规程等。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为:工厂内部各部门、各类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应负的责任,以及相应的权力。
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环保设备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统计制度、环保考核制度等。
表8.2-1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风量m3/h | 收集效率% | 处理装置 | 处置效率% | 有组织排放量t/a | 有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量t/a | 无组织排放速率kg/h | 排放总量 |
硫酸雾 | 1.0886 | 0.3024 | 43.2 | 5000 | 98% | 2级喷淋中和塔 | 90% | 0.0107 | 0.003 | 0.5927 | 0.0218 | 0.0025 | 0.0324 |
磷酸雾 | 0.4979 | 0.1383 | 19.76 | 5000 | 98% | 90% | 0.0049 | 0.0014 | 0.271 | 0.01 | 0.0011 | 0.0148 | |
硝酸雾 | 0.2502 | 0.0695 | 9.93 | 5000 | 98% | 90% | 0.0025 | 0.0007 | 0.1363 | 0.0050 | 0.0006 | 0.0075 |
表8.2-2本项目废水排放清单
序号 | 废水来源 | 废水量m3/a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物产生量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接管情况 | ||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接管浓度(mg/L) | 接管量(t/a) | |||||
1 | 阳极氧化废水+废气处理废水 | 1075.9744 | pH | 2~3 | / | 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絮凝+生化 | 7~8 | / |
COD | 800 | 0.8608 | 500 | 0.5380 | ||||
NH3-N | 100 | 0.1076 | 45 | 0.0484 | ||||
SS | 500 | 0.5380 | 400 | 0.4304 | ||||
总铝 | 20 | 0.0215 | 3 | 0.0032 | ||||
TP | 8 | 0.0086 | 8 | 0.0086 | ||||
石油类 | 100 | 0.1076 | 15 | 0.0161 | ||||
色度 | 500 | / | 80 | / | ||||
2 | 生活污水 | 960 | pH | ≈7 | / | 化粪池 | ≈7 | / |
COD | 600 | 0.5760 | 500 | 0.4800 | ||||
NH3-N | 50 | 0.0480 | 45 | 0.0432 | ||||
SS | 250 | 0.2400 | 250 | 0.2400 | ||||
TP | 5 | 0.0048 | 5 | 0.0048 | ||||
3 | 纯水制备卤水 | 2610.0726 | SS | / | / | / | / | / |
混合废水a | 污染物名称 | 混合水质 | 接管标准(mg/L) | 排放方式与去向 | 环境外排量 | |||
接管浓度(mg/L) | 接管量(t/a) | 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4646.047 | pH | 7~8 | / | 6~9 | 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 | 6~9 | / | 京杭大运河 |
COD | 243.54 | 1.0180 | 500 | 50 | 0.2323 | |||
NH3-N | 21.92 | 0.0916 | 45 | 5 | 0.0232 | |||
SS | 371.70 | 1.7144 | 400 | 10 | 0.0465 | |||
总铝 | 0.90 | 0.0032 | 3 | / | 极少 | |||
TP | 3.33 | 0.0134 | 8 | 0.5 | 0.0023 | |||
石油类 | 4.48 | 0.0161 | 15 | 1 | 0.0046 | |||
色度 | <80 | / | 80 | 30 | / |
表8.2-3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清单
序号 | 废物分类 | 产生环节 | 种类名称 | 有毒有害物质 | 环境危险特性 | 代码 | 产生量t/a | 物理特性 | 贮存方式 | 利用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去向 | 利用处置量t/a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 | 生活垃圾 | / | / | / | 12 | 固液混合 | 垃圾桶 | 外委处置 | 环卫 | 12 |
2 | 一般固废 | 原料外包 | 废包装袋 | / | / | 07 | 0.8 | 固体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 | 1.05 |
3 | 一般固废 | 废水处理 | 污泥 | / | / | 62 | 150 | 固体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150 | |
4 | 一般固废 | 加工 | 铝边角料 | / | / | 99 | 26.6 | 固体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 0.8 |
5 | 一般固废 | 水洗 | 废过滤网 | / | / | 99 | 1.05 | 固体 | 固废暂存间 | 外委处置 | 26.6 | |
6 | 危险废物 | 储存 | 废酸碱容器 | 酸碱 | T/C/I/R | HW49 900-047-49 | 0.8 | 固体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0.5 | |
7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含油金属屑 | 油 | T,I | HW08 900-200-08 | 0.5 | 固液混合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有资质单位处置 | 0.8 |
8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废润滑油 | 油 | T,I | HW08 900-217-08 | 3.422 | 液体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3.422 | |
9 | 危险废物 | 加工 | 废切削液 | 切削液 | T | HW09 900-006-09 | 9.542 | 液体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9.542 | |
10 | 危险废物 | 封闭 | 封闭废水 | 含镍废水 | T | HW17 336-054-17 | 134.1 | 液体 | 危废库 | 外委处置 | 134.1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项目“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专业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处理设施,有电镀工序的,有含铬钝化工序的”属于重点管理。根据名录注解中第4点:“本名录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因此本项目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
企业竣工验收前需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
8.4环境监测8.4.1环境监测的意义环境监测(包括污染源监测)是企业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的各项规范化制度。通过环境监测对数据整理分析建立监测档案,为污染源治理、掌握污染物排放变化规律提供了依据,也是企业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做到清洁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之一。为上级环保部门进行区域环境规划,管理执法提供依据。
8.4.2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1)制定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的计划。
(2)定期监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是否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对主要污染物建立监测档案。
(3)分析所排污染物质变化规律,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配合生产车间,参加“三废”的治理工作。
(5)负责企业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及报告。
8.4.3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采样、样品保存和分析方法应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HJ855-2017)等有关规范执行。有关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表8.4-1监测计划一览表
时段 | 类型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频次 | 执行标准 | |
运营期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硫酸雾 | 一年 | DB32/4041-2021 ≤0.3mg/m3 | |
有组织废气 | FQ1排气筒 | 硫酸雾 | 半年 | DB32/4041-2021 ≤5mg/m3 | ||
废水 | 厂区污水处理站排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 ||
