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招标公告
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招标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ZSZYGC********2 | ||
工程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4/11/22 8:3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11/26 17:00:00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市广陵区 2014 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扬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扬州市财政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扬州市广陵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一)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区范围内排灌站、防渗渠、涵洞、涵闸、机耕桥、田间建筑物、砂石路、水泥路等施工 ; (二)工程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 沙头镇 晨兴村、三星村; (三)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 年1月2日 ~ 2015 年5月31日 (150天) ; (四)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五) 计划投资额:约564万元。 三、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范围内排灌站、防渗渠、涵洞、涵闸、机耕桥、田间建筑物、砂石路、水泥路等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一)企业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报名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00至5:00时(北京时间),在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甲三楼)报名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地点: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甲三楼)。 (四)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标段每份人民币(大写)叁佰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4 年12月1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 年12月1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207室)开标厅(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北50米);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彩霞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 2014 年12月1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北50米)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95分。分值分布为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投标报价70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必须达到应得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被视为不可行。当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也将被视为不可行。 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 施工总体部署3分; [2] 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4分; [3] 主要施工方法4分; [4]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3分; [5]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2分; [6] 施工平面布置图2分; [7] 为完成本招标工程需制定的其它措施或方案等2分; 此处计分方法(技术评委评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按照《扬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规定》(扬建招【2009】22号)的规定,本工程项目经理进行答辩。答辩题在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答辩前拟定,由评标专家现场出题,招标人书面分发给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时限由评委会根据答辩题难度现场确定。答辩应由携带身份证明的项目经理独立完成,不得携带投标文件等相关参考资料和使用通讯工具,投标项目经理书面解答后由招标人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经理答辩评分采用2分制。答辩评定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优:回答问题准确的或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得分不低于1.8分;良:回答问题正确或符合投标文件,得分不低于1.5;及格: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的或基本符合投标文件,得分不低于1.2分;不及格:有严重偏差者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得分不应高于0.6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记名打分,项目经理答辩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评分计入最终评标总分。 投标人业绩3分(满分3分,此项累计得分不得超过3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含扬州市建筑企业在扬州市辖区内获得的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最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扬州市建筑企业在扬州市辖区内获得的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最高加1.2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64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为准。 获得扬州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建筑企业加1分,建造师加1分,但不重复计算,最多只能加1分,最多有效期2年(应提供获奖证书)。获表彰的企业只能按照市政府表彰的资质类别享受加分政策,企业的其他资质类别不享受加分政策。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安全文明工地奖项项目业绩,无需类似工程。 ④投标报价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9%(97%、97.5%、98%、98.5%、99%)。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 本次招标确定的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的具体标准为: 以偏离招标人预算中单价的10%为标准: 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 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 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C.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D. 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E.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F. 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 )招标人预算价格; 2 )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 联系人:王国香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三) 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信息: 账户名: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江都营业部 账 号: ****************10043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银行基本帐户转出,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在投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保证金是否入账。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其它说明: 本工程作为农田水利专业工程,其招标过程由 扬州市、广陵区二级农业资源开发局纪检部门 负责行业监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甲三楼) 邮编:225200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514-********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至2014年11月26日 负责人(签名) 2014年11月22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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