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W-XJXSZB2022-35-CG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W-XJXSZB2022-35-CG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JXSZB2022-35-CG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学院农产品电商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业园软件采购包计划购置:1套新媒体营销实训平台、1套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技能实训平台、1套网络营销教学实践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
方式:线下获取,文件费: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注明所投包号》;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15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
电 话:152*****399
标签: 产教融合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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