pH、COD、总磷、总氮 | 日 | 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总铝、石油类、SS、氨氮 | 月 | |||||
雨水 | 雨水排口 | pH、SS | 日 | pH6~9;SS≤10mg/L | ||
厂界噪声 | 厂界 | 昼夜噪声 | 季度 | GB*****-20081类 ≤55dB(A) |
对于污染源监测、跟踪监测结果,按照每月一次频率进行公开,公开方式可以选择公共媒体,如报纸、网络公示、张贴公报等方式。应急监测结果,应该在每次应急监测之后向社会公开,以保障周围群众知情权。
8.5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量为5088.5878t/a,COD排放量为0.2544t/a,氨氮排放量为0.0254t/a,纳入汤汪污水处理厂总量范畴内。
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各种机械设备的制造及销售工作。扬州中远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扬州市众盟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刘庄路6号8幢的现有闲置空厂房,拟进行高端精密部件生产项目。
9.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满足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满足汤汪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的相关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内容。
9.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细颗粒物、臭氧超标),补充检测的硫酸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相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引用《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内容,汤汪污水处理厂各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引用《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地下水数据,各水质监测点均满足相关标准,区域地下水化学类型属于HCO3-·Ca2+型。
声环境:根据补充监测数据,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Ⅲ类区的标准要求。
土壤环境:引用《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壤监测数据,项目周边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2018)中的相关标准。
9.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及臭氧,本项目所产生废气为酸雾,经合理处置后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不造成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磷酸雾Pmax值为5.9847%,Cmax为2.3939μg/m3。
项目周边最近居民区为东侧的兴裕花园,距离厂界450m,位于厂区上风向,项目设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9.4.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废水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从水质和水量的角度来讲均是可行的。
9.4.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预测内容,本项目建成后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9.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但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区域作为固废堆放场地,树立显著的标志,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9.4.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9.4.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通过分析,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厂区建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及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9.4.7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所涉及的硫酸磷酸硝酸、废气中的酸雾以及危险废物具有一定的风险,但经过一系列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9.5环境保护措施废气:硫酸雾、磷酸雾、硝酸雾经2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阳极氧化废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京杭大运河。
噪声:主要为切割、打磨等机械设备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网、污泥交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公司处理;废包装袋及边角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9.6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9.7环境效益分析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452万元。项目不仅采用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对各类污染物采用了可靠的处理技术,使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控制在较低水平,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对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影响相应较小。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效益较明显,实现了既发展生产又保护环境,达到环境、经济、社会三者统一。
9.8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量为5088.5878t/a,COD排放量为0.2544t/a,氨氮排放量为0.0254t/a,纳入汤汪污水处理厂总量范畴内。
9.9监测计划表9.9-1监测计划一览表
时段 | 类型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频次 | 执行标准 | |
运营期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硫酸雾 | 一年 | DB32/4041-2021 ≤0.3mg/m3 | |
有组织废气 | FQ1排气筒 | 硫酸雾 | 半年 | DB32/4041-2021 ≤5mg/m3 | ||
废水 | 厂区污水处理站排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 ||
pH、COD、总磷、总氮 | 日 | 汤汪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总铝、石油类、SS、氨氮 | 月 | |||||
雨水 | 雨水排口 | pH、SS | 日 | pH6~9;SS≤10mg/L | ||
厂界噪声 | 厂界 | 昼夜噪声 | 季度 | GB*****-20081类 ≤55dB(A) |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发[2015]118号)等文件,本项目产品没有列入上述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
本项目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本项目选用先进技术和设备,项目营运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等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等级;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建设地的总量控制规划,符合区域总量控制原则;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9.11建议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2、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对设施进行保养检修,加强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偷排,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自动化的事故安全监控系统,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减少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对固体废物的去向及利用途径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二次污染及污染转移。
5、加强风险防范,降低突发环境事件概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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