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口110KV输变电工程及万达110KV输变电工程所需变电站给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红山口110KV输变电工程及万达110KV输变电工程所需变电站给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标段 呼和浩特供电局红山口110KV输变电工程所需变电站给水工程招标
2标段 呼和浩特供电局万达110KV输变电工程所需变电站供水管道工程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1.4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3日到201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3.4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部。
3.5 投标人在报名时投标人代表需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回执(注明所投标标段、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同时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原件证明资料(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证明资料)以及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3份以上。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即可从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供电局2#楼5楼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联 系 人:崔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nmzbsxl@163.com
联 系 人:史学林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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