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编辑出版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编辑出版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编辑出版单位的公告
为加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更好的保存地方文物史料,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文化公司执行文字编撰、图片拍摄、图书排版设计、出版等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公司或个人携带相关有效资质证件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
编辑出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
三、服务内容:
(一)负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的文字编撰、图片拍摄、图书排版设计等。
(二)编撰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并交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作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文项目一项重大成果,并将参与当年度海南省社科项目评奖。
四、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编辑出版单位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单位或具有完全刑事驶能力的个人;
2、单位报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任职单位证明;
3、有指导书籍出版成功的经验,提供一年以上公司或个人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4、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5、关于编辑出版费的报价函(根据相关咨询收费规定,按具体金额报价),单独密封加盖公章(个人按手印)。
6、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协助保亭县民族博物馆编辑出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志》工作。
7、报名单位不足3家,此公告作废,择时重新发布公告遴选。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可结合自身条件,将本机构或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函、联系人、联系电话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需密封,原件核查)送往保亭县七仙广场原德克士副楼3楼保亭县民族博物馆馆长办公室陈先生。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下午5点30分止,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保亭县民族博物馆3楼馆长办公室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保亭县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林,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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