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0: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60

项目名称: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

预算编号:06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病毒检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进行冷链食品、表面环节以及从业人员、相关人员的新冠病毒采样检测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年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报价人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具备PCR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证书 ;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www.zfcg.sh.gov.cn/。磋商响应方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凤凰大楼2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www.zfcg.sh.gov.cn/。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至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凤凰大楼22层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应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3)未佩戴口罩;(4)体(额)温复测≥37.3℃;(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7)不配合开评标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各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洛川中路88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号楼22层

联系方式:137*****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依理

电 话:137*****591


潜在供应商











标签: 冷链病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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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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