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6.28-6.30表)阜55井勘探钻探项目、康9井勘探钻探项目、新疆新惠合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土工合成材料生产项目
拟审批公示(2022.6.28-6.30表)阜55井勘探钻探项目、康9井勘探钻探项目、新疆新惠合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土工合成材料生产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阜55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拟部署1口勘探井(阜55井),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钻井期96天,单井试油期90天。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项目占地:*****m2,均为临时占地。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沙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的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钻井噪声主要来源于钻井设备、泥浆泵、振动筛,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钻井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剩余泥浆、岩屑和生活垃圾,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均采用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油基钻井岩屑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071-002-08),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以及处置;钻试结束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防渗区域铺设的废防渗膜粘有油类物质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交由危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未被污染的防渗膜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合理规划,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 |
2 | 康9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拟部署1口勘探井(康9井),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钻井期93天,单井试油期90天。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项目占地:*****m2,均为临时占地。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沙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的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钻井噪声主要来源于钻井设备、泥浆泵、振动筛,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钻井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剩余泥浆、岩屑和生活垃圾,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采用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钻试结束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防渗区域铺设的废防渗膜粘有油类物质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交由危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未被污染的防渗膜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合理规划,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 |
标签: 建设土工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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