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牌灯箱广告招标公告
路牌灯箱广告招标公告
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路牌灯箱广告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市黑白广告有限公司”采购其提供的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1、采购人: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项目名称: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路牌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1)根据《关于市区主次干道首期地名标志设置有关问题的复函》(汕府办函【2002】192号)的文件,市政府汕府办函【2002】139号文已同意首期设置380块地名标志牌。其中,可在中山、长平、金砂、金园、金湖、长江、黄河、汕樟、金陵、金新、长厦、龙眼、金环南、华山南、天山等15条道路设置200块地名标志加广告牌;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由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组织设置。上述200块路牌采用单柱形式,同时在路牌下端设置广告。广告牌的大小为117cmx150cm,立柱从地面到牌面高200cm。路牌加广告的制作经费广告权由广告商负责,维修管养工作由广告商负责。
(2)根据汕府办函【2002】139号批复“标志设置可考虑结合广告”和2002年8月5日李春洪市长的指示精神,参照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精神,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已于2002年8月6日和8月7日分别在汕头市人民政府网和《汕头日报》刊登了《汕头市区主次干道地名标志设置广告招标的公告》,公告截止日期至8月12日。经过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耐心细致地跟各广告商做工作,汕头市飞越广告有限公司最后同意赞助做200块广告,双方并签订有限合同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
(3)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因宣传福利彩票需求,须在市中心城区的指定路段发布100块路牌灯箱广告,路段广告牌的广告发布权及制作权为汕头黑白广告有限公司拥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实施采购。
三、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汕头市黑白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嵩苑园7-9幢123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原2002年8月7日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已发布《汕头市区主次干道地名标志设置广告招标的公告》,当时汕头市飞越广告有限公司(即汕头市黑白广告有限公司,见汕头市地名委办公室有关文件及确认资料)中标,至今灯箱及广告牌、广告发布权属该公司所有,而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是在中心城区的路牌灯箱发布广告。
2、根据汕头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与汕头市黑白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汕头市中心城区道路地名标牌到期更新及延续管理维护协议书》的第八项规定:“合同延续期内,乙方享有地名牌广告箱的广告发布权”。
3、现黑白广告公司具有路牌灯箱的广告发布权,本项目如果采用其它采购方式不仅费用较大也无实际意义。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刘耀辉,单位: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职称:主任;
2、姓名:刘祺浩,单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职称:高工;
3、姓名:刘为民,单位: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职称:高工。
六、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采购人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晖庄金晖北街1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贤莉
采购人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美庄建信大厦AB40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渡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邮编:515400 传真:****-********
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