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梅里埃质谱仪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L2022-21)
福建省立医院梅里埃质谱仪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L2022-21)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梅里埃质谱仪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46万元。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
6、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立医院梅里埃质谱仪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2楼B单元之一 |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二、主要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保修总体要求:
1.设备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2.设备型号:VITEK MS
3.品牌:梅里埃
4.序列号:*****
5.整机维保服务,包含所有配件费(含激光管),工时费、旅差费、运输费等。
(二)维修服务商要求:
1.配备生物质谱维修工程师,工程师须具有生产厂商认证的维修服务资质,(须提供证明材料);
2.零备件供应:所更换的零配件须与原设备零配件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规格,原厂原装并测试合格,并提供原厂授权或出厂证明。备件供应100%保障(须提供承诺书)。
3.国内至少有一个仓库存放配件,并提供具体地址、库房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以保证零配件的专业供应,承诺在48小时内配件能够到达医院指定位置(须提供承诺书);
4.提供每年1次仪器基础保养和1次预防性保养以及预防性保养所消耗的所有耗材,出具保养报告及整机质量评估报告;
5.提供每月至少一次Fine tuning的验证;
6.接到故障报修后须在1小时内响应,提供技术支持。如技术支持无法解决设备故障,须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
7.每次维修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设备维修后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8.保修期内设备开机率:≥95%(按全年365天计算),开机率计算公式:(365-故障天数)/365,如未达到95%的开机率,故障天数每超过1天,保修期相应延长2天;
9.须提供合法渠道获得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诊断维修钥匙,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10.保修期内向医院医学工程人员无条件提供所有维修密码;
11.对于目前已损坏的配件给于免费更换,不额外收取除保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12.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和更换所以配件及保养件。
(三)维保服务范围
1.所有设备硬件的计划性和必要性的维护保养;损坏的配件免费更换(含已损坏配件);维保服务工时费、旅差费、运输费等。
(四)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委派工程师上门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2.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在专家论证阶段是否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否;
注:在专家论证阶段已审核过供应商资格的,在协商阶段协商小组无须重复审查;但供应商自身资格条件出现变化的须作出说明,并向协商小组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由协商小组重新进行审查;
(2)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采购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游工联系电话:0591-********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采购文件,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08:00时至08:3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协商小组将根据上述各项要求,对全部符合以上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
3、供应商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
1、每年度服务费用按照两期支付。
2、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开具当年全年服务费用30%的技术服务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款项;
3、第二期:每年服务期满后的第一个月,供应商开具当年全年服务费用70%技术服务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款项;以此类推。
十一、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05%计算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服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缴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x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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