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北路42、44、46号门面竞价公告

泰山北路42、44、46号门面竞价公告

泰山北路42、44、46号门面
标的名称:泰山北路42、44、46号门面
项目编码:DSCQ*******A*******-2 挂牌价格:2.74 万元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11-12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7-0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拟出租标的分别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金谷商城,米市坝,原民主党派机关办公综合楼以及沱江东路等各处,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本次拟出租标的状态皆为闲置。

2.租赁房屋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其租赁用途所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4.看房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8-*******



标的简介: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房屋现状 面积 (㎡) 年租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赁期限 租赁押金(万元) 免租期 租赁递增方式 租赁用途 延时报价期 加价幅度 备注
标的八 泰山北路42、44、46号门面 闲置 95.02 2.74 0.8 1年 0.3 1个月 不变 租赁标的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 120秒 500元及5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德阳市杰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3AETX9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德阳市 旌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路以西、松花江北路南侧旌南大厦
注册资本(万元)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军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3******Q
批准单位名称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2021年第2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0-12-22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74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为了保障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出租方设置了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有关保证金金额详情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租赁期届满时,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及其他因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但如有违约行为或未结清费用,出租方将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保证金如有结余部分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一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招租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自行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负责交易保证金的结算。若意向承租人成功中标该交易标的,该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确认缴纳首期租金后由交易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政府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租赁标的;且须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随时收回标的,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需承诺,装修时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3、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4、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等。

6、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经营的同时,须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承诺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9、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相应的房屋租赁押金以及首年度房屋租金,房屋租赁押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出租所有标的分别位于德阳市旌阳区金谷商城,米市坝,原民主党派机关办公综合楼以及沱江东路等各处,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本次拟出租标的皆为闲置状态。本次租赁标的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现状请现场查看标的确认,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8-*******

(三)租赁用途: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规划。

二、其他事宜:

(一)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了第一年租金后,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且以租赁标的物实物现状移交。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房屋租赁押金以及全年房屋租金。

(五)其他事项详见《租赁(样本)合同》。

(六)免租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在租赁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八)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7-0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82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待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后由交易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处置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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