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嘉黎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阿扎镇斯定咔村)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那曲市嘉黎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阿扎镇斯定咔村)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8: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那曲市嘉黎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阿扎镇斯定咔村)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嘉黎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阿扎镇斯定咔村)(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受援【2022】4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嘉黎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阿扎镇斯定咔村)
2.2建设地点:嘉黎县境内
2.3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此为一标段
2.4建设规模:
一标段:主要对居民住房、附属工程、村委会及景观工程等进行建设,并涉及设备购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新建居民住房(A)型3355.5㎡,新建居民住房(B)型1008.4㎡,新建居民住房(C)型2205.36㎡,新建居民住房(D)型2890.44㎡,新建居民住房(E)型50.16㎡,附属工程包括停车场硬化2102.50㎡,路灯130盏,住宅院子围墙1221米院内硬化工程1596.45㎡,新建污水管接入污水处理厂1014米,现有污水管网检修一项,新建村委会854.08㎡;景观工程包括花岗岩铺地5241.60㎡,透水砖556.10㎡,彩色混凝土1960.85㎡,青石板片岩景观墙172.37米,石笼景墙133.10米,屏风景墙20米,张拉膜棚4个,logo工程6个,雕像工程1套;设备购置包括箱式变压器2台,垃圾桶115个。
2.5工期:5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6 月28 日至2022年7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6 月28 日至2022年7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 月18 日10 时30 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①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材料);②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评标专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无欠薪证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将复印件在交易中心备案)。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7《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材料);
8.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8.11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 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企业在我区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评定分值,发生严重 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限制市场行为,不得报名。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5号
招标代理: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锦地广场3楼
邮编:******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1**********
标签: 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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