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马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2022-06-2816:16:51

孙马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2022-06-2816:16:51

孙马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06-28 16:16:51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马小区社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城社区

项目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约55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孙马小区社区活动中心活动室、公共区、乒乓球室、棋牌室、会议室、接待室、儿童活动室等室内顶面、墙面、地面以及相应的水电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人预算书)。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4)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7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东路517号中河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吴晗晔、钱丽娟、邹芳敏

电话:0574-********138*****312

9.备注

9.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疫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按开标当天鄞州区防控办最新政策要求执行)才可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东路517号中河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9.1、9.2、9.3 条款自动作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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