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C2022-AK-013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库工程施工

水库工程

加固

1(项)

土方开挖1200.84m3,石方开挖*****m3,土方回填488.23m3,混凝土砌筑372.27m3,混凝土拆除407.85m3,浆砌石砌筑253.23m3,混凝土道路1617m2,钢筋制安30.50t。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2年运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购买须知:①、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联系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转账的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资料通过快递的方式递交。请将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邮寄至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⑤、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⑥、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8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85*****698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标签: 运溪水库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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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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