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 标段一

发布时间:2022-06-27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已由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规模:1.审计范围: 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省交控集团全资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审计法规以及省交控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对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财务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风险防控情况及存在的隐患进行审计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审计依据 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省交控集团《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373*****001
标段名称: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第二次) 标段一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
招标范围:①对公司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②对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短期)投资、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进行审计; ③对公司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形成、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④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 ⑤对公司的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 ⑥对公司往来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潜亏挂账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对外资金拆借,是否经过适当审批,预付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按协议或合同执行的情况进行审计; ⑦对公司重大物资采购、重大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⑧对公司合同签订、履行、监管等方面进行审计; ⑨项目招投标过程、物资采购、劳务分包、工程费用支付和结算、成本控制、工期控制、过程监管等工程类问题及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⑩对公司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②已经以独立法人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独立法人形式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⑤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FW-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6月28日0:00时至2022年07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49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郑伟

电话:0971-*******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2年06月27日

标签: 财务收支 预算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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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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