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固戍一路与南昌涌左支渠交汇处易涝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西乡街道固戍一路与南昌涌左支渠交汇处易涝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140260
项 目 名 称:西乡街道固戍一路与南昌涌左支渠交汇处易涝点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西乡街道固戍一路与南昌涌左支渠交汇处易涝点整治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陆浩琳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9*****077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黄鸣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326.2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50.793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专业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排水管道工程、管涵清淤等所有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2月1日 至 2015年1月15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09:00时 至 2014年11月13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企业;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9、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若该告知函中明确了有效期限的,则本工程截标日期还应在该有效期内)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10、本工程土石方运输量约4700立方米,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3]216号)等的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发包方式。
指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到交易中心窗口。
4、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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