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利通区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合作社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利通区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合作社进行补助的公示
关于对利通区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合作社进行补助的公示
按照《利通区2022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在东塔寺乡石佛寺示范推广中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2台(套),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15台;在古城镇新华桥村示范推广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22台。在乡镇验收、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我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实地进行验收,现将拟补助合作社名单及资金公示如下:
1、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新华桥村经济合作社安装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22台,拟补助项目资金8.8万元。
2、吴忠市利通区鑫隆兴种植专业合作社安装中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2台,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15台,拟补助项目资金12万元。
以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7日—7月1日)。如对补助资金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裕民西街243号),邮编:******。举报电话:0953-*******。联系人:余立云。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标签: 对利通区水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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