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谈判二次公告(包件二)采购公告
包头客运段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谈判二次公告(包件二)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现就机动车保养维修项目谈判公告(包件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客运段机动车定点保养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议价人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议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纳税记录。 3.4维修方必须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必须在我方指定上门维修地点进行维修。 3.5服务标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6应具备报价人当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三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3.7开户行许可证。 3.8提供公司经营范围、须具有维修过别克、江铃、福田等车辆的业绩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送修方车辆的原厂配件,维修方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6月27日19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30日1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
电话:0472-*******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472-*******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
日期:2022年6月27日
标签: 客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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