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全区高海拔地区供氧工程(一包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全区高海拔地区供氧工程(一包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全区高海拔地区供氧工程(一包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2-06-28来源:中国邮政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全区高海拔地区供氧工程(一包段)(项目编号:XZHY-DL-********),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备资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2年全区高海拔地区供氧工程(一包段),具体详招标文件。

  2.2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3包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段,本次招标仅针对一包段实施招标,具体如下:

  2.3.1一包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区分公司本部、昌都市分公司供氧及配电改造工程;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本项目各包段中标人数量为 1个,每个中标人的份额为100%,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承接一个包段,具体详招标文件。(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已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均可参与该包段的投标,但其他两个包段的中标人不得同时承接该包段)具体详招标文件。

  2.6本项目总预算为:********.00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陆万玖仟贰佰玖拾肆元整)(含增值税金额)。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和分项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满足分项限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该项目一包段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2.6.1一包段:最高限价*******.00元(含增值税金额)(大写:柒佰玖拾伍万壹仟陆佰柒拾壹元整)。

  该项目一包段分项限价为:配电部分限价和制氧设备部分限价,具体限价要求详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资质证明:

  3.2.1.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3.2.2.税务登记证(如有)。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3.2.4.投标人需具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所投制氧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6.投标人必须具备制氧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2.7.2019年5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行政处罚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和 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信息记录。(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特别说明,若供应商近年来有行政处罚,在不影响该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招标人审核,可报名参与该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每日10时00分至13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所投制氧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制氧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5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 月22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其他要求

  6.1为确保项目制氧设备质量,本项目在开标前需投标人提供投标的制氧设备(包括制氧主机和弥散终端),本项目仅对制氧主机进行设备测试。设备测试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设备测试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测试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资料,反之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测试合格的设备进行封样保存,项目招标结束后除中标人设备外,其余设备退还各投标人,中标人设备由招标人管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设备的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在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已参与设备测试并取得设备测试合格报告的投标人,若继续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的设备同第一次投标的设备完全相同时,可不再参与本次投标的测试,但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本次投标设备同第一次投标设备完全一致的承诺书及不参与设备测试申请书,不参与设备测试的投标人中标的,招标人按照第一次招标封样的设备进行项目验收,反之则均需要参与设备测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电话:0891-*******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132*****721158*****616

,西藏

标签: 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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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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