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生活热水节能系统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红河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生活热水节能系统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河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生活热水节能系统对外承包经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县高级中学的委托,对红河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生活热水节能系统对外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报名参加谈判申请。
二、谈判概况2.1采购编号:HHMS-2022-064;
2.2谈判范围及采购预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序号 | 名称 | 学生人数 | 生活热水节能系统要求 |
1 | 红河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生活热水节能系统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 现有学生820人,2022年秋季招生后将达到1800人,办学规模3000人。 | 达到《学校热水节能系统服务标准》,谁经营谁提供相应的设备、安装及后期维修改造。 |
采购预算(元):0.05元/升(热水) |
注:谈判申请人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3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2.4 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5年(根据每年的绩效测评,合同一年一签);
2.6服务承诺:经营者承包经营5年后,将所有设备无偿赠于学校使用;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3.1谈判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谈判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6谈判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7谈判申请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校园热水节能系统服务经验,且能达到最新实施的《学校热水系统服务标准》。
3.8 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
3.9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产品购(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3.10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3.11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11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申请人,请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上述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递交时提供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到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4.2 谈判申请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14:30时;
5.2 递交地点: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5.3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谈判文件(含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谈判申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河县高级中学
联系地址:红河县乐育镇然仁村委会石岗
联系人:黑磊
联系电话:184*****814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迤萨镇莲花路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许忠丽
联系电话:150*****160
2022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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