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黄舟坊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建宁县黄舟坊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建宁县黄舟坊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黄舟坊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黄舟坊。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万元,新建住宅3栋,最大层高为18层,总建筑面积*****.7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黄舟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一般土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桩基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约*********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8.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8.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 08:00:00至2022年7月4日 17:30:00

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7月21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肆仟元整人民币(¥2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8-*******,传真:0598-*******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大富豪家具城4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 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0512-********、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黄舟坊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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