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汇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铸件冲天炉置换电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汇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铸件冲天炉置换电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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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慈溪汇丽机电年产5.6万吨铸件冲天炉置换电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慈溪市匡堰镇龙舌村 | 慈溪汇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技改内容:现有的2台7t/h冲天炉置换成3台4t/h中频炉、1台2t/h中频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水环泵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中频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厂区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脱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对各种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邮箱:**********@qq.com
通讯地址:慈溪市逍林镇林西路139号203室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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