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校建设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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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说明:投标方可以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业务只能选择对以上品目号中的一个品目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且不得将一个品目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主要货物制造商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3)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4 日起至2014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至17:30时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以便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发售单位、地点: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递交时间:2014年 12 月 16 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三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给: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1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三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 采购单位: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品目一联系人:吴帆 电话:180*****103 品目二联系人:黄光辉 电话:180*****129 品目三联系人:高尚 电 话:180*****032 地 址:吉首市香园路17号 八、招标机构 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同兴路市建设局院内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尚小姐(186*****865)、田小姐(186*****133) 电 话:****-******* 传 真:****-******* 邮 箱:********14@qq.com">********14@qq.com 九、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十、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